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债能抵销,哪种情况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4:22:14 433 人看过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债务可以抵销:

第一,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相互负债,共享债权。

其次,抵销的债务是同种类的给付,同种类的给付是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的给付。但当事人相互负债,标的物种类、质量不同,经协商一致,也可抵销。

债的抵销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债的抵销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点:

1、抵销使双方债权按照抵销数额消灭。

2、当事人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债权人会议哪种情况下不能召开
    召开债权人会议可分为第一次会议和未来会议。(一)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自债权申报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由人民法院召开。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也就是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得早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之日起3个月零1天,也不得晚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之日起3个月零15天。(2)今后的债权人会议根据规定,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债权总额1/在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债权人会议概述1、的概念和职能债权人会议是由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的临时性决议和监督机构。设立债权人会议能使所有申报债权的债务人充分发表意见,又能代表大多数债权人的利益,作出统一的意见表示。其职能是监督破产过程,在人民法院的监督和领导下,从事审查债权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性质和债权数额;讨论并决定是否通过
    2023-08-09
    96人看过
  • 哪几种情况下,公司不能发行债券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前条规定的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该债券发行人提交的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安排该债券上市交易。此外,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发行人应当在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报告、核准文件及有关上市申请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哪些公司能发行债券公司发行债券是
    2023-08-05
    373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债权能抵押
    抵押权的客体有动产和不动产,债权属于权利,所以债权不能抵押,但是债权可以进行质押。我国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一、质押大额存单的过程是什么质押大额存单的过程如下:1、客户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资料;2、客户与办理行、存款行等几方相互配合,完成定期存单的开立、确认、质押手续;3、银行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4、客户按约定使用贷款;5、客户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6、将存单归还给客户。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二、民法典中出质人是否具有所有权?出质人是具有所有权的。《民法典》第四百
    2023-03-08
    153人看过
  •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的情况
    能,三方债权债务在以下条件下可以能抵销: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三方债权债务不能抵消的情形: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三方债权债务互抵协议书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如果构成三方主体,可以互相抵消,抵消协议应当标明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的日期,甲方协议支付乙方的价款,甲方与丙方签订合同的日期,协议支付丙方的价款,乙方与丙方签署合同的日期,需要支付的价款。一般债权债务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但是也可能是三方主体,如果这三方主体互负债务的,是可以相互抵销的,需要签订抵销协议。鉴于:1、甲乙双方于年月签署《合同》,甲方需支付乙方合同价格
    2023-07-07
    153人看过
  • 哪种情况下交警能扣车
    交警在客运或者货运车辆超载的、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未携带驾驶证的情况下可以扣车。一、新车没有年检车牌号怎么处罚新车没年检标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二、驾车没有驾驶证会怎样开车
    2023-06-22
    46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适用破产抵销权?
    1、抵销权适用范围(1)破产债权与属于破产财产的债权的抵销。这种抵销是破产程序中最为典型最为常见的抵销,各国破产法所规定的抵销,多指这种抵销。(2)共益费用及共益债权与属于破产财产的债权的抵销。法律既然允许破产债权与属于破产的债权相互抵销,对于共益费用及共益债权与属于破产的债权的抵销,自无限制的理由。但是,根据民法的一般理论,共益费用和共益债权应随时从破产财产中支付,而不受破产程序的约束,双方当事人均得主张抵销,破产管理人亦得主张抵销。(3)除斥债权与属于破产财产的债权的抵销。这两种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得抵销。除斥债权在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上是指不属于破产债权的债权,但只有在日本破产法中被承认为破产债权,但其受偿的顺序劣后于一般债权,故特称劣后债权,以示其与一般债权的区别。但无论是将其视为除斥债权的大多数国家,还是将其称为劣后债权的日本,均规定此种债权与属于破产财产的债权不得抵销。因为适用抵销的
    2023-06-06
    305人看过
  • 当事人双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债务的抵销?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主张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一、婚前双方为债务关系结婚后能抵消吗婚前双方为债务关系不因结婚行为而抵销,但是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抵销。《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二、关于法
    2023-03-05
    368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注销哪些情况下不能
    一、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注销哪些情况下不能公司可以进行注销的情况:1.公司经营存在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2.公司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可申请注销;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到期或者其他的解散事由;4.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可申请注销。公司不能直接注销的情况是:1.公司有分支机构。如果想注销母公司,那么需要先把子公司或分公司注销掉,否则母公司是无法注销的。2.公司存在未完结的诉讼。若当公司存在未完结的诉讼,只有公司诉讼事项执行完毕后,工商才会受理该公司的注销。3.公司名下有资产。公司资产分为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公司申请注销,资产必须妥善处理。资产没有处理或处理不当,不仅企业会有损失,而且影响注销。4.证照不齐全。如果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公司章丢失,会影响注销的进度,需先登报补齐相关证照,才可以注销。5.账面要处理。如果公司的账面上有其他应付款,要支付出去,其他应收款,
