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注明哪些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9:33:21 201 人看过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载明以下事项:

1、公司名称及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时间;

6、公司机构及其生产方式、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对内担保需要召开股东会吗

有限责任公司对内担保需要召开股东会。

《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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