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不适宜采用紧急避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01 17:44:06
119 人看过
(1)已经确诊妊娠的妇女禁用紧急避孕,因为任何紧急避孕的药物和方法都不能终止妊娠。(2)一个月经周期内有过多次无防护措施性交的妇女不宜采用紧急避孕,因为与单次性交相比,紧急避孕对多次性交的避孕有效作用大大降低。(3)有血栓性疾病、严重偏头痛、宫外孕等病史的妇女慎用雌孕激素复合制剂(英文名称:Yzpe法,译音尤氏普法)紧急避孕。(4)带铜宫内节育器作为紧急避孕使用的禁忌证与常规放置宫内节育器相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紧急避险不适用哪些人群
229人看过
-
紧急避险有哪些免责事由,紧急避险不能适用于哪些人
82人看过
-
紧急情况下需要注意哪些避险条件
309人看过
-
哪些人不适用于紧急避险制度
319人看过
-
常用的紧急避孕方法有哪些?
338人看过
-
如何在紧急情况下避免责任?
11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紧急避险不适用的情况主要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10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 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正在发生。 3、对象条件:紧急避险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保全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而将其面临的危险转嫁给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 4、主观条件、限制条件、限度条件、特别例外限制
-
紧急避险的情况下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1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若造成的损害可能小于危险所造成的损害,因为紧急避险是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过他人利益免受损失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只有当紧急避险的损失小于危险所带来的损失时才构成刑法上的紧急避险,行为人也不用对损害承担责任。
-
紧急避险不能适用于哪些人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刑法的规定,为了避免本人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不能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也就是说,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要求其对一定的危险负有排除的职责,同一定危险作斗争是其职业义务,包括消防队员、医生、护士、船长、海员、民航驾驶员、防汛员、警卫员、警察等的职业义
-
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分别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6(一)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刑法》第21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
-
哪些人不能采取紧急避险行为?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法律规定,对危险负有特殊责任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避险措施。对危险负有特殊责任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要求其对一定的危险负有排除的职责,同一定危险作斗争是其职业义务,这类从业人员一般包括消防队员、医生、护士、船长、海员、民航驾驶员、防汛员、警卫员、警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