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08:14:59 190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最高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1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基层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基层法院管辖范围,高级法院的管辖范围
    一、基层法院管辖的范围基层法院,是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2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特别关注: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我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第22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
    2023-04-27
    151人看过
  • 自诉的案件是不是就是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
    自诉案件不是只能由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同样会管辖一部分特殊的和严重的案件。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一、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管辖权按照以下标准确定:1、一审普通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管辖。3、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4、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范围是怎样的?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范围是:1、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重大涉外案件、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三、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哪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
    2023-04-05
    135人看过
  •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从何来看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如下:(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3)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基层人民法院是什么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在我国县(市)、自治县、市辖区设立的审判机关。基层人民法院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中最低一级的审判机关,其主要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一审行政案件以及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法由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1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另设书记员、法医、司法警察若干人。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8-04
    438人看过
  •  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包括哪些方面?
    这段文字描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职责范围,包括审理公民之间、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当事人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但不包括依照法律规定不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情况。基层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系统中的最低级别,负责审理这些案件,并与其他级别的法院进行协调和沟通。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以下民事案件:1.公民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第一审民事案件;2.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第一审民事案件;3.上述案件中当事人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依照法律规定不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情况。 基 层 法 院 民 事 案 件 范 围 是 什 么 ?基层法院是指位于县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其管辖范围为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包括:1.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
    2023-09-02
    193人看过
  • 基层法院有跨区管辖权
    [案情介绍]吴某是萍乡某房地产公司的股东之一,其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大笔资金周转。2006年10月18日,在吴某许诺给与王某高额回报的前提下,王某将自己的存款以及向亲戚朋友借来的300万元借给吴某,并对利息和借款期限进行了约定。借款到期后,吴某归还了部分借款,尚欠原告245万元,经王某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受理后,被告吴某以本案诉争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为由,认为安源区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不在本辖区的标的额200万元以上的案件,且本案被告属美籍华人,应由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提出级别管辖的管辖权异议。[案情分析]【分歧】基层法院是否有权受理该案?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的异议成立,安源区法院应将该案移送其上级法院即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安源区法院有权管辖该案。【管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2023-06-11
    43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有哪些案件是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情形是:(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上述规定中的身份关系,是指与人的身份相关的各种关系,如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法律条文: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情形是:(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2)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
    2023-06-03
    468人看过
  • 基层法院的管辖与审限
    管辖与审限一、刑事一审公诉、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民事一审案件受理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民事案件,但是,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及涉港、澳、台民事案件除外。三、各类行政一审案件四、执行案件1、由我院依法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上级人民法院交付执行或同级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3、当事人申请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4、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关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案件;5、行政机关依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五、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不服本院发生
    2023-06-11
    208人看过
  • 基层法院管辖主要职责
    基层法院管辖
    一、基层法院管辖主要职责(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二)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四)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五)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六)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七)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八)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九)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二、基层人民法院组织结构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设立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
    2023-04-15
    431人看过
  •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各级法院各自管辖那些案件
    所谓管辖,简单的说,就是确定第一审案件应由哪个法院受理。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分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1.其中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2023-06-11
    68人看过
  •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 刑事案件管辖有哪些原则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是普通刑事案件第一审的基本审级,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刑事案件的管辖原则: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4、普遍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一、涉外刑事案件有什么涉外刑事案件主要包括;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2.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
    2023-06-23
    204人看过
  • 河南:基层法院所有行政案件均异地管辖
    为防止地方行政干预,促进行政案件依法公正审理,2014年5月,河南省高院出台规定,在全省法院试行对部分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近日,河南省高院为深化这一改革,又出台了《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补充规定》,提出对基层法院管辖的所有行政案件实行异地管辖,省直行政机关和省辖市市直行政机关做被告的案件除外。《补充规定》还调整了河南省中级法院的异地管辖分工。此前,该省中级法院之间管辖分工采用结对和推磨相结合的方法。《补充规定》提出将18个中级法院分成6组,每组3个,全部实行推磨方式管辖,每两年调整一次。比如,此前郑州和许昌两地结对,郑州中院管辖本应由许昌中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许昌中院管辖本应由郑州中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调整后,郑州、洛阳、新乡为一组,实行推磨方式,郑州中院管辖洛阳市政府做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洛阳中院管辖新乡市政府做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新乡中院管辖郑州市政府做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各中级法院参
    2023-06-11
    270人看过
  • 15个基层法院取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全面提升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在2005年最高法院及时调整了受诉法院,合理配置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资源。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15个基层法院取得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为及时依法受理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提高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效率,最高法院根据各地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实际情况,去年以来又指定了福建泉州、浙江金华、江苏南通和湖南株洲4个中级法院作为专利纠纷案件的一审法院;指定甘肃酒泉、武威、张掖3个中级法院作为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的一审法院。截至目前,全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达到52个、37个和43个。最高法院还批准了一些大城市的部分基层法院受理除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以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15个基层法院取得
    2023-06-11
    447人看过
  • 破产案件管辖:中级法院与基层法院的权利与责任
    破产既不是由中级法院管辖,也不是由基层法院管辖。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应该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这属于一般性的规定,理论上应该属于专属管辖。对于这个一般性的规定,还有一些例外。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指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无办事机构的,是指债务人注册地。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1、级别管辖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主要考虑企业在哪一级工商部门注册。县、县级市或区一级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破产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2、地域管辖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公司法》第十条的规定,公司住所地指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很多人将公司住所地理解为公司注册地,就是营业执照上的地址,这个理解并不准确。实践中,大多数企业的注册地和经营地是一致的,这类企业的住所地就是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但也有一些企业在多地设立办事
    2023-07-05
    425人看过
  • 行政诉讼,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基本人民法院管辖除了中级、高级和最向人民法院管辖的其他一审行政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提起行政诉讼有期限吗任何诉讼程序都包含各种各样的时效制度,行政诉讼也是如此,主要理由是行政诉讼是从民事诉讼发展而来的诉讼形式,很多行政争议产生于民事争议或与民事争议有密切的关系,有时解决行政争议就成为解决民事争议的前提条件。再者,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时仍然要参照适用民事诉讼的程序及制度,采
    2023-04-13
    8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基层法院管辖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其所受理的案件在地域、级别和类型等方面所拥有的审判管辖权。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第一审案件,处理各类诉讼程序中的申请和上诉,以及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 更多>

    #基层法院管辖
    相关咨询
    • 专利案件基层法院管辖类型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4
      现在这个专利案件基层法院管辖的,一般是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相应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二)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
    • 公安机关基层人民法院都辖哪些刑事案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19
      一审普通刑事案件除《刑法》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外,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是指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重刑的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
    • 自诉案件自诉是不是只能由基层法院管辖?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19
      1、自诉案件不是只能由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同样会管辖一部分特殊的和严重的案件。 2、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案件主要内容是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8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其主要任务是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各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审理不服高级人民法院裁判的上诉案件,并对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法律、法规进行司法解释。为了保证最高人民法院有效地行使上述各项职能,《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它只受理以下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 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 哪些案件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2
      这要根据人犯所涉及案情的严重性进行确定,从其羁押地点是无法判断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一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二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