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的种类有: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失,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失,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民事、行政诉讼赔偿,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造成他人损失,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
最高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以及范围?
388人看过
-
国家赔偿类型是什么,范围一般是什么
344人看过
-
侵害公民身体权的种类及侵权赔偿的范围
83人看过
-
缔约过失的种类及赔偿范围研究
76人看过
-
国家赔偿都有什么项目,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179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具体范围和条件详细解读
118人看过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
国家赔偿适用的国家精神具体什么范围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5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
-
行政赔偿的种类及范围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29关于行政赔偿的范围及方法是什么有如下回答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
-
遗产有什么种类及范围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10遗产是指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包括收入、房产、汽车、股权、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
国家赔偿的免责范围及与其相关的具体概念?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7刑事赔偿的免责范围即国家赔偿的免责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
-
以及赔偿的具体类别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9是否赔偿应该看员工是否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因为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您所述的情况,赔偿种类: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如果不是上述情况,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对于员工的死亡,向肇事的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