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属不属于建设用地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大类项下的1个小类,属于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因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涵盖三个类别: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宅基地就是集体建设用地类别中的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谁是宅基地使用权人?
宅基地的使用人是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农村居民(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另外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在以下情况可以获得确认登记:
1.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2.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户口迁出、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和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4.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使用人对宅基地有长有、使用和限制处分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
宅基地自留地属于
406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属于农用地
357人看过
-
宅基地,自由地,自由山属于
33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是否属于宅基地?
97人看过
-
宅基地所属地点
20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外围墙是否属于违建?
347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吗?如果用于建设用地的话会不会违法?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7各地的名称会有不同的,集体建设用地的范围肯定是比宅基地大的,比如村镇企业用地等等都是集体建设用地范围但是这个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里面应该是有记名具体用地用途的,比如村民住宅等等。、各地有些不同,有些地方时直接发宅基地证的,操作上有些区别而已
-
哪些属于宅基地哪些属于宅基地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6宅基地,是指农村的村民为了自己的居住而占有以及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包括已经建有房屋、曾经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有房屋的土地、曾经建过房屋但已无覆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造房屋的规划用地这三种。
-
村里的宅基地属不属于农村的宅基地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8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
-
借用宅基地属于否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9如果你的户口迁出了农村,就已丧失集体组织成员资格,就无权分得宅基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原来的土地证已经作废。既然村委诚心想要借用宅基地,可以与村委写下合同。将来你如果要用地盖房,可叫村委另批给你。
-
农村建设用地审批属于建设用地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1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