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设设立。即5个以上发起人出资新设立一家股份公司。
(1)发起人制定股份公司设立方案;
(2)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3)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4)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
(5)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改制设立。即企业将原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经评估或确认后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设立股份公司。
(1)拟定改制设立方案;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国有资产评估;
(3)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4)拟定国有土地处置方案并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复;
(5)拟定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并取得财政部门的批复;(6)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7)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8)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9)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10)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即先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新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再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1)向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申请并获得批准;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公司;
(4)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5)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2022股东解散公司的条件
公司解散有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形式。
1、自愿解散是基于股东的选择,是公司自治的体现,包括四种形式: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未形成延长经营期限的决议而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而解散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公司在合并或分立过程中解散。
2、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行政机关的决定或人民法院的判决而被迫解散。
行政强制解散分三种: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引起的公司解散
因责令关闭公司不得不解散
因公司被撤销引起公司解散
司法强制解散是指法院应股东申请,依法判决陷入僵局状态的公司解散。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公司经营出现僵局的,通过其他方式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二、注意事项
1、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公司所处行业以其主管范围确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公司设立的意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公司设立的意见,其主要目的是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2、投资项目审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涉及国家规定需要报批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及涉及外商投资项目等,要按规定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手续。投资项目的审批,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投资项目审批的目的,是为合理控制投资规模,保持积累和消费的基本平衡。
3、公司设立文件审批。公司设立的文件,包括设立公司的协议书、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章程、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招股说明书等,须由政府授权部门审批。政府授权部门指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体改委牵头,加之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4、原外商投资企业改组公司的审批。原外商投资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修改原合同、章程,应报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并报经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查同意。
⑤外商投资股份较高公司设立的审批。对于外商投资股份达25%以上的公司的设立,要报政府授权部门特别批准,批准后由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核发批准证书。
5、设立申请提交文件的文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提请政府授权部门审批提交的各种文件,一律用中文书写上报。不过,在有外商作为发起人时,为了照顾外商投资者,可由发起人各方商定再用一种外文书写,以备外商投资者考查。用外文书写的各种文件,应以审批生效的中文文本为准。
6、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登记,是法律对公司设立行为的确认。设立公司申请经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后,发起人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筹建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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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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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11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示范) 第一条为使公司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市《关于发展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天津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按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是独立企业法人。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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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是多少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也就是说,我国法律确认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为此,发起人必须认购法律规定的某类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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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5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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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可以怎样设立?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5股份公司可以怎样设立?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设立方式有无最高额规定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比较,发起设立筹资渠道较窄,仅限于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但是设立程序比较简便;而募集设立则筹资渠道广泛,适宜于规模较大的公司,但设立程序比较复杂。那么关于这两种方式是如何规定的?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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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设立方式发行并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是上市公司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股份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无法直接申请上市,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则均为上市公司。根据我国股份制改造实践,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不仅要符合公司设立的一般条件,还应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有关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各个交易所自行制定的条件。《公司法》和我国最高立法机关于1998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7月1日正式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