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的产权归属于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08:22:49 156 人看过

一房二卖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出现这类情况房子到底该归谁,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种情形是其中一方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或预售登记,对这种情形,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那么办理了登记的购房人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第二种情形是几个买卖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那么这种情况下,几个购房人都处于平等的债权人地位,都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客观的现实是房屋仅有一套,不可能每个购房人的要求均可获得支持,因此,在此种情况下,房屋交付给哪一方,应当综合考虑几个因素:

第一、购房人是否已经实际居住,如果开发商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其中一方居住、使用,那么应当考虑支持访方实际履行的请求;

第二、购房人是否已经实际付清房款,如果其中一方已经实际付清房款,相对应的应当考虑支持其主张;

第三、房屋是否有购房人附加的价值,如其中一方已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修缮等增加房屋价值的行为,那么应当考虑支持该方请求。

一、“一房多卖”纠纷怎么解决

“一房两卖”的处理方法是:(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优先履行签订在先的合同。(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3)在第一个买房人已经办理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一房两卖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房的房产归属属于谁
    一、拆迁补偿房的房产归属属于谁?拆迁补偿房的房产归属属于被征收人,拆迁房屋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拆迁房屋补偿金有哪些?(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三、房屋拆迁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
    2023-04-19
    301人看过
  • 未过户房屋的归属权属于谁?
    房子还是属于原房主的。1.因为签订合同时债权行为,过户是物权行为,对于房屋等不动产是登记转移所有权。2.农村房屋具有特殊性,因为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有特殊规定,根据房随地走原则,卖房的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也会发生转移,所以规定只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出卖人不得再申请批准新的宅基地。未过户的房子写未过户的分家协议可以吗有效。如果协议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款,一经签订就是合法有效,受法律的保护的。房子没有过户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协议。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3-07-07
    249人看过
  • 遇到一房两卖,到头来,房子会属于谁
    (1)如果这两份合同没有登记。两份合同均未登记,标的房屋未交付的,属于两份合同均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履行优先权以先签合同的履行优先权为准。也就是说,在该日期之前签订的哪一份合同将优先考虑房屋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考虑房屋产权;(2)两份合同均未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交付标的房屋。其中一份合同的实际履行反映了出卖人的意愿,也是合法的履行。此时,接管房屋的一方可以取得该房屋的产权,无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如何;(3)两份合同中有一份已办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办理过户登记(无论哪一方已交付该房屋),登记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由于房屋转让登记是物权变动的范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先登记后确认各程序签订的合同,而未登记的合同只能选择向出卖人索赔。
    2023-05-08
    233人看过
  • 草原的归属权属于谁?
    草原属于国家所有。根据相关规定,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草原。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使用。使用草原的单位,应当履行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的义务。草原天路收费,乱收费怎么处罚草原天路收费“草原天路”由张北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虽然名称响亮,但归根结底是一条县级公路,并不符合相关收费条件。网友质疑,收费依据是什么张家口市5月9日回应称,收费不是以路收费,“草原天路”于3月25日正式被市政府批复为市级风景名胜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七条,进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而管理机构是由县政府确定的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也就是“草原天路”是作为风景名胜区进行收费的,收费的主体是政府。对此,有网友认为,当地在收费上做得很“巧
    2023-07-11
    428人看过
  • 对于一房多卖所有权应属于谁
    一、对于一房多卖所有权应属于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房子,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顺序处理:如果卖家给一方办理了过户,另一方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先办理过户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或者多方都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都没有办理过户,也都没有办理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都没有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并且都没有实际占有使用房子的,房子归已经先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方所有。在司法实践中,一房多卖,房子的归属顺序大致为: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优先于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办理
    2023-06-02
    386人看过
  • 一房两卖,谁应获得房屋产权
    关于房屋权属:我国《民法典》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是采用登记生效主义的,登记是使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发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因此,在“一房两卖”的情况下,已经办理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购房者即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法律法规规定:《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一物一权”的原则,在一房多卖的情况下,最终只能有一个买受人能够通过依法登记将债权转化为物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关于一房两卖者应承担的责任:在“一房两卖”
    2023-05-05
    280人看过
  • 一宗房产两个卖家,最终归谁所有?
    遇到一房二卖到底房屋最终归谁:(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遇到房屋拆迁纠纷怎么办1、遇到房屋拆迁
    2023-07-06
    211人看过
  • 怎么判定一房两卖房屋归谁
    一房二卖房屋的归属:属于办理了过户登记的那一方。卖家与两方的买受人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只有按照法律规定做了过户登记的人才能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另一方则可以向卖家要求赔偿,但是不能对抗善意获得房屋产权的第三人。一房两卖案例案例介绍:甲乙两人于2007年8月签订了一份《期房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将其名下某物业以300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因为是期房,所以双方约定等红本出来后,再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同时约定违约金30万元。当天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30万元。后来因为房价下跌,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如何处理。但协商并无结果。后甲方,在未解除合同,也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直接将该房产过户给第三个。乙方知情后,遂起诉法院,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法院认为:双方的合同真实有效,甲方在未解除合同,也未催告乙方的情况下,直接将该房产过户给第三人,其行为已经违约,要求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3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
    2023-07-25
    255人看过
  • 商住房产权归属于哪一年?
    住宅用房是指供家庭或者个人使用的房屋,住宅用房的产权年份是70年;商业用地产权是指供商业使用的房产,还可以是旅游或者娱乐使用,这种商业用对产权的年份是40年;其次是工业用地,是指为工业所使用的的土地,以及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领域的用地产权都是50年的产权年份。商住房产权到期后要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国家还没有关于出让金的明确规定,但一般土地出让金价格也会考虑到老百姓的经济承受能力,价格不会太高。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
    2023-06-30
    358人看过
  • 公司成立时资产归属权归属于谁?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法人,各股东依据出资比例享有收益。如果要处置公司名下的房产,最好的方式是以股东会的形式作出决议,各股东一致同意出售房产,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而一般的公司的法人都是由董事长(即股份持有最多的人)来担任的。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等权利。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分配权、重大经营决策权、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行为构成公司的代表行为,并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可以由董事长、经理担任。由此可知,法定代表人权利来源于公司,公司执行的决议来源于股东会,若法定代表人按合法权限及规定执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最终公司发生经济损失是由公司承担责任;若决议违法且构成刑事犯罪,法定代表人作为直接经
    2023-07-07
    363人看过
  • 省道两旁15米的归属权归谁?
    省道两侧15米属于国家。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的流程和标准各地有所差异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分。省道的标准宽度省道的宽度标准一般是30米左右。每车道宽为3米,一级公路至少要有双向四车道,也就是12米,两侧至少需要1.5米宽的路肩,也就是说最少宽度是15米。两侧的排水沟、绿化带根据实际情况可宽可窄,没有固定的指标。《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
    2023-07-02
    477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的归属权属于谁?
    公租房的所有权归购买者所有,但通常不由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政府以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业主、大学毕业生和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提供公租房。如果买房人想卖掉这套房子,需在5年后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如果公租房被房主购买,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将归购买者所有。而一般来说,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政府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业主、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如果买房人想把这套房子卖掉,需在5年后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 公租房的产权年限是多久?公租房是指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给低收入家庭、单身人士等群体的一种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的产权年限是由政府规定和管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公租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然而,公租房的产权年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公
    2023-08-31
    267人看过
  • 一房两卖房子如何来确定归属
    一房两卖房子的归属具体如下:1、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房产归登记的买受人所有。2、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3、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归已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所有。4、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归先行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所有。5、如果上述情况均未发生,归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所有。一、一房二卖是什么意思发生一房二卖优先履行的意思是:符合优先条件的一方,优先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没有过户,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未交房,房屋所有权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二、房屋买卖催告函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
    2023-03-21
    396人看过
  • 一方死后房产归属权能判给谁
    一方死后房产的归属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该房产若是夫妻共同房产,其中一半为另一方财产,另一半为死亡者的遗产,该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该房产为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则该房产为遗产,遗产继承先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该房产为存活房的个人财产的,不属于遗产,还是由存活方所有。离婚房产归属权协议书怎么写离婚房产归属权协议书应具备以下内容:1、被分割房产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2、分割房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3、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4、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5、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6、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7、价格补偿债务承担问题;8、违约责任;9、其他事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
    2023-07-21
    263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一房二卖涉嫌构成诈骗罪的,针对于同一套房屋,业主在已经售卖给他人之后,通过非法手段占有购房款为目的,在通过虚构或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的... 更多>