    2023-07-08
    17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能接种疫苗
    宝宝自身的情况跟疫苗接种后的反应有紧密的关系,一般来说,宝宝生病的时候不建议接种疫苗,以免引起不良后果,还有哪些情况我们需要注意呢请爸爸妈妈们注意:有以下情况的一般应禁忌或暂缓接种疫苗:1、患有皮炎、化脓性皮肤病、严重湿疹的小儿不宜接种,等待病愈后方可进行接种;2、体温超过37.5℃,有腋下或淋巴结肿大的小儿不宜接种,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接种;3、患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的小儿不宜接种;4、神经系统包括脑、发育不正常,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小儿不宜接种;5、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小儿不宜接种;6、有哮喘、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小儿不宜接种;7、当孩子有腹泻时,尤其是每天大便次数超过4次的患儿,须待恢复两周后,才可服用脊灰疫苗;8、最近注射过多价免疫球蛋白的小儿,6周内不应该接种麻疹疫苗;9、感冒、轻度低热等一般性疾病视情况可暂缓接种;10、空腹饥饿时不宜预防接种。
    2023-05-29
    274人看过
  • 无因管理之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抵销权
    一、无因管理之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抵销权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的,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抵销权,抵销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二、无因管理是什么无因管理,是指
    2023-09-26
    415人看过
  • 哪种情况下动产抵押合同才有效
    动产抵押合同如果是依法订立的,自成立时起才算生效。而抵押权的生效时间是,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的当事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一、房产抵押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抵押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承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二、质押
    2023-02-22
    152人看过
  • 六种情况下保险不赔的情况是什么
    1.若汽车未进行年度检查,则该保单仅适用于经过认证的车辆。未经过年度检查的汽车将被视为不符合标准,即使已经购买了相关保险,在这种情况下,也无法得到保障和赔偿。2.未接受年度审查的驾驶员驾驶的汽车,因其汽车未经过年度审查,属于不合格车辆。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保险合同条款,对车主提出的赔偿申请予以驳回。需要注意的是,无牌照车辆在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理赔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首先,保险车辆必须持有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行驶证或者号牌;其次,在规定期限内,该车辆必须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并达到合格标准。这也是为何异地购车在提车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而无法获得赔偿的主要原因。3.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只有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即便被保险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失,也必须先向第三方寻求赔偿,然后才有可能从保险公司处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那么也就意味着
    2024-05-08
    354人看过
  • 子债父还什么样的情况下认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欠的债,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替子女偿还。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适用上诉规定。按照具体的情况,如果债务人去世之后,遗留下来的财产给了继承人,继承人有偿还相应的债务的义务,也就是父债子还,相反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欠的债,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替子女偿还。
    2024-01-19
    82人看过
  • 地役权在什么情况下能够抵押
    一、地役权在什么情况下能够抵押根据法律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但是以设有地役权的土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地役权具有从属性,是为了提升需役地的使用价值而设定的,脱离需役地,地役权一般情况下无独立价值,地役权单独抵押没有现实意义。《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条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二、什么是抵押人抵押权人1.抵押人即抵押的设定人,是以自己的财产为自己或他人作担保的人。因为设定抵押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设定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抵押人是以自己的财产作担保的,所以抵押人必须是对抵押财产享有处分权的人。2.抵押权人是取得和享有抵押权的权利人,在抵押合同中,为被担保的债权人,即受抵押权设定的债权人。抵押合同的债权人,是依约定取得抵押权的一方,并不负担任何义务。因为债权人仅因抵押合
    2024-02-07
    8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哪种情况下债能抵销,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4
      债可以抵销的情况有: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负债务标的的种类和品质相同,如果互负债务标的的品质和种类不同,但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互相抵销。
    • 什么情况下债务不得抵销,债务不得抵销的情况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31
      什么情况下债务不得抵销债务不得抵销的情况是: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A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B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
    • 欠贷物什么情况下能抵债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11
      债务可以抵销的情形有: (一)是协商一致的抵销,即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是不需要协商一致的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债的抵销。
    • 该债务在哪些情况下禁止抵销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一、债务法定抵销应当具备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才能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也只有两个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抵销,如果一个是合法债务,另一个是不合法债务,则不得主张抵销,因为不合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不得抵销
    • 欠条抵销权什么情况下不得抵销?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抵销权如何行使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抵销权的行使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债务,且债权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产生于破产申请受理之前。 (2)抵销权只能由债权人行使,且债权人必须向管理人提出。二、什么情况下不得抵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