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不受理情形有哪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9:31:02 157 人看过

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受理的商标评审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依据规定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违反规定,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又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的;

(二)违反规定,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后,又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的;

(三)违反规定,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作出的裁定或者决定,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的;

(四)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一、商标评审的类型有几种

(一)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二)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三)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四)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五)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六)在先商标权利人对注册商标提出争议申请;

(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的申请。

二、申请商标评审条件

根据《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评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二)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三)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

(四)依法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材料;

(五)有明确的评审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六)依法缴纳评审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几种
    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情形。法律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除外。一、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吗?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能提起诉讼离婚,只要男方有正当理由与女方解除婚姻关系。法律规定,男方不得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这主要是保护女方作为弱势群体的体现。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女方怀孕期间能否提出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因此其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可以提出离婚的。三、孩子小男方可以提出
    2023-06-26
    252人看过
  • 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受理那些情况
    复审请求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该委员会是根据《商标法》规定设立的,是与商标局平行的机构。除了负责驳回复审外,商标评审委员会还受理以下情况:①对商标局驳回其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的决定提出的复审;②对商标局做出的异议裁定提出的复审;③对商标局撤销其商标注册的决定提出的复审;④对商标局撤销其注册不当商标的决定提出的复审;⑤对在先商标权利人提出的注册商标争议的评审;⑥对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的评审等。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裁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有关案件做出裁决。
    2023-05-01
    245人看过
  • 假冒注册商标受到追诉的几种情形,如何处理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个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金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假冒注册商标案的追诉情形是什么假冒注册商标案的追诉情形主要包括:1、假冒注册商标所获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违法所得数额超过三万的;2、假冒注册商标达到两种以上,且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三万元,或违法所得超过二万元的;3、存在其他严重犯罪情节。《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2023-08-08
    286人看过
  • 商标评审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商标评审的受案范围以下案件属于商标评审的范围:(1)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简称驳回复审案件;(2)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依据《商标法》第33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简称异议复审案件;(3)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第41条规定请求裁定撤销的案件,简称撤销裁定案件;(4)不服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41条第一款、第44条、第45条的规定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49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简称撤销复审案件。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
    2023-06-05
    282人看过
  • 商标评审主要有哪几项内容
    一、商标审查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要说明理由的,通知申请人从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进行修正。经过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审查委员会不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未到期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审查委员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二、商标审查委员会受理商标审查申请后,应立即将申请书的复印件交给对方当事人,限制自收到申请书的复印件之日起30天内答辩,答辩书面进行的未答辩期满,不影响商标审查委员会的审查。三,申请商标评审,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基于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申请复审的,还应当同时附送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副本。四、商标审查委员会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和事实,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定。争议理由成立,撤销被争议的商标;争议理由不能成立,维持被争议的商标。商标审查委员会进行
    2023-08-05
    274人看过
  • 构成商标侵权的几种情形
    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生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同商标是指在视觉上无差别或差别甚为细微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不易辨别,使消费者产生混同的商标。(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是指作为商品的销售者不应当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如果销售就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但是要使每一个经销商品的人,弄清数以千计、数以万计的商品的使用商标的状况,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要考虑实际情况,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这项法律规定。(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
    2023-02-07
    67人看过
  • 侵犯商标权几种典型情形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这点其实很好理解,就是用很相似的商标混淆概念,这样对商品的品牌会产生影响,自然也就损害了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商标注册成功后具有垄断性,擅自销售带有别人商标的商品性质肯定是很严重的。只有得到了商标注册人的授权后才能销售这种商标的商品。(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的。注册商标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注册人才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如果没有得到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使用该商标自然是违法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点其实和上一点很像,只有商标注册人才有权这样做。其它人这样做就损害到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了。(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一、商标侵权怎么判刑假冒注册商标罪,一般会处三年以
    2023-02-13
    276人看过
  • 有哪种情形构成商标侵权
