商品房预售中的违约如何索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7:11:13 220 人看过

预售商品房构成违约的索赔如下: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索赔,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一、合同约定违约金并赔偿损失能否一并适用

合同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可以一并适用。但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相比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调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房屋中介合同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房屋中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违约金一般设定为合同标的额的20%,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具体标准可以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

三、民法典怎么规定违约金

首先,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的范围和数量,其次,确保约定违约金不会明显超过上述实际损失的30%,最后,应当对违约金条款作出特别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0: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品房预售相关文章
  • 商品房预售合同违约金合理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违约金合理,合同一方违约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第五百八十一条当事人一方
    2023-03-02
    320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逾期交房的违约民事诉讼,应该如何举证?
    一.合同约定2006年2月28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不能出示《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2.不能出示《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表》3.不能出示《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4.不能出示〈〈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问题补充:到2006年8月24日不能出示以上证明.在合同约定逾期交房的第97天,我找销售经理协商解决,他出示了一份复印件>告知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可以交付了.通过调查访问,该经理没有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履行出卖人的义务.!!1、竣工备案表上面有具体验收的日期,可以作为竣工的证明;2、开发商必须用挂号信的方式书面通知业主交房,挂号信和收房通知的日期必须在竣工日期之后;3、如果有合同约定的合理延期,比如气象原因(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必须有当地气象部门的证明。一般情况不用通过诉
    2023-06-10
    180人看过
  • 如何严厉打击商品房预售违规行为
    商品房违规预售有以下处罚: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五十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五十万元未超过三百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条件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23-07-06
    417人看过
  • 如何在房屋管理系统中申请商品房预售证?如何确定预售范围?
    咨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业务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将审核预售证所需信息输入《房屋管理系统》。所输信息齐备,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到我局窗口递交书面材料,办理时限自窗口受理之日起算。各功能可办理预售的范围是:住宅、商业、写字楼、车位等。预售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即按出让合同或规划许可证相同功能的最小面积计算可售面积,并扣除该项目已经领取的预售证的面积之和。以自然栋作为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最小单位,同一栋楼宇不能分多次申请核发多个预售证。同一项目多栋可以核发一个预售证,每栋一个楼盘明细表。
    2023-04-22
    435人看过
  • 如何设置商品房预售按揭
    如何设定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售房屋抵押权登记是指债权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与债权人(抵押权人)对企业批准作为固定资产的自有住房或公有住房(房屋所有权证)设定抵押权已发布)。抵押期间,该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抵押现有房屋时应提交的证明为:1。抵押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两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两份;抵押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两份;担保人身份证明或者营业执照正本2份,每份合同、宣誓书、抵押物价值证明各2份,主合同2份,抵押合同4份。另外,部分抵押的,提供抵押部分建筑面积原件和复印件两份;集体土地的,提供乡政府或村委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抵押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两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两份;抵押人、被抵押人营业执照原件两份;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2份;抵押人、抵押人、被担保人代
    2023-05-08
    368人看过
  • 如何理解预售商品房按揭?
    1、预售商品房按揭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从合同,是为担保主债权得以实现而订立的;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方购房者与银行缔结的借贷合同之担保合同,它是借贷合同无效,抵押合同当然无效。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是具有专项用途的,债权只能是商品房预测人向贷款银行所借的用于支付其所预购的商品房除首期付款外的其余购房款。(3)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一经成立即对三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成立后,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人不得另行再设抵押。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以预购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因此,商品房未建
    2023-06-10
    244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如何避免商品房预售纠纷?
    一、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期房,又称预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由于购房人购买的是尚未竣工的商品房,所以具有一定的风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预售人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预售人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预售人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如何避免商品房预售纠纷决定购房前,建议你先考察一下开发商的资质,内容包括:开发商是否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该商品房是否属于共同开发的房地产,如属合作开发则售楼合同应经共有人同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预售商品房
    2023-03-17
    129人看过
  • 开发商如何支取商品房预售款?
    中山市政府下发《中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该政策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必须确定预售项目的监管银行,并按照一个预售许可申请对应一个监管账户的原则在监管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预售款专用账户有什么用?商品房预售款将入监管账户根据《办法》规定,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必须先办理预售款专用账户,而且这个账户和监管银行必须在售楼场所公示,以便相关部门和预购人查询、使用和监督。商品房预售款包括购房者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购房款。在开发项目预售过程中,监管银行及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原则上不得变更。因预售项目转让确需变更的,凭已办理变更手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资料向预售款监管部门也就是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其他情况需要变更的,应征得全部预购人同意。●开发商如何支取预售款?按工程进度分四个
