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免税物品如何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20:45:50 216 人看过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咨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应负责处理。”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和质量管理协会等。

出口免税申报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免税的处理

适用出口免税政策的,除视同出口免税申报的4种情形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如果未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视同内销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免增值税、消费税。

(二)免征增值税出口货物劳务进项税额的处理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假设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从事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2012年10月出口一笔货物,来料加工加工费为50万元(折算为人民币价格),内销产品销售收入为200万元人民币。同时,当月取得的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为30万元,税额为5.1万元。该企业生产用电既用于免税又用于应税货物,因此,5.1万元应划分出用于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作进项转出处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计算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51000500000(500000+2000000)=10200(元)。需要注意的是,涉及的出口销售额,除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为加工费收入外,其他均为出口离岸价或销售额。

《产品质量法》第22条,第23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在食品中吃出异物如何有效维权
    1、在食品中吃出异物,可以先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协商维权。协商不成,可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维权。最后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要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一、食品中有异物可能涉嫌什么罪名食品中有异物可能涉嫌以下食品安全罪
    2023-03-03
    151人看过
  • 出口货物免税申报
    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免税审批管理的通知》(穗国税发(2001)531号)、《关于加强对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免税审批管理的补充通知》(穗国税发(2002)462号)的规定,现对企业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规定如下:(一)出口货物免税的范围1.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即年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2.经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收购出口的货物;3.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4.承接另一外商投资企业或外贸企业委托来料加工业务的工缴费;5.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的劳务收入。(二)企业申报方式1.按月申报企业应在货物报出关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后,于次月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申报出口免税销售额,填在纳税申报表的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栏。2.按季审批①企业应于季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办理季度出口免税审批手续。在办理出口
    2023-06-07
    163人看过
  • 出口企业如何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问:出口企业如何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答: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办理备案登记后应在30日内到国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时须持以下各种证件、文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校核后退还企业,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备案。1、已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3、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副本)。4、海关签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6、公司章程。7、法人身份证和办税员身份证。8、办税员一寸相片三张。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及对应的资格证书。10、各商业银行出具的出口退税专户开户证明。出口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持上述1-8项要求的证件及资料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出口企业备齐以上资料后,填写《出口货物退(免
    2023-06-07
    137人看过
  •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账务如何处理
    本文主要介绍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1)出口货物免税,反映在账务处理上是出口销售时,无需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2)出口货物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账务处理上表现为企业购进原材料,无论用于生产出口货物还是用于生产内销货物,其进项税额均可抵扣。但由于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的情况,因而存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情况,此项因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进项税额转出。出口企业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按证明上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用红字贷记“进项税额转出”,同时以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生产企业发生国外运费、保险、佣金费用支出时,按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分摊计
    2023-05-04
    263人看过
  •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如何办理
    一、业务概述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出口商,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二、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2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需出示的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1)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已变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不需提供)(3)已变更的《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不需提供)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出口商应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
    2023-05-05
    162人看过
  • 出口货物退免税原则
    国际贸易竞争
    (1)公平税负原则。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是保证出口货物公平参与国际贸易竞争的基本要求。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历史和传统的差异,各国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这使得同一货物在不同国家的税收负担高低不等。这种国际间的税收差异,必然造成国际贸易间出口货物含税量不同,导致各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不能做到公平竞争的结果。消除这一影响的办法,就是按照国际惯例,对出口货物退(免)本国已征收到的间接税。(2)属地管理原则。各国的间接税是按属地管理原则来制定政策规定的。各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税收上都享有完全独立的自主权,包括课税权和减、免、退税权。各国为对本国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而制定的税收政策,只适用于在国内生产和消费的货物,对出口货物则不适用。因此,按照间接税属地管理原则,我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暂行条例中的征免退税规定只适用于中国境内,而不适用于境外。对于在中国境内实行消费的货物,包括在国外生产的输入我国境内消费的货物
    2023-06-05
    103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出口免税物品如何维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7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咨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应负责处理。”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和质量管理协会等。
    • 买免税物品如何维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31
      《》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 买免税物品该如何维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31
      《》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 购买免税物品如何维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7
      《》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 买免税物品应该如何维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4
      《》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