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的产权归属于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08:22:49 156 人看过

一房二卖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出现这类情况房子到底该归谁,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种情形是其中一方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或预售登记,对这种情形,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那么办理了登记的购房人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第二种情形是几个买卖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那么这种情况下,几个购房人都处于平等的债权人地位,都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客观的现实是房屋仅有一套,不可能每个购房人的要求均可获得支持,因此,在此种情况下,房屋交付给哪一方,应当综合考虑几个因素:

第一、购房人是否已经实际居住,如果开发商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其中一方居住、使用,那么应当考虑支持访方实际履行的请求;

第二、购房人是否已经实际付清房款,如果其中一方已经实际付清房款,相对应的应当考虑支持其主张;

第三、房屋是否有购房人附加的价值,如其中一方已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修缮等增加房屋价值的行为,那么应当考虑支持该方请求。

一、“一房多卖”纠纷怎么解决

“一房两卖”的处理方法是:(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优先履行签订在先的合同。(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3)在第一个买房人已经办理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06: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一房两卖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债权属于担保物权吗,一房多卖,房子归谁
    一、房屋买卖债权属于担保物权吗房屋买卖产生的债权是不是属于担保物权,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为买卖合同履行设立担保的,债权就有可能是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二、一房多卖,房子归谁1、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办理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2、都没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2、数个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又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归已经先行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买受人所有;4、都没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
    2023-04-18
    100人看过
  • 一房两卖属于房产问题吗
    本篇文章所探讨的主题涉及到房产交易中的一个重要异常现象——“一房二卖”。在这种情况下,卖家往往会先于或者在同一时间签订两项房屋买卖合同,把同一套特定的房产出售给两位不同的买家。此种情况也被称之为房屋的“二重买卖”。然而,一房两卖的行为并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甚至可能对其他购买者造成权益侵害。然而,对于该类房产的最终处置方式,还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谨慎分析与决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024-04-29
    305人看过
  • 一房二卖均为过户房屋归属权归谁
    关于“一房二卖”房产归属权问题,我们将为您详述以下几点:首先,若已完成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则房产所有权应归于已成功完成该项手续的买受人;其次,如果各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那么房产应当属于已经进行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那个买受人;再者,假使既有未能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形,也无预告登记的记录,那么房产就应该归属于已率先合法占据该房屋的买受人;最后,如果以上几种情况都没有出现,那么房产所有权就应归属于最先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位买受人。《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2024-04-27
    489人看过
  • 一房二卖产权权属归哪一方?
    1.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没有过户,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2.双方均未办理过户未交房,房屋所有权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3.双方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一、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子可以转让给一方吗?夫妻共有产权房可以转让给一方。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内财产达成书面约定,双方可以约定共同拥有的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达成协议后,再去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协议是自愿达成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为当事人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转让给另一方。二、房子没过户但有法院判决房子没过户有法院判决也不能证明产权归属,房屋的权属以房管部门的登记为准,并不以法院的判决书为准,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而,应当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法院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法院裁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2023-03-14
    377人看过
  • 第一继承权归属于谁
    法律综合知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偶与子女均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在法定继承过程中,遗产应依照如下次序进行分配:首先是配偶、子女及父母,其次才是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继承程序启动之后,首先由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利,而后方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将无法参与分割财产;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时,则依法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享有此项权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4-08-21
    285人看过
  • 未过户房屋的归属权属于谁?
    房子还是属于原房主的。1.因为签订合同时债权行为,过户是物权行为,对于房屋等不动产是登记转移所有权。2.农村房屋具有特殊性,因为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有特殊规定,根据房随地走原则,卖房的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也会发生转移,所以规定只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出卖人不得再申请批准新的宅基地。未过户的房子写未过户的分家协议可以吗有效。如果协议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款,一经签订就是合法有效,受法律的保护的。房子没有过户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协议。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3-07-07
    249人看过
  • 拆迁补偿房的房产归属属于谁
    一、拆迁补偿房的房产归属属于谁?拆迁补偿房的房产归属属于被征收人,拆迁房屋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拆迁房屋补偿金有哪些?(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三、房屋拆迁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
    2023-04-19
    301人看过
  • 一房两卖都没过户房归谁
    在涉及同一房产的两次出售交易行为中,首先与原始房主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且成功取得该处房产所有权的买家即被视为新的业主;至于那些未进行任何产权过户或预告登记程序,但已经对所购房产实现实际占用且享有占有权益的购房人士,也应当作为新业主归属。因此,对于有效合同的签约一方来说,他们有权无条件地要求卖方依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将该房屋如期交付给他们。至于那些签署了可撤销或者无效合同的另一方,他们同样有资格向卖方提出赔偿违约责任的请求。《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
    2024-05-15
    500人看过
  • 临时物业用房产权归属于谁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理应归于全体业主所有。未经经过业主大会的书面批准,任何物业服务组织均无权擅自更改物业管理用房的原有用途。当物业服务协议宣告终结之际,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照约定之程序,将物业管理用房完整地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在此前提下,尽管物业管理方对物业具有使用权,但其利用范围仅限于提供物业服务。若物业服务企业试图开展其他经济性活动或租赁该物业,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皆应当全额上交给全体业主共管。若小区居民发现物业管理用房被物业公司用作商业用途或进行承租,他们有权依照现实情况向业主大会提供相关反馈,由全体业主共同协商并作出合适的决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2024-08-16
    184人看过
  • 草原的归属权属于谁?
    草原属于国家所有。根据相关规定,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草原。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使用。使用草原的单位,应当履行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的义务。草原天路收费,乱收费怎么处罚草原天路收费“草原天路”由张北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虽然名称响亮,但归根结底是一条县级公路,并不符合相关收费条件。网友质疑,收费依据是什么张家口市5月9日回应称,收费不是以路收费,“草原天路”于3月25日正式被市政府批复为市级风景名胜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七条,进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而管理机构是由县政府确定的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也就是“草原天路”是作为风景名胜区进行收费的,收费的主体是政府。对此,有网友认为,当地在收费上做得很“巧
    2023-07-11
    428人看过
  • 遇到一房两卖,到头来,房子会属于谁
    (1)如果这两份合同没有登记。两份合同均未登记,标的房屋未交付的,属于两份合同均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履行优先权以先签合同的履行优先权为准。也就是说,在该日期之前签订的哪一份合同将优先考虑房屋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考虑房屋产权;(2)两份合同均未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交付标的房屋。其中一份合同的实际履行反映了出卖人的意愿,也是合法的履行。此时,接管房屋的一方可以取得该房屋的产权,无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如何;(3)两份合同中有一份已办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办理过户登记(无论哪一方已交付该房屋),登记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由于房屋转让登记是物权变动的范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先登记后确认各程序签订的合同,而未登记的合同只能选择向出卖人索赔。
    2023-05-08
    233人看过
  • 没有产权的阁楼归属于谁?
    一、没有产权的阁楼归属阁楼和地下室,一般属于购买商品房,开发商送的,是一种促销手段。阁楼和地下室之类,是没有在房管备案审批的,也就没有相应的产权证明。对于没有产权证明的建筑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即使签了买卖协议,对于第三方也是没有任何效力的。没有产权的阁楼,以后拆迁时也能够获得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阁楼所有人拥有补偿权利。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二、产权证办理流程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五证是否完备。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产权证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
    2023-06-02
    250人看过
  • 一岁两个月宝宝离婚抚养权归属于谁
    关于一周岁儿童在离婚过程中抚养权归属问题的法律规定明确如下:首先,若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应将抚养权归属于女性。然而,如果母亲存在下述任意一种情况,那么法庭便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裁定子女由父亲进行监护和抚养:第一,如母亲患有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的身体状况;其次,当母亲在抚养子女方面具有经济能力且尽到了义务,但是父亲却提出子女需与其共同生活时;最后,如果由于其他因素,例如母亲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了显著的负面影响,也可能导致子女被判给父亲抚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024-07-25
    55人看过
  • 婚前卖房的产权归谁?
    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是在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子,而且这个钱由一人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即使结婚之后,将房产卖掉,这笔钱也应该属于个人的所有,不应该属于夫妻的财产。2、如果是在结婚之前购买,但是选择的是贷款方式,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结婚之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来还贷。离婚之后将房子卖掉,这笔资金应该要分割,不过需要按照出资的比例才能够确定分割按照什么原则,按照多少比例来分配。3、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一方出了首付款,但是结婚之后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将房产卖掉了之后,这笔资金也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分割。4、所以关于婚前买的房子,卖掉之后到底属不属于共同财产,结合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才能够讨论出一个结果,最好由两个人先协商解决。一、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子女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根据上述几种情况,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割:(一)对于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
    2023-06-19
    39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一房二卖涉嫌构成诈骗罪的,针对于同一套房屋,业主在已经售卖给他人之后,通过非法手段占有购房款为目的,在通过虚构或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的... 更多>

