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协议和协议拆迁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4 02:32:38 322 人看过

一、签协议和协议拆迁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拆迁协议的双方主体分别是负责拆迁的行政机关即征收部门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而协议拆迁的一般是开发商等民事主体与拟拆迁房屋所有权人,而不是行政主体。

2、协议的内容不同,拆迁协议的内容是关于拆迁之后的补偿内容,而协议拆迁最主要的内容是针对要不要拆这个问题的协商。拆迁协议是政府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拆迁被拆迁人房屋后达成的协议,而协议拆迁是在没有办理征收手续的情况下,开发商自主地与房屋所有权人协商是否愿意拆迁。

3、效力不同。拆迁协议的双方是行政机关与被拆迁人,如果双方之间因为协议产生纠纷,属于行政诉讼,而协议拆迁的双方都是民事主体,只能是通过协商或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不能通过行政诉讼。

二、遇到违法拆迁律师怎么处理纠纷?

被拆迁人遇到违法拆迁的,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之后通过报警、提起行政诉讼、向相关部门投诉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维权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三、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什么?

两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在我国拆迁时主要采取的是产权置换补偿,原有房产多大就可以置换到多大的房产,若选择更大的房屋,超出的部分需要房屋所有人补足差价。

在房屋拆迁的程序性规定中,一般都需要决定实施拆迁的行政机关和实施拆迁行为的行政机关通过相关的审批手续取得拆迁许可证,只有取得许可证之后,才是合法的拆迁,如果是违法的拆迁,此时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诉讼、行政复议等方式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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