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权混同的情形
物权混同,是指两个无并存必要的物权同归于一人的事实。重要包括:
1.所有权与他物权发生混同。同一物上的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于一人时,他物权因混同而消灭,但当他物权的存续于所有人或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益时,该他物权也可不因混同而消灭。
2.他物权与以该他物权为标的的权利发生混同。他物权与以该他物权为标的的权利归属于一人时,该权利因混同而消灭,但当该权利的存续于所有人或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益时,该权利也可不因混同而消灭。
二、民法典的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有哪些规定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三、民法典的债权债务混同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六条【债权债务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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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债务的混同,哪些情形能够引起混同?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8一、什么是债权债务的混同混同,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广义的混同,指不能并立的两种法律关系同归于一人而使其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现象。包括: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于一人;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于一人。狭义的混同,也即合同法上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的情况。混同是一种事实,即因某些客观事实发生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不必由当事人为意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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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的混同效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8债的混同效力:债的混同使债的关系消灭。债权消灭,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等同归消灭。当债权为他人的权利标的时,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债权不消灭。如,债权为他人质权的标的时,为保护质权人的利益,债权不因混同而消灭。债因履行而消灭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了实现,当事人间设立债的目的已达到,债的关系也就自然消灭了。抵消,是指同类已到履行期限的对等债务,因当事人相互抵充其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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