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公积金缴纳条件
成都市公积金缴纳只能公司缴纳,不能个人缴纳,如果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也要同比缴纳。
二、成都买房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可以,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如下。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三、成都公积金提取程序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
成都公积金缴纳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237人看过
-
四川成都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规定有哪些2024
415人看过
-
四川成都市公积金缴纳标准2023
224人看过
-
四川成都公积金缴纳基数金额是多少2024
440人看过
-
四川成都提取公积金有什么条件2024
357人看过
-
四川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有哪些
249人看过
-
成都市如何办理成都公积金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纳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7办理费:不收费;网上查询:成都住房公积金卡均为联名卡,如需网上查询,查询地址为: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zfgjj/index.shtml服务内容:公共信息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通知等,个性化服务包括账户变更通知、业务办理进度及结果通知等。收费标准:免费。12329短信是面向公众的非紧急公益服务短信,专门用于住房公积金工作和服务,不向公众收取信息费
-
公积金不在缴纳,能否在四川公积金贷款?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链家何林很高兴为您解答:公积金不在四川缴存的也可以在成都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近6个月连续缴存,可接受季度或半年连续缴存,目前为在缴存状态; 2.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及共有权人信用良好,没有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以上的逾期记录。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提问或致电400咨询。满意可以点赞或采纳
-
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在成都要缴纳哪些资料啊?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9城市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及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65号人居置业一楼电话:028-85324726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段32号电话:028-8643675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职工惠民服务中心北侧1号,二楼电话:
-
四川成都落户条件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3-25四川成都落户条件如下:1、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可以落户;2、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均可迁入本市落户;3、专业人才落户和技能人才落户;4、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5、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
公积金缴纳完公司还没有缴纳怎么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怎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7缴纳公积金的时候,公司已经缴纳。一是各实施单位应按规定的归集渠道,在本单位存储住房公积金的银行,以职工本人名义开设住房补贴专用帐号,每月自发放工资之日起在10日内将职工的住房补贴存入本人帐户,并自存入之日起按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二是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人员,在实施单位工作满2年的,购买住房时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款额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职工政策性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