    一、哪种情形构成商标侵权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二、商标侵权该如何处理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概括地说,这里所说的证据主要是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专利(专利专利申请申请专利)证明、版权登记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获奖情况证明等)。2、被侵权人的产品样本。3、侵权产品样本。4、购买侵权产品的证明。这里主要是指购买发票。在发
    2023-02-21
    398人看过
  • 一审终审有哪6种情形
    民事行为能力
    一审终审的6种情形如下: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一审终审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1、原来的审判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章的行为,并且对案件的结果有一定的影响,可以申请再次审理;2、之前的审判后找到了新的证据可以证明之前审理的结果是有问题的,可以再次申请;3、之前判定结果的证据不足,而且有证据显示和判定结果存在很大矛盾的,可以证据情况进行重新申请;4、原来的审判主要是依据变更或者一些已经没有的是事实进行审理和判决的;5、在之前的审理中出现了矛盾点,但是依然进行了审判;6、审判过程中有食失误,会有有影响结果公正的事情产生;7、原来的判决有损害国家利益等行为,造成其他人也受到牵连;8、能够拿出证据说明之前的调解过程中存在违法的行为,或者协议中有不合符法律
    2023-07-26
    154人看过
  • 不招标项目的几种情形
    1、需要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的建设,生产或者提供。3、已经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了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需要向原中标方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一、民营企业建房需要招标吗民营企业自投资建设需要招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二、国企项目是否需要公开招投标?必须招标。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
    2023-03-22
    493人看过
  • 预购商品房转让有哪几种情形
    1、已付清购房款的预购商品房的转让,此时,承购人已经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支付房款的义务,对开发商不再负有义务,只享有合同权利。因此,此种情形下的转让属于权利转让,按规定,购房人员只须通知开发商后转让就生效,不须征得开发商同意。2、未付清房款或按揭预购商品房的转让。此时,购房人不但享有合同权利,还负有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或揭银行履行付清余款或按月偿还贷款的义务。因此,此种情形下的转让属于债权债务的一并转让,按照规定,购房人应事先告知开发商或银行,由开发商或银行对受让人进行清偿能力的审理,并决定是否同意其转让。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一、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能解除吗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能解除。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符合解除条件的,就可以解除。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1、与按揭银行协商一致解除的,但此时银行仍会要求购房者还清剩余债务;2、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解除
    2023-03-29
    447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有几种情形
    一、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有几种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五条规定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一)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二)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三)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四)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五)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六)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
    2023-06-03
    212人看过
  •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有哪些情形要回避
    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有哪些情形要回避1、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其回避:(1)是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2)与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3)与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利害关系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二、商标注册申请审查程序主要有哪些(1)申请。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也可委托代理组织提出申请。(2)审查。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3)初步审定并公告。商标局对符合规定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由商标局调查核实并做出裁定。(4)注册并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或裁定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并予
    2023-06-19
    187人看过
  • 消协不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几种情形
    消协不受消费者投诉的几种情形l、因经营者之间的买卖而产生的纠纷;2、消费者个人之间私下买卖产生的纠纷;3、商品销出去之后,超过商品保修期或者质量保证期的;4、消费者购买走私商品的;5、消费者所购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但没有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6、消费者所购商品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除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损害的;7、消费者对被投诉方主体不明确的;8、消费者与经销商争议双方曾经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完毕,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9、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已经调查和处理的;10、消费者的投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对于消协不受理消费者投诉的上述纠纷,消费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3-06-14
    472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商标异议裁定有哪几种情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9
      商标异议裁定的结果准予注册和不准予注册两种。异议无效,对原商标申请做出准予注册决定,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有效,对原商标申请做出不予准予注册决定,并通知被异议人,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申请商标复审有哪几种情况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18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 中止审理的情形是哪几种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30
      中止审理的情形的种类具体如下: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出现诉讼中止的法定事由后,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中止诉讼的
    • 哪几种申请商标异议情况不予以受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2
      哪几种申请商标异议情况不予以受理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一)对未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二)超出法律规定异议期限的; (三)商标异议申请中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的; (四)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规费的; (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
    • 商标评审不受理商标注册不受理怎么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4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的商标评审申请,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受理的商标评审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受理条件:(一)对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以相同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的;(二)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后,以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的;(三)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或者决定,以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的;(四)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