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加永远有效是不是就永远都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03:00:26 109 人看过

一、借条上加永远有效是不是就永远都有效?

借条不是永远有效,即使加上永远也是不可以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借条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民间借贷借条成立条件:

1,签订主体合法及行为人具有相应zhi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利息约定过高,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4,合同标的必须确定和可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永远不结案账户永远冻结吗
    一、永远不结案账户永远冻结吗永远不结案,账户不会永远冻结,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条永远有效吗1、没“写明还款日期”:还款期限就是你向对方要求还款时。2、“这样的借条有效期是多久”:(1)其实,不是借条的“有效期”:借条永远有效吗,你永远都有权持借条向对方要求还债。只是你凭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保护你权利的“有效期”,法律上这个期限叫诉讼时效。(2)你的借条没有
    2023-03-10
    477人看过
  • 房产赠与公证书永远有效吗
    房屋赠与公证书的时效,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当地公证部门的法律规定。一、房产赠与公证的效力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业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2、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3、房产赠予的公证书,如赠与人和被赠与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赠与人人
    2023-03-20
    116人看过
  • 不予刑事处罚就永远没有案底吗
    不予刑事处罚是有案底的。因为不予刑事处罚指的是人民法院已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是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只要构成犯罪,便会留下案底。对于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人,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一、有吸毒史是否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吸毒史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吸毒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受到刑事处罚,但是会处以行政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吸毒史会对子女有一定影响。如果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的话,后续孩子政审的时候会有影响,其他的是没有的。吸毒史的刑事处罚会留有案底,对子女找工作有一定影响,比如会影响子女公务员考试、招警考试、银行招聘、考取警校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二、网赌拘留是否留下案底网上赌博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原则上也会被抓。根据参与赌博的个人的
    2023-04-04
    451人看过
  • 技术入股是不是永远不出资
    技术入股可以永远不用出资,技术入股严格来说要对技术资产做全面评估,如果没有的话从法律来说还是要以工商登记的出资金额期限内完成出资。我国的《公司法》有着明确的规定,规定这类人在办理时需要获得相关的法律文书对自己的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还应对相关的技术进行指导,已达到相关公司能够进行运营和运转,对这类技术运用到实际生产中去。一、公司的股份如何分配公司股权分配应该按照创建公司是每个人的出资金额或者出资方式来认定,有人为技术入股应当适当增加股份,有人为资金入股,应当出资份额,份额大的应适当增加股份,参加经营的也应当适当增加股份,股份分配好后要在合同上写明股份比例,每个人的出资方式和所应当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二、公司股份制如何分派公司股份制如何分派,应按照成立公司时股东的人数和出资金额来进行妥善的分配,根据每个人的不同金额决定每个人能分到的百分比,入股的方式不同,也按照技术入股资金入股的来分,根据参加经
    2023-02-04
    37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会永远有效吗?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搬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规定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
    2023-04-11
    30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会永远有效吗?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搬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规定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
    2023-05-02
    313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是永远有效的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般是两年,没有还款日期的可以延长,最好尽快起诉解决
    • 永远有效的借条可以写怎么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3
      不论是多少次借款,借条的合法有效都要遵循以下原则: 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
    • 有一方不同意离是不是就永远不能?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不是,一般最多第二次起诉离婚就会判决离婚。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 拒绝了要约是不是永远不会失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8
      1要约被拒绝的,应当失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注明对方永远不能抢回有效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6
      无效的,对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