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甥女继承老房子的法律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8:31:28 268 人看过

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对有效继承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除了侄子和侄女可以依法继承叔伯的遗产,外甥女和外甥也能继承。不过外甥女继承是属于代位继承,前提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农村拆老房子有补偿吗&&&

一、农村拆老房子有补偿吗

1、农村老房子拆除有补助。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时,应当给予被拆迁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农村拆老房子建新房要审批吗

1、申请人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拆旧建新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2、在原有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

3、当地农村村民委员会将对拆旧建新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

4、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

5、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报县政府审批;

6、县政府审批之后,相关部门下发许可证后方可动工建房;

申报时需提供的材料有:经本村民小组2/3以上村民签字同意的申请书,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村小组、村委会签署意见的呈报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2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婚生子女相关文章
  •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
    导读:本案涉及继父母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由其生父母抚养。案情王X和妻子婚后不久,妻子因一场意外去世。后认识独自带有5岁儿子的李某,不久两人登记结婚,婚后因感情要离婚,李某要求王X继续抚养李某的儿子。分析本案涉及继父母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所谓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权利义务,是指随父母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派生出来的拟制血亲关系,使继子女幼有所教,继父母老友所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他们之间只是法律拟制的血缘关系,但这种拟制的抚养关系,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解除
    2023-12-24
    313人看过
  • 关于子女抚育费问题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子女抚育费的问题作了以下明确规定: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
    2023-06-04
    174人看过
  • 法律对于继承的规定问题
    法律对转继承主要有以下规定:1、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遗产继承前,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的民事法律行为;2、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人,其继承人称转继承人;3、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根据法律继承规定祖宅继承有孙子的吗根据法律继承规定祖宅孙子是没有继承权的,但若是之前本来的继承人死亡,那么可能会发生代位继承。具体法律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
    2023-08-16
    64人看过
  • 遗产继承是否只限于侄女而非外甥女?
    只有个侄女能继承遗产可以代位继承遗产。继承遗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也就是没有父母、配偶、子女,或者说即使有,也已经先与继承人去世了;2、侄子侄女的父母先与侄子侄女去世,这种情况下侄子侄女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继承财产,就是说按照顺位继承人的顺序排到了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发现他兄弟姐妹已经先于他死亡了,那么兄弟姐妹的孩子才可以继承本来是他们父母继承的财产。侄女可以投靠落户吗可以的。一,户口可以亲异口属投靠,只要被投靠人一家同意接收就可以。二,户口亲属投靠的一般程序,各地略有区别,请咨询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
    2023-07-05
    491人看过
  • 外甥侄子可以继承吗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侄子、外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没有继承权。如果遗嘱继承的,侄子、外甥可以成为遗嘱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一、我国规定处于优先接受继承的方式是哪种我国规定处于优先接受继承的方式是遗赠扶养协议。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人在下列情况下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二、遗嘱继承忽略继承人可以吗遗嘱继承忽略继承人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即遗赠抚养协议优先
    2023-06-28
    72人看过
  • 外甥如何继承房产
    一、外甥如何继承房产一般来说,外甥是不能继承舅舅遗产的,因为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由外甥继承,继承房产需要到有关机构进行登记。二、法律规定《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2023-04-21
    89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养子女的继承权问题?
    法律上养子女继承权的规定:养子女享有继承权,并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养子女是享有继承权的,和其他同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同等的份额。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确定养子女继承权要注意什么确立养子女继承权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确认养子女继承权的前提是看他们同被继承人是否依法确立了收养关系。2、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条件基本相同时,继承份额相同。3、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4、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还可以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5、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6、尚未正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养女虽然与养父母之间并
    2023-07-02
    57人看过
  • 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1)配偶。已经离婚或非法同居,其男女双方都不具有配偶资格,因而没有互相继承的权利。(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至于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如果他们相互之间实际上存在着扶养关系,也应该相互享有继承权。(5)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生祖父母、生外祖父母、养祖父母、养外袓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祖父母和继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怎样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的确定: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2、第二个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
    2023-07-31
    175人看过
  • 爷爷房子孙子继承的法律问题探究
    民法典对于爷爷房子孙子继承的问题有如下规定:1、首先按照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孙子并不在法定的继承顺序中;2、如果孙子想要继承爷爷的房子,那就必须获得爷爷的遗嘱,对于孙子来说,叫做遗赠;3、继承开始的时候,孙子必须在受遗赠后六十天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这样才能继承房子。民法典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老人可以遗嘱将财产可以留给孙子继承,这种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上指的是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1
    160人看过
  • 继承老人房产的问题
    非婚生子女
    如果老人去世了,老人生前有有效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留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典继承,遗产先按照第一顺序由配偶、子女、父母均等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按照均等继承。所以老人去世后有继承人的由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如果留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房子立了遗嘱后怎么继承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中华
    2023-07-04
    265人看过
  • 集体土地房屋继承:子女的继承权问题
    (1)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2)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集体组织成员对于身为本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3)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且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集体组织成员对于身为本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4)非本集体组织成员对于身为本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农村房屋子女能否继承呢?(一)儿女转城镇户口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据了解到,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二)在农村房屋继
    2023-07-07
    121人看过
  • 怎么解决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
    房产继承问题的解决方式是:1.首先需要对该房产进行确权,确定该住房有多少权益属于死者所有;2.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3.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均等分配。一、夫妻离婚后一方死亡财产该怎样分割夫妻离婚后一方死亡的,由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在离婚时已经做出了分割处理,所以对于死者的遗产,之前的配偶没有继承权。此时,死者的遗产分割,有遗嘱的,按照死者留下的遗嘱进行分割;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法定继承顺序为:(一)第一顺序: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当然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
    2023-06-24
    86人看过
  • 关于亲子鉴定的法律问题
    亲子鉴定及其产生的法律后果,目前在我国法律上是一个明显的空白点。但是不少的当事人还是会选择去进行一次亲子鉴定来证明自己的某些权利或某些义务。亲子鉴定结果并不能作为法定证据由于鉴定结果本身具有一定的证据属性,所以这个问题首先要摆在证据的角度来看。从现有的民事法律和民事诉讼法律来看,没有条文或权威司法解释表明亲子鉴定可以作为法定的证据来使用。换句话来说,我们平时接触的证明材料有很多种,但是,只有那些法律认可并由司法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作出的证明材料,而且是与案件审理相关的证明材料,才有可能作为法定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亲子鉴定的效力只能是体现在伦理道德层面,还上升不到法律层面。对于一个家庭而言,这就意味着你自己确信你与某个家庭成员确实没有血缘关系,然后你做出某种伦理层面的举动,比如不再承认他是你的父母或子女,但于法律关系而言,丝毫没有意义。亲子鉴定无法与财产的法律关系相比照无因管理,是一个
    2023-04-25
    151人看过
  • 关于承包权能否继承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人的代表。承包人与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管理承包地是家庭内部的事。也就是说,村集体不会干涉家庭内部如何分配土地经营权。这个家庭的父母有权决定土地经营权的分配和继承。在确认土地权时,土地承包权将根据父母的意愿进行变更。当然,如果承包人没有子女,就不能让他人继承土地,集体也不会登记其所有权。近年来,我国的土地权属工作严格遵循这一法律。然而,由于我国农村土地绝大部分已经分配给农民,新增人口没有土地可分。因此,农村土地经营权除了“死不必退”外,还实行“生不补”的规则。土地确权工作即将结束,国家将陆续向农民颁发土地确权证书。切实保障农民土地使用权的承包权。土地权属更加明晰,必然促进土地流转市场的繁荣和秩序,中国农业将继续朝着商品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你有没有这样一种心态,认为这不是你自己的事?你为
    2023-05-31
    75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更多>

