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补偿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16:33:01 369 人看过

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补偿:

一、当事人被侵犯人格权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当事人被侵犯身份权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当事人被侵犯财产权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被侵害婚姻关系造成精神损害的。

五、存在以下情况,被侵权人的近亲属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相关被侵权人死亡;

(2)死者的名誉、隐私、姓名、肖像、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

特殊保护——精神损害补偿

从我国的征收补偿标准看,一般均以市价补偿为最高限额,但在现实中,房屋的被征收人要面临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改变、生活成本的提高,公墓墓地的被征收人也要背负较大的迁移费用,这些财产上的间接损失都是没有被补偿的。除此而外,基于房屋和公墓墓地于个人在感情上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被征收人还要面临巨大的精神痛苦,考虑到这些,澳大利亚土地征收征用制度中的慰藉金一项变得合理而且必要。当然,对征收人格财产进行精神损害补偿也面临很多困境,这主要来自对精神损害赔偿的传统认识。

(一)精神损害补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补偿与大家熟悉的精神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呢?笔者认为在本质上没有区别。我国法律规定对征收中的物质损害进行补偿,行文为了与其相对应,选择了精神损害补偿的提法,同时也可以体现使用领域的特殊性。因此,可以认为精神损害补偿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在台湾又称为慰抚金,系指对财产权以外之非财产上损害,即精神上损害,给付相当金额,以赔偿损害之谓[6],而精神上损害一般则指向精神痛苦。精神损害赔偿一般适用于侵害人格权、身份权造成人格利益损失的场合。而笔者提到的精神损害补偿就是在其适用领域对传统的精神损害赔偿提出了挑战。

(二)精神损害补偿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继承和突破在人格财产的征收补偿中加入精神损害补偿一项,其本质符合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对自然人的精神痛苦加以抚慰。但其对精神损害赔偿传统领域的突破也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传统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只存在于人格权、身份权受到侵害的场合,而房屋和公墓墓地虽然蕴含人格利益,但仍然是典型的财产权。但这一界限很早就已为一些国家所突破。《日本民法典》第710条规定:不论是侵害他人身体、自由或名誉情形还是侵害他人财产权情形,根据前条规定应负赔偿责任者,对财产以外的损失亦应赔偿。《日本民法典》第709条规定: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权利时,负因此而产生损害的赔偿责任。除立法外,日本判例早在明治时期就对受害人因人格利益及财产权受到侵害产生精神损失提出的抚慰金赔偿请求权广泛地予以承认。如:从先祖处世袭而来的土地被他人强占,以及宠物猫被他人的小狗咬死的情况下而进行的抚慰金赔偿请求均得到承认,以上判例的这一立场仍然持续至今[7].我国以往不承认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但到2001年司法解释则有限制地予以承认。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据此规定并非任何侵害财产权的行为都可引起精神损害赔偿,只有那些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受到侵害才有可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时,被侵权人要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还必须符合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条件。言外之意,如果被毁损的特定纪念物品能够修复或可以重新复制,则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由此可看出,精神损害赔偿的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已经囊括了部分财产权受侵害的情形,而这些财产又都属于含有人格利益的财产。房屋和公墓墓地是典型的人格财产,并且一经征收就无法恢复原状,这与我国司法解释中的特定纪念物品遭受侵害的情况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因此,以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存在于人格权受侵害场合这样的理由将其拒之门外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第二,一般认为,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是侵害权利的不法行为的存在。但国家的征收行为只要符合法定程序便是正当行为,不可能导致侵权责任的产生。理论上正如台湾学者曾隆兴先生所认为的那样:政府征收之土地,固应依土地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补偿地价,惟所谓政府征收土地,必须依土地法第五编第二章规定之程序为之,否则政府未得土地所有人之同意,而使用他人之土地,应属侵权行为,因而所发生者为损害赔偿问题,与政府依行政权之作用所为征收土地,系法律上之正当行为,仅生依土地法补偿之问题不能同一而论。[8]意即政府之正当合法征收行为不可能导致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产生。针对精神损害赔偿产生的前提,我认为这是一种误解。曾世雄先生认为:损害赔偿之发生原因可归纳为四类,亦即:(1)因契约关系而发生之损害赔偿;(2)因侵权行为而发生之损害赔偿;(3)因保险契约而发生之损害赔偿;(4)因法律之特别规定而发生之损害赔偿。[9]因侵权行为而发生之精神损害赔偿仅为精神损害赔偿发生的原因之一,德国在2002年8月以后将原规定于债法第847条的仅限于侵权领域中的抚慰金请求权纳入总则的第253条中,位置上的变化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精神损害赔偿的使用领域突破了侵权行为领域。事实上很多国家早将其应用于违约责任、危险责任中。上文提到的澳大利亚的土地征用给付的慰藉金就是源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法律的特别规定一般针对特定的适法有责行为,即行为适法者,指行为符合法律规范,行为有责者,指行为之结果有民事责任。适法有责行为,在同一法律规范之尺寸下,一方面不认之尺寸不合,他方面认之应负法律关系变动之责任[10].国家征收征用行为是典型的适法有责行为,因此必须承担补偿责任。再者,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事实上说,财产上的损害与非财产上的损害作为两个互相独立的损害,都是时常相伴而发生。为此,在制定和完善相关立法时,并不能因补偿原因的合法性和不可责难性而免除国家对非违法行为造成的非财产损害上的补偿责任,而应当通过立法予以明文规定,并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实事求是地加以保护,比如规定灵活的补偿或抚慰方式,使补偿权利人能够对非财产上的损害独立提出补偿请求[11].鉴于有损害必有救济的民法原理,我国对征收中的物质损害建立了补偿制度,没有理由对同样产生于征收中的精神损害视而不见。况且,对于私有财产的权利人来说,由于无法对抗国家公权力对其私权利的侵扰,合法侵扰造成的精神损害和违法侵害造成的精神损害并无本质区别,为公共利益牺牲某人的个人利益,国家有可非难之处,因而难辞其咎。为了与征收中的物质损害补偿相对应,也为了避免概念引起的混乱,笔者才使用了精神损害补偿一词。因此,笔者大胆断言,在合法征收人格财产导致了被征收人人格利益损失的前提下,侵权行为的不存在并不会成为建立人格财产征收中的精神损害补偿制度的障碍,这一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特别规定予以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6: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5、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而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
    2023-06-12
    456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装监视设备,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了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三)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四)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五)特定纪念物品遭受灭失或毁损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
    2023-03-29
    83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存在下列情况应当给付精神损害赔偿:1.侵害他人人格权的。2.侵害他人身份权的。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拥有某种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权利。3.侵害财产权造成精神损害的。4.侵害婚姻关系造成精神损害的。5.侵害死者权利,使其近亲属遭受精神的痛苦的。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一、工伤有精神抚慰金吗?工伤事故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工伤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2、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权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抚慰、惩罚的功能。3、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性质和功能
    2023-02-04
    250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要精神损害赔偿
    一、哪些情况可以要精神损害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一)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装监视设备,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了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三)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四)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五)特定纪念物品遭受灭失或毁损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023-05-03
    49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装监视设备,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了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5、特定纪念物品遭受灭失或毁损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造成他人精神损害,侵权人承担哪些责任《
    2023-02-04
    11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网友提问:请问律师,哪些情况下,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呢?李艳律师回答:自然人因下列人身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3.自然人死亡后,侵害死者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023-06-05
    43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补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07
      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 5、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 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哪些情况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情况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可以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非法使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
    •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4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七条 自然人因侵权
    •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其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
    •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金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