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05 18:35:49 428 人看过

一、法律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有哪些?

(一)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二)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三)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四)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五)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六)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农村自建房怎样申请土地使用证

农村自建房申请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如下:

(一)准备身份证件、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二)到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主要指的是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填写宅基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审查材料,审查通过后在规定期限内发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土地使用证可以办理过户吗

土地证分很多种,有一些可以办理过户,有一些不可以办理。

(一)集体土地,一般使用农村土地,只能一个村户籍人员之间办理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到村委会申请,受理会公示,全村三分之二同意后,在村委会办理过户,不对外村户籍转让。

(二)国有土地又分为划拨和出让性质。划拨,是不能办理过户的,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转变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才可以办理过户。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过户只有几百手续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中有用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中有用。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征收国有土地予以补偿的依据,按照土地证记载的性质用途面积结合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
    2023-11-18
    264人看过
  • 土地征用有哪些程序规定?
    在实践中,土地征用部门征用土地时,需要遵循相关的程序性规定。那么,土地征用有哪些程序规定?相关被征用土地的当事人怎么在征用土地过程中,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土地征收的补偿规定有哪些?土地征用的程序一、审批部门只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两级政府审批。二、审批权限1、国务院: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2、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在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在70公顷以下的。三、征用土地的审批程序1、用地者提出申请: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2、审查和批准(1)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供地标准,对建设用地进行审查。(2)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报批时,应当附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3、公告和登记4、征地补偿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菜地)。征地补偿标准:一、
    2023-06-27
    427人看过
  • 沈阳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办理流程有哪些规定?
    一、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其实土地证过户办理程序还是比较麻烦的,其具体流程如下:1、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2、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3、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二、土地使用证过户条件在土地证过户的这个过程中,对于办理者也是有要求的:1、办理者需要携带现任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契税等以上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同时如果是二手房的原房主已经办理土地证的就要携带土地证原件,但是如原房
    2023-03-30
    392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规定土地使用证上的内容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证的定义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1]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备
    2023-03-16
    155人看过
  • 30年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法律规定2023
    一、30年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法律规定1、有30年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土地承包合同30年不变。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是国家为了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而确定的法律政策,30年不变指的是耕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即为30年,到期重新发包,自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开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二、土地出租法律规定有哪些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
    2023-01-27
    376人看过
  • 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二、申办程序(一)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
    2024-02-04
    220人看过
  • 法律规定哪些要交土地使用税
    根据法律规定,县城以上城市进行土地开发时,需要征收土地使用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发给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
    2023-02-27
    232人看过
  • 哪些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以及申请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办理程序
    一、哪些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以下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财政机关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道路、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二、申请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办理程序申请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办理程序如下:1.第1步:申请人到各个办税服务厅,带上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并完整填写《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然后提出申请并领取《受理回执》。2.第2步:事先备齐所需的所有资料,等待主管税务机关收取所需资料还有调查审核。3.第三步:之后就可以凭《受理回执》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到批复文件。办理的时限一般在请况下需要40个工作日左右。三、哪些企业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企业办的学
    2023-05-27
    142人看过
  • 2023土地征收程序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土地征收程序法律规定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2023-05-09
    139人看过
  • 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可以分割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不可以分割。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分割处分,但符合标准的同村村民可以分割宅基地上的房屋。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农村宅基地继承要农村户口吗,法律有哪些规定农村宅基地继承不需要农村户口,其不能被继承。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故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
    2023-12-17
    6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流程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成立公司的流程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1、注册资本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土地使用权出资事宜做出规定。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使用人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方能作为出资;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先依法征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作为出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集体所有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应当经县级人民登记注册,核发证明,确认所有权后方能作为出资。2、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评估
    2023-06-03
    53人看过
  •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有哪些规定
    一、土地抵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2、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二、土地抵押贷款的流程1、首先根据需要申请的贷款额度及银行许诺的抵押率(放款额/抵押物评估值)倒推出抵押物(土地使用权)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2、咨询不动产评估机构对于目标抵押物进行评估所能达到的最大评估单价,然
    2023-12-09
    164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申办程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依据。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犯。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中用地面积、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地类面积。③备注、变更记事、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二、土地使用证的分类我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目前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2、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3、国有土地
    2023-05-05
    106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时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有哪些法律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6、委托地价评估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2、主管部门现场勘察3、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4、取得划拨用地批准(三)集体土地的征用1、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2、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3、签订征地协议4、签订补偿安置协议5、确定劳动力安置方案6、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7、市政府下文征地8、交纳菜田基金、耕地占用税等税费9、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10、办理冻结户口11、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12、办理农转工工作13、办理农转居工作14、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15
    2023-03-07
    24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成都土地使用证变更办理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办理程序和办理地点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4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一、受理申请材料二、审核材料三、校准登记四、颁发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一、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
    • 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8
      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概念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 买卖土地使用管理法和土地使用证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8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86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公布,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涉及非法使用
    •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怎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办理土地证的一般程序1、要知道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同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
    •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所有权归谁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3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大类:(1)国家所有;(2)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有如下规定: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