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08:33:53 193 人看过

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刘某在保险公司营销员王某的劝说下,同意为其女儿李某投保20年期的养老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保险金额50万元。王某代其填写了投保单,刘某在投保单上签字,并支付了首期保险费。(据刘某讲,她当时不知道应投保什么险种,就告诉王某女儿有糖尿病,但王某说:“不用写,反正这个险种也不体检,也不是什么重病。”)三天后,王某将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交给刘某。后李某因糖尿病住院治疗,在治疗中因医院出现失误导致李某死亡。

处理完后事,刘某想到女儿保险之事,便找到保险营销员王某,通知其女儿已病故,王某帮助她办好了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手续。保险公司经过向医院调查,了解了被保险人带病投保的事实,遂作出拒赔决定。刘某不服,多次找到王某,最初王某说帮忙,后来说他也无能为力。刘某极为恼火,提出要告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提出可以把保险费退还给刘某,刘某不同意,一纸诉状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保险公司辩称:刘某其女儿带病投保,王某并不知情。王某代其填写投保单虽然不妥,但最后签字是投保人本人。因此是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刘某认为:在其投保时已把被保险人有糖尿病的情况向王某讲过,王某说:“不用写,反正也不体检。”并代其填写了投保单。由于刘某对保险并不十分了解,就听信了王某的话。在被保险人病故后,刘某欲向保险公司索赔时,王某还告诉她别向保险公司讲她女儿以前得过糖尿病。所以,她并未隐瞒被保险人得病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对王某的行为负责;虽然投保单是她亲笔所签,但对保险条款的内容她并不懂,因为专业性太强,所以并不知道带病投保意味着什么,她也相信王某是代表保险公司的,不会欺骗她。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刘某主张的事实没有证据支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刘某为其女儿带病投保的情况属实,判决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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