    #一房两卖
    相关咨询
    • 遗产房买卖属于谁的权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4
      遗产的析产要根据遗嘱,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程序析产后将该遗产房过户至权利人名下后,权利人可以自主买卖。否则未经析产,出卖人就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出卖人一般也不会是遗产房登记的权利人,其出卖行为也是无权处分行为。因此,就是出卖人将房子卖了,其他继承人提起诉讼,出卖人所得房款也要按继承人的人数分给其他继承人。同时,如果该遗产房仅是夫妻一方亡故,另一方还在,则应先行将一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房屋产权年期届满后,产权归属于谁?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2-0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房屋的使用年限届满70年时,该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房屋的所有者。 这里所指的产权年限主要是指房屋所附带的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而非整个建筑物的所有权权益。因此,在符合相应法律条款并持有有效产权证明文件的前提下,该房产仍可被视为私人财物,而国家仅保留对土地的管辖权。
    • 七十年产权到期后,房产归属于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20
      在房地产期权到期之时,毫无疑问,房屋将仍然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所说的“房屋70年到期”实际上指的是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长达70年,这是房屋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依据我国现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长使用期限为70年。但需指出的是,即使70年后土地使用权期满,政府并不会无偿回收该房屋,而是通过自动续期的方式延长土地使用证上的产权期限。换句话说,国家并不会对房屋进行赎回
    • 70年产权房产证的权属归谁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1
      商品房70年产权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是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需要缴纳续期费。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损坏或损失,就可以一直享有。
    • 70年的房屋产权满期后房子属于归谁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5
      70年的房屋产权满期后,可以续期。续期需要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