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企业经营权划分及其法律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11:42:22 405 人看过

夫妻离婚经营的生意分割方法如下:

1、在离婚的情况下,配偶一方可以退出伴侣关系并向另一方支付赔偿;

2、另一方可以购买合伙企业的股份并将财产返还给另一方;

3、任何一方不愿退出合伙企业的,可以继续经营,但各自在合伙企业中的股份应当重新确认;

4、配偶一方因继承或赠与而获得的财产是配偶双方的共同财产,但如果赠与或继承人明确财产只属于配偶一方,则私有财产处置权受法律保护,这种指定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

夫妻离婚后,农村的共同承包经营土地应如何分割?

案情简介

1998年9月,王某(男)向村委会承包种植50亩橡胶。同年10月,王某家庭成员签订投资种植协议,约定四兄弟及父母每人一份。1999年王某与田某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在王某承包地中,种植橡胶树330株。2003年王某起诉称,双方现感情不合,要求离婚,橡胶树归自己所有,可以给对方折价款。田某同意离婚。

办案思路及心得

一般而言,同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如果其户籍关系没有发生改变,各自在其原住所地取得的土地承包权也未发生改变,其在原住地所取得的土地承包权可以确定为婚前财产;夫妻一方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双方结婚后未改变户籍关系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一方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不变,其土地承包权也应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不需进行分割。但该土地上的收益若属于双方婚后投入的,除夫妻另有约定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上面的案例中,王某婚前取得土地承包权,应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双方共同投入种植的橡胶树330株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法院采取折价的方式,判决王某给付田某橡胶树折价款3万元,维护了田某的利益。

裁判结果

准予双方离婚;王某给付田某165株橡胶树折价款3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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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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