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08:51:44 175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一、无定期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具体程序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裁员相关文章
  • 企业裁员时应该预先留下哪些人员
    请问:企业裁员时应该预先留下哪些人员《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企业经济性裁员时要优先留用以下几类劳动者:一是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越长,说明双方当事人履行劳动合同的决心越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期待越磯强。
    2023-05-30
    388人看过
  • 单位裁员优先留用人员规定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首先通知此前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因此,对于被裁减人员来说,在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对外招聘时,有权首先获得单位通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被录用。用人单位裁员时,以下人员应当优先留用: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当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并非尽善尽美。比如,在用人单位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中,其中有“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多长时间可以算做“较
    2023-05-01
    253人看过
  • 用人单位裁员时谁可以被优先留用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且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裁减人员后,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对于经济性可以裁减的人员,法律虽然已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出于对特殊人群的保护,以下人员是不得裁减的:(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在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同时,必须支付被裁减员工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的支付
    2023-05-01
    346人看过
  • 雇主在裁员时应该优先考虑哪些工人?
    《劳动合同法》中有此规定,主要考虑到这部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长期劳动关系,或者家庭负担沉重,需要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给予适当的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裁减人员,不得裁减下列人员:(一)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的,(三)女工怀孕、分娩、哺乳期间;(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上述情况下,工人不能下岗的原因是这四种情况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裁员,否则将直接构成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05-07
    384人看过
  • 裁员时,谁能优先考虑保留?
    (1)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再次录用,家庭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赡养的老年人或未成年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后六个月内,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被裁减人员相关知识:雇主经济性裁减时哪些人员不应被裁减尽管法律对可经济性裁减的人员做出了明确规定,为保护特殊群体,不得减少下列人员:(I)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人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4)女性雇员怀孕,分娩、哺乳(5)自法定退休年龄起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不满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单位在进行劳动报酬时,必须向下岗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裁员。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2023-05-07
    372人看过
  • 公司裁员时优先留用谁,裁员后如何补偿
    一、公司裁员时优先留用谁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二、企业裁员后如何补偿在经济性裁员中,只有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情况下,被裁员工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而在一般性裁员中,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被裁员工均可获得经济补偿金。两种裁员方式,员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都是一样的,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2023-04-11
    167人看过
  • 单位裁员三类员工优先留用
    金融风暴波及网站职工被裁如何维权———签较长期合同的签无固定期合同的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热点话题人们普遍认为,受金融危机影响最大的是资金不充裕的互联网公司。对于那些没有充裕资金储备的网站来说,节衣缩食成为当务之急,其中措施之一就是裁员。据业内人士称,未来两年对国内400多家视频类网站来说,将是一个融资困难的时期,善用现有资源将显得十分重要。企业在何种情况下可裁员?裁员是否应给经济补偿?针对相关法律问题,本报请劳动法专家为大家答疑解惑。律师答疑疑问一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裁员?裁员在20人以上须到劳动部门备案北京人力资源法律网首席律师梁枫说,裁员应分为经济性裁员和一般性裁员两种。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性裁员是指单位在需要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裁员。法律还规定,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应为以下几种原因:(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
    2023-06-06
    335人看过
  • 公司经济性裁员时哪些人可以优先录用?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三类优先留用的劳动者之间并没有谁优先的顺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予以留用。另外,根据该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如果被裁减的职工在6个月内又被原单位重新录用的,对职工裁减前和重新录用后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为本单位工作时间。之所以赋予被裁减人员优先就业权,主要考虑:一是被裁减人员并不是因为个人有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因为用人单位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等情况服从大局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在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正常后,重新招用人员时,应优先照顾被裁减的劳动者;二是被裁减人员对用人单位比较
    2023-06-24
    183人看过
  • 企业裁员优先留用的条件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首先通知此前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因此,对于被裁减人员来说,在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对外招聘时,有权首先获得单位通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被录用。用人单位裁员时,以下人员应当优先留用: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一、企业裁员的程序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
    2023-04-01
    130人看过
  • 在单位重组时,应优先留住哪些有价值的人才
    企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单位裁员的程序1、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3、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4、重大裁员程序:(1)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3)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4)重大标准认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
    2023-07-10
    405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时优先留用三种人
    在不少劳动者的求职经历中,有两个“心中的痛”:一是试用期漫长,而且动不动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将你推出门外;二是进单位后,怕被老板挑刺找茬,莫名其妙被开除……但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施行,这一切都将从此改变。在昨天召开的全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会议上,参与该法立法过程的劳动保障部法制司司长闫宝卿解析《劳动合同法》将对劳资双方产生的深刻影响。尽管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不能超过6个月,但由于没有规定试用期的条件和明确试用期的性质,依然为一些用人单位规避法律义务、损害劳动者权益留下可钻的法律漏洞。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往往以试用期为借口,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从法律层面上明确限定了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的最低工资水平以及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聘试用期劳动者,牢牢封堵了《劳动法》的法律漏洞。”闫宝卿介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
    2023-04-22
    278人看过
  • 关于法定裁员优先留用员工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首先通知此前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因此,对于被裁减人员来说,在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对外招聘时,有权首先获得单位通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被录用。用人单位裁员时,以下人员应当优先留用: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当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并非尽善尽美。比如,在用人单位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中,其中有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多长时间可以算做较长期限?法律并未明定,或许在此后出台的司法解释中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2023-04-22
    449人看过
  • 用人单位精简时,谁应该优先留用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经济裁减后6个月内再次录用的,应当先通知原裁减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因此,对于下岗人员,在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招聘时,有权先得到用人单位的通知,并在用人单位裁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优先录用下列人员:1.与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2.与单位签订合同3.家庭中没有其他就业人员,有老年人或未成年人需要赡养当然,劳动条款不完善。例如,在用人单位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员工中,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较长的”,多长时间才算“较长”?法律没有规定这一问题可以在随后的司法解释中解决
    2023-05-07
    81人看过
  • 个人财产应当用于清偿哪些债务优先?
    以下债务应当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除外,以逃避债务为目的;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的;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的,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债务清偿的方式有哪些(一)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二)特殊途径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依具体情况的不同,有以下方式: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一方面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
    2023-07-04
    393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裁员
    词条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词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对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更多>

    #裁员
    相关咨询
    • 裁员时哪些员工应该优先留用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裁员时,哪些人可以优先留用?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用人单位裁员时,以下人员应当优先留用: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新进入公司的人员裁减,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员?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9
      裁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赡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
    • 裁减人员时用人单位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员, 裁员时如何保障经济权益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2
      裁减人员时用人单位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按照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应该支付被裁人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
    • 裁减和优先留用人员时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9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