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34:43 254 人看过

银发[2001]356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防范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银行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同业拆借的各项管理规定办理拆借业务,加强风险管理。

(一)非银行金融机构必须以法人为单位进行同业拆借,其分支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办理拆借业务。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借期限和限额进行交易。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拆入、拆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实收资本金的100%。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7天,拆出资金期限不得超过对手方的由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

(三)已成为银行间拆借市场成员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必须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供的交易系统进行同业拆借;未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交易后必须到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行备案。

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应严格按照法人许可证标明的业务范围办理业务。在办理委托业务过程中,严禁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及最低收益保证。

已经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在资金信托业务的有关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前,不得办理资金信托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应按《关于实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0]218号)要求,加快规范工作进程,在规范工作完成前,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办理包括有价证券投资(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等原法人许可证业务经营范围之外的各项新业务。凡未经批准已开办的有价证券短期投资等业务(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要按上述《通知》要求予以规范。

三、即日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经批准办理的短期投资(不包括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投资)实行余额比例监控,列入非现场监控指标体系监管。监控指标为:短期投资比例(≤50%)=短期投资余额(不包括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投资)/资本总额×100%。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督促所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采取必要措施,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并对所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今年以来办理的资金拆借业务、信托投资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的委托业务以及财务公司的委托业务、投资业务、转账结算业务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开展业务的公司,应严格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文章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汇业务经营范围的通知
    银发[2000]160号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为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外汇业务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其收购的不良资产范围之内,可经营以下外汇业务:(一)收购各公司相对应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的外汇不良资产;(二)外汇债权追收,外汇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三)外汇债权重组;(四)外汇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五)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与所接收不良外汇资产管理相关的其他业务。未经我行批准,各公司不得擅自扩大外汇业务经营范围和对象。具体外汇业务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属办事处经总公司授权可办理相关外汇业务,总公司的授权要事前报监管部门备案。三、请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文到之日起15日内持本通知及《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到我行换领新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新证有效期与原证一致。2000年5
    2023-06-07
    264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禁止金融机构进入期货市场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号:银发[1996]240号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中国人民交通或拆入资金支持期货交易。各分行要加强监管,防止信贷资金流入期货市场。三、所有金融机构均不得投资入股期货交易机构、期货经纪机构。已投资入股的金融机构必须在1996年12月31日之前将股份转让出去。四、凡过去在我行领取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中有期货业务的金融机构,必须自文到之日起两个月内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换证。
    2023-06-06
    308人看过
  •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银监发〔2009〕60号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业协会:?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经营行为,防范相关业务风险,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均衡的信用卡营销激励机制,严禁对营销人员实施单一以发卡数量作为考核指标的激励机制。?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发卡营销行为规范机制,在营销过程中必须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营销人员必须充分告知申请人有关信用卡的收费政策、计罚息政策,积极提示所申请的信用卡产品的潜在风险,并请申请人确认已知晓和理解上述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适当方式积极为客户提供信用卡账单通知和还款提醒服务。?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规范发卡营销的市场竞争行为,积极维护良好、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不得以赠送礼品、换取积分、提高授信额度等为条件强制或诱导客户注销他行信用卡。
    2023-04-24
    286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机构同业拆借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今年上半年以来,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拆借有了较快的发展,这对于加强资金横向融通,促进经济横向联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一些地方对金融机构之间同业拆借的意义认识不足,只从部门或地区的利益出发,对基层银行的资金拆借进行干预,有的甚至开会点名批评。这种作法,阻碍了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全国范围的展开,不利于打破封锁,敞开资金渠道。为进一步推进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拆借,逐步形成全国范围的资金拆借市场,特作如下通知:一、各金融机构都有资金头寸拆出拆入的权力。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资金既可拆出,也可拆入,既可进行同城间拆借,也可进行异地间拆借,既可在一个银行系统内拆借,也可以跨系统拆借。上级行或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干涉。二、资金拆借要贯
    2023-04-24
    162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审批金融机构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号:为保证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设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基本原则、条件及审批权限暂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一、基本原则(一)在经济发展需要的地区,可以设立区域性银行,但不准成立地方银行;(二)当前,各地应积极发展和巩固城市信用社,不应简单将其合并成银行,待将来条件成熟后,可逐步设立城市合作银行;(三)部门和大企业集团经批准可成立财务公司,只办理内部资金调剂或管理业务,不得对外经营存、贷款业务,产业不宜设立银行;(四)对信托投资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和本通知有关修改条款掌握,合乎条件的可以批准。二、具体条件(一)确属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同其规模相适应的业务量;(二)拥有最低限额以上的实收货币资本金;(三)具有合格的金融业务管理人员;(四)符合经济核算原则;(五)
    2023-06-07
    163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银行业市场竞争行为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号:银发[2002]354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中国银行业协会:近期,一些银行机构盲目追求扩张业务规模和增加市场份额,进行不规范、不正当的竞争。有的机构不计成本盲目压价,以低于成本收费开展业务;有的机构从短期利益出发,放宽业务审查条件,降低授信标准争揽业务;有的机构对外披露其他银行机构存在的问题,恶意贬低竞争对手,在业务营销中进行误导客户的不正当宣传;有的机构在本单位业务操作系统中为其他银行的交易设置障碍;还有少数机构超范围经营业务、违规高息揽储、向内部职工下达存款任务等。上述行为提高了银行业的经营成本,增加了银行的风险,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有些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造成恶劣影响。为规范银行业的竞争行
    2023-04-24
    108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国人民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依法独立制定和执... 更多>

    #中国人民银行
    相关咨询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的通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 银监发〔2011〕22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决定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现就有关
    •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6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财政预算内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按照《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办理。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的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20
      部分到货或部分退货的,我行凭退回外汇的结汇水单或收购通知、有关情况说明及相应的报关单办理核销。因故不能到货的,我行凭退回外汇的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情况说明办理核销。
    •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机关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不是。二者是性质不同的机构。中国银行就是一家普通的商业银行,是根据《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设立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是企业性质。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中央银行,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国家机关。
    • 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发行需经哪些机构的批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5
      商业银行金融债券的发行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