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还钱后欠条没有拿回来怎么上诉
一、还钱后欠条没有拿回来怎么上诉
1、借款人已经还款但没有取回借条,出借人又向法院起诉的,借款人可以收集已经还款的证据,需要准备好可以证明自己已经偿还了欠款的证据,如收集还款时候的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等,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二、欠条诉讼时效为多久
欠条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
土地恢复原状和退回土地的程序
485人看过
-
征收土地后可以闲置几年
111人看过
-
被征收土地闲置多久可以复耕
357人看过
-
恢复土地原状是行政处罚吗
433人看过
-
征地拆迁后土地闲置恢复耕种后再次拆迁如何赔偿
442人看过
-
如何处理征地两年多后闲置的土地
259人看过
广义的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例如通过消除影响使被侵害的名誉权得到恢复。狭义的恢复原状是指将损害的财产修复,即通过修理恢复财产原有的状态。恢复原状的适用以须有修复的可能与必要为前提,如玉碎即不能适用此种责任形式。 恢复原状在... 更多>
-
土地恢复原状和退回土地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15当事人履行“责令退还土地”处罚时,应当消除违法占用土地的状态,恢复权利人使用土地的条件。国土部门应在当事人执行到位后提请权利人出具接收土地的书面证明材料,方可结案。当事人虽未自行履行“责令退还土地”,但财政或国资部门已出具接收地上罚没物相关材料的,可认为“责令退还土地”已执行到位,并可结案。
-
土地承包后需要恢复原状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7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二条对承包的土地要恢复原状吗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
-
换土地后,能否要求恢复原状?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23在土地进行互换后,若发生返悔情况,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仍然有权收回土地。这些土地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应以合法且经过签署确认的互换协议为准绳,任何一方违反该协议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如果产生了想要收回互换土地的想法,前提条件是需得到另一方的协商许可,也就是两方的内部协商必须达成一致,以确保相互的知情权与同意权的尊重和保障。 假如受换方不愿意接受,那么土地原属方并无权力收回土地,这是因为已签订的互
-
承包的土地要恢复原状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二条对承包的土地要恢复原状吗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
-
恢复土地原状纠纷怎么解决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4原告: 被告: 案由:恢复原状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消除影响,将非法施工的工地恢复原状并修缮原告被损毁的房屋;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住北京市。因被告改造项目的建设,将原告的房屋划在了拆迁范围内。因未与被告达成安置补偿协议,故原告一直未搬迁,房屋未被拆除。因被告未办理施工许可证非法施工影响原告正常生活,且致使原告房屋不同程度损毁。原告将被告举报至区住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