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跟随某公司参加青岛市某足球俱乐部组织的青少年足球邀请赛,在与济南某球队比赛中,杨某与对方球员拼抢造成自己头部受伤,并进行了开颅手术治疗。经司法鉴定,杨某构成十级伤残。杨某将组织方青岛市某足球俱乐部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3万余元。
足球俱乐部要担当全部责任吗?
这件事情,足球俱乐部有责任,因为足球俱乐部作为组织者,应当提供适合的比赛场地,并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但是足球俱乐部提供的场地并不符合规定,存在安全隐患,足球俱乐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而且没有对赛事提供充分到位的医疗保障措施。所以足球俱乐部要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由于足球属于自甘风险运动,杨某在运动时也应该清楚自己可能会受伤,所以自己也要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宣判足球俱乐部按照2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最终赔偿33000元。
踢足球属于自甘风险运动吗?
自甘风险是指已经知道有风险,而自己自愿去冒风险,那么,当风险出现的时候,就应当自己来承担责任、承担损害的后果的原则。踢足球大家都知道可能会受伤,所以杨某在踢足球时应该明白这一点,踢足球属于自甘风险行为。
但是在本案中,足球俱乐部没有提供合格的场地,导致场地存在安全隐患,并且没有提供到位的医疗保障,所以足球俱乐部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
在足球比赛中拼抢致头部受伤,责任谁来担
213人看过
-
足球比赛时打伤对方球员要承担责任吗
253人看过
-
在游泳俱乐部滑倒摔伤,俱乐部要承担全部责任吗
113人看过
-
校园篮球比赛受伤责任分担
234人看过
-
篮球比赛中受伤的责任归属
207人看过
-
自发篮球比赛中致对方受伤要承担责任吗
365人看过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
-
球员与俱乐部签约,国际足球违约金是怎样规定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1违约金是球员与俱乐部签约时约定的一部分,如果球员想转会,而原俱乐部与球员的意向俱乐部有差距,此时意向俱乐部只要掏出违约金的价格就能将该球员招至麾下。但是如果两家俱乐部协商出了一个转会费违约金也就不算数了但还有一个例外情况,根据国际足联转会规则的第17条,如果球员在一家俱乐部效力满3年,28岁以上球员效力满两年,球员可以自行买断余下的合同进行转会,无视违约金存在。违约金应用最多的是西甲联赛。
-
篮球比赛踢球脚踝受伤算工伤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4是否算需要申请后才知道,一般来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
-
晚间球赛受伤学校要担责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0一般来说学校不用担责,因为:一,时间在午间,不在学校负责管理的时间之内;二,即便在学校负责管理的时间段之内,学生参加篮球运动这种群体性、对抗性的运动,出现伤害事件属于正常现象,应在意料之中,参加运动者既是危险的潜在制造者,又是危险的潜在承担者,出现正当危险是被允许的,如果他人没有故意违反运动规则,不存在过错,一般不用担责。学校也没有过错。对此,属于自甘冒险,自己承担责任。
-
足球比赛中名手被撞身亡,责任该如何承担?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9本案中的人身损害发生在双方自行组织的足球比赛中,此类案件具有一定的共性,争议焦点在于致害人行为有无过错,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认为此类竞技性比赛出现相互碰撞、争抢应属正常现象,只要不存在恶意犯规、故意冲撞,应认定为双方当事人对伤害结果均无过错。当事人双方也都是成年人,对竞技体育的危险性应当有预见能力。结合本案,在足球比赛中,俩人因争抢而发生的碰撞并不是自己主观所能控制的,由此造成的身体伤害,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