    2023-06-05
    426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处理以及预售商品房转让如何规避风险
    一、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处理预售商品房再转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尽管炒“楼花”有利于及时筹集商品房建设资金,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但在房地产市场尚未充分发育和市场经济法制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也可能助长房地产领域的过分投机现象。从相关的司法解释来看,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支持正常的预购商品房的转让,但对违反政策的炒“楼花”的投机行为仍持否定态度;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之后,则完全肯定了预购商品房转让的合法性。同时,从民法典法的角度分析,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如无其他违法行为,可以认定转让合同有效。二、预售商品房转让如何规避风险预售商品房转让规避风险的方法有:1.买卖双方签订一份预购协议,对预备买卖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款支付、房屋的交付及预办理交易过户的日期作基本约定。并由买方支付一定的定金待卖方取得产证时,双方再按照预购协议的约定期限签订房
    2023-06-20
    247人看过
  • 没有预售证销售商品房如何处罚
    一、没有预售证销售商品房如何处罚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3、销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对于“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行为,按照收取金额的多少,明确了从1万元到3万元3档不同的处罚标准。房企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确定了5万元和10万元两档不同的处罚标准。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
    2023-04-30
    497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契约的预售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商品房买卖契约的预售登记手续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契约的预售登记手续是房屋买卖契约的生效要件,未经登记的契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当事人无约束力。办理该手续应在签订契约的30日内,由买卖双方到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办理该手续时买卖双方应持合同正本(一式四份),购房者应持身份证复印件。如买卖双方未按上述规定时限办理交易审核,每逾期一天,有关部门将处以0.1%的罚款。最新版北京市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模板<p>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p><p>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p><p>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__区(县)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
    2023-08-17
    275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需要什么条件
    (一)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2.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二)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32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3.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建设安装工程的总投资已经完成25
    2023-03-16
    19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价款约定与支付
    预售合同中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有相应的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我国《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征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因而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支付的方式和期限。根据建设部的规定,预收商品房预售款,在房屋开工建设时不得超过40%,待建房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收至60%,到房屋封顶可收至95%,到房屋交付使用时再全部收取。开发商建设工程进度延期,购房者的付款日期也相应顺延。同时,还应明确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购房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处理,须与开发商具体约定逾期利息及追究违约责任的方案。在开发商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追索逾期利息及追究违约责任的方案。值得注意的是两项权利和义务
    2023-04-22
    348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中应注意的事项?
    有些房地产开发商或利用房地产业处于卖方市场的行业优势,或利用熟悉房地产法律法规的优势,在合同中设下陷阱,作出对消费者不利的约定。常见的陷阱有以下几种,请注意预防。1.在合同约定的价款外另行约定收取其他费用,如水电贴费、室外管线施工费等;2.删除了格式合同中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约定的面积差异处理条款,另行约定为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或只选择面积误差的违约责任,不允许买受人解除合同,可能影响买受人的投资决策。3.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较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低;或逾期交房时间长的违约责任较逾期交房时间短的违约责任低,或仅对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对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不作约定。4.在房屋交付期限中约定遇停水、停电、雨天等非出卖方原因,交付期限可据实予以延期,可能导致交付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5.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承担的
    2023-06-10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商品房预售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预售违约怎么索赔,法律有哪些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9
      预售商品房违约的索赔方法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索赔,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 商品房预售违法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商品房预售违法?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商品房预售违法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这个问题。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不符上述条件,买受人可
    • 预售商品房违约怎样处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9
      (一)从切实维护购买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发,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履行的,同时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果预售方在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的,购房方有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可比照房屋价格上涨或实际损失计算)。 (三)对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可按照已付房款额比照银行逾期还款罚息计算。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预售的商品房
    • 预售商品房买方违约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2
      对于预售商品房,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合同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
    • (四)商品房预售违法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0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不符上述条件,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该买卖无效。(五)在商品房转让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