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某驾驶的中型翻斗车。
临朐男青年任某驾驶中型翻斗车沿东红路正常行驶时,刘某驾驶大型翻斗车强行超车,两人在公路上飙车,两人碰撞行驶400多米后,任某将骑电动车的程某撞死,最后冲入路边花坛才被迫停车。3月8日,任某和刘某两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两车相互碰撞飙车
20岁的任某是临朐县辛寨镇人,2月22日这天中午,他开着一辆车牌号码为鲁16/B01**的中型翻斗车,沿临朐东红路由北往南行驶,当他行至东红路辛寨路段红叶地毯厂附近时,忽然从后边驶来了一辆车牌号码为16/H30**的重型翻斗车,开车的是一名25岁左右的年轻男子。该男子驾驶这辆车强行超越了任某驾驶的车辆。
被超越的任某不甘示弱,加大油门追赶,但由于大型翻斗车占据超车道,任某只得从右侧超车逼迫大型翻斗车。此时正值中午,路上来往行人和车辆很多,两人不顾自己及周围人的安危,在马路上相互碰撞行驶。由于大车的车体庞大,车身压制住任某翻斗车的车头,将其逼迫至跨着路沿石行驶,导致路边部分树木、路桩、线杆等撞坏。
误撞行人致其死亡
此时,两人仍然不肯停车,以每小时70多公里的速度继续碰撞行驶。当行驶至河北桥附近时,任某驾驶的车辆将骑电动车的一名中年男子撞倒致其死亡,随后车辆失去控制,任某情急之下猛打方向盘,继续前行100多米后驾车冲入路对面花坛才被迫停车,而在这之前,任某和大车男子已相互碰撞行驶400多米。
撞人后,任某赶紧下车打电话报警,另一男子则驾车逃跑。就在任某报警后不久,另一男子也打电话报警,称自己为刘某。
触犯刑法已被刑拘
临朐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度交警大队五中队赶赴现场。经调查,被撞男子为辛寨镇53岁的程某。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发现这不仅仅是一起交通事故。鉴于案情重大,民警向公安局领导作了汇报,临朐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刑警二中队也迅速介入调查,最终查明这是由于20岁的临朐男子任某和24岁的九山镇刘某飙车引起的惨剧,两人撞坏路桩等价值近2万元。
针对案情,办案民警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后,认定犯罪嫌疑人任某与刘某明知在省道上车辆和行人较多的情况下,不顾公共安全,以危险方法高速飙车、碰撞行驶,导致行人死亡,公共设施受损,后果严重,两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遂决定对任某、刘某以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
3月8日,任某、刘某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
中环路两辆货车相撞一路过女子被撞伤
473人看过
-
大货车司机倒车撞死交警过失致人死亡被判两年
425人看过
-
大货车司机倒车撞死交警过失致人死亡被判两年
142人看过
-
货车撞死两人要坐牢吗
347人看过
-
两岁小司机"驾"车行驶百米连撞两路人
204人看过
-
老人被两辆车撞死,然后又被一辆醉醺醺的车碾死
287人看过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 更多>
-
偷窃两辆电动车了,偷电车检察院可以不批捕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9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检察院不得批捕。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况,检察院一般也不批捕: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脏、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
-
检察院批捕后两个月放人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6-07被批捕两个月以后可以放人,但是在一般的情形下,批捕后的两个月已经完成了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故此检察院已经决定了开庭审理的期限,此时若是经过审查,对于案件的证据不存在疑点,那么是不会释放该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后继续侦查,一般两个月之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侦查终结会移送审查起诉,补充侦查两次为限,两次后仍然事实不清的,需要变更强制措施。一般的情况,两次后就到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
喝酒两人骑车过路口被货车把两人都撞死,怎么赔偿?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4事故责任由交警认定,若对认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偿。剩余部分按责任划分,对方车辆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第三者责任险仍不够赔偿的,区分不同情况,可能由对方肇事司机或车主、或肇事司机单位赔偿。可主张的赔偿项目是:医疗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遵医嘱);若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抚慰金。
-
大货车撞死人检察院罚款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6【1】从检察院不起诉,可见大货车撞死人,货车司机没有责任。又积极做了经济赔偿,驾照不会被吊销。驾驶员可以继续开车。【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