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期间女方是否有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10:11:38 497 人看过

夫妻中女方是否有居住权要看具体情况。居住权需要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居住权登记才能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居住权都享有什么权利

(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二)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三)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居住权的性质

(一)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

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二)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如合伙团体)不可以成为居住权主体,其主体范围具有有限性。

(三)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所有的建筑的全部或一部分,还包括其他附着物。

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住房以及其附着物。故在自己的房屋上不能设立居住权。

(四)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

(五)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

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或遗嘱中确定或约定,如果没有对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则应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这是因为居住权是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所以权利人对房屋的居住权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理解为与其生命共始终。

(六)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

这也是由居住权的性质、本质而决定了其应当是一种无须支付对价的无偿行为,即使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期间可能需要支付给所有人一定的费用,但它必然要低于租金,否则也就无设立之必要。

(七)居住权具有不可转让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离婚后女方居住权是终身吗
    一、离婚后女方居住权是终身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里面约定居住权,但是居住权的时间就是看双方的约定的时间了,这个是很有弹性的。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约定居住权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居住权如何设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立居住权需要两个条件:1、设立居住权的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书面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的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2、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公示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没有登记,则不产生居住权。三、居住权怎么进行
    2023-05-06
    403人看过
  • 女方是否有权在配偶服刑期间离婚?
    只要当事人自愿,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结婚;但对于夫妻离婚,法律规定的限制更是少之又少。只要能证明夫妻关系破裂,就可以判断离婚。事实上法律对囚犯离婚没有任何限制。因此只要双方的情况和标准的法律规定,即使一方正在服刑,他也可以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夫妻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能离婚。如果一方认为因自己的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配偶是间歇性精神病人,也可以在其具有行为能力时向民政局申请协议离婚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
    2023-07-01
    211人看过
  • 在本地居住的男女是否可以结婚?
    男女户口都不在本地,不可以在本地领结婚证。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男女结婚必须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办理离婚手续吗?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办理诉讼离婚手续,不一定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外地户口的,则不能在本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果一方为本地户口则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因为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
    2023-08-15
    128人看过
  • 没有产证离婚了女方有居住权吗
    一、没有产证离婚了女方有居住权吗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如果签订了协议,约定了居住权,女方则有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居住权可以转让和继承吗《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编创设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
    2023-05-03
    438人看过
  •  子女是否有权在房屋内居住?
    本文介绍了子女名下的房屋是否具有居住权以及实现居住权的主要途径。根据合同约定、法律法规规定或遗嘱等有效方式,可以实现居住权。同时,未成年子女对父母房屋享有居住权,房屋所有人可以通过设立遗嘱为他人设定居住权。最后,因取得时效而取得居住权的情况也需要根据业主的意愿来确定。总之,居住权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但需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意愿的确定。子女名下的房屋是否具有居住权,需要进行明确的设定。实现居住权的主要途径有:1.根据合同约定取得居住权。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居住权。3.通过遗嘱等有效方式设立居住权。如果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获得租赁房屋的居住权;2、依法直接取得居住权。未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人可以通过设立遗嘱为他人设定居住权。4、因取得时效而取得居住权。其他情况需要根据业主的意愿来确定。居民有权依照合同规定占有和使用他人的房屋,以满
    2023-08-30
    271人看过
  • 拆迁房子女是否拥有居住权
    拆迁房子女拥有居住权,因为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一、共同居住权是不是可以继承共同居住权一般不可以继承。1、可以继承的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不能转让继承。共同居住权一般在房产证上不显示。在法律中,对产权人有永久性居住权已说明,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居住权合同中写明住宅的当事人姓名、住宅位置还有条件等。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可以变更或者继承吗?不可以。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
    2023-03-02
    25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结婚后女方没有房子男方有居住权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1
      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女方有探视子女的法定权利,男方有义务协议配合。如果男方拒绝女方探视子女,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男方维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个强制执行是对男方经行拘留或罚款,不是对孩子人身和探望行为强制执行。《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
    • 民法典结婚时有女方的居住权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8
      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和彼此之间的扶助义务,结婚期间女方可以和男方共同居住在男方的房产里,但这并不是标准的居住权,没有经过书面形式的约定。 《民法典》生效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下列法律条文设立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
    • 男方因死后.女方是否有权居住房子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7
      女方不仅仅有居住权,对男方的遗产还有权利依法继承。有什么不明白的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 万,如果女方去世,男方是否有承权和居住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属于女方的5万,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先看女方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去继承。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 子女有居住权是否可以继续居住家中?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只能自己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或者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居住权。因此,原则上,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