    #一房两卖
    相关咨询
    • 遗产房买卖属于谁的权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4
      遗产的析产要根据遗嘱,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程序析产后将该遗产房过户至权利人名下后,权利人可以自主买卖。否则未经析产,出卖人就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出卖人一般也不会是遗产房登记的权利人,其出卖行为也是无权处分行为。因此,就是出卖人将房子卖了,其他继承人提起诉讼,出卖人所得房款也要按继承人的人数分给其他继承人。同时,如果该遗产房仅是夫妻一方亡故,另一方还在,则应先行将一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小产权房一房多卖归谁所有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3
      如果接受房子的两方都是本集体成员,则很有可能会判给先购买的人;若是有一方是本集体成员,则非本集体人员购买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若是两位购买者都不是本集体成员,则两位都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
    • 一房两卖怎么确定房子归属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7
      一房两卖房子确定归属的一般方式如下:合同均有效,买受人未实际占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订立合同在先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取得房屋产权。实践中存在多种情形,具体如何确定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 如何确定一房两卖房子归属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5
      一房两卖房子确定归属的一般方式如下:合同均有效,买受人未实际占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订立合同在先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取得房屋产权。实践中存在多种情形,具体如何确定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 婚前住的房屋属于房产归谁所有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31
      婚前房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并办理房产证的,属于一方个人;婚前共同出资购买婚后共同生活,或者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归夫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