    #非婚生子女
    相关咨询
    • 老人还有子女外甥能代位继承么有哪些相关的继承办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1
      1、法律规定子女去世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故孙子女和外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能成为第一继承人,并不影响孙子代位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对被继承
    • 房产继承问题,关于房产继承纠纷的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3
      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法律法规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
    • 外甥女和外甥有没有继承权呀…!!!!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6
      平等原则(一)继承权男女平等(二)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三)在遗嘱继承和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依《》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四)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五)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
    • 民法中对于继父及子女的继承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19
      继父不一定有继承权,具体是否享有继承权,要看继父与死者是否存在扶养关系。 若是存在,那么继父就享有继承权。且继父如果想要继承死者的遗产,需要拿出证明扶养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 若是不存在,继父不享有继承权。
    • 继承法关于遗嘱的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4
      遗嘱人自书遗嘱后,要在遗嘱文书上注明立遗嘱的时间(年、月、日)与地点,还要亲笔签名,也可加盖印章。法律也允许自书遗嘱人为证实其所立遗嘱的真实性而请无利害关系人或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见证人,但要求遗嘱见证人必须在遗嘱人自书的遗嘱上亲笔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见证日期。如果被继承人只是生前在日记或给亲友的信中表示有关处分自己财产的设想或打算,而未形成正式的遗嘱文书,则不能被视为自书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