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要件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5:40:47 287 人看过

1、当事人之间有合同关系存在,但在此并不强调合同当事人之间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必强调合同当事人之间与第三人有代为履行的约定,当然,合同当事人之间如果没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约定,第三人主动代为履行债务的应征得合同当事人的同意。

2、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代为履行债务的承诺,或者与债务人订有代为履行合同债务的协议。

3、第三人的代为履行债务时,不能以合同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理由进行抗辩,此时应视为第三人拒绝履行,而由债务人承担履行或违约责任。

不管是在债务转移还是第三人代为履行中,其实都是涉及到三方的当事人。然而,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加入之后承担一部分债务,此时原债务人可能已经退出了之前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在第三人代为履行中,仅仅是第三人帮助原债务人来清偿债务。而之后就算第三人反悔不清偿了,对原债权债务也不负任何责任。债权人不能要求第三人必须履行债务。

一、如何区分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

1、性质不同

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替代履行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次生性债务关系。在这两重债务关系中,第三人与原债权人无任何债务关系,其只对原债务人负有义务。而债务的转移中间依然只有一种债务关系,那就是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

2、生效的要件不同

第三人的代为履行为债权人实现利益增加了一定的保障,有利于债权人的实现,故不须债权人同意。而债务转让使得原债务人免责,因而受让人履行能力对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至关重要,故其生效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3、法律后果不同

债务转让在债务人转移义务后,第三人(受让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如果债务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第三人履行义务,而不能要求原债务人履行。在第三人替代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履行有瑕疵的,债权人只能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4: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孙某的行为是债务承担还是第三人代为履行
    一、案情2004年11月,王某承包本村村委所有的石灰窑,承包期为四年,双方约定,王某每年向村委交纳承包费8000元。王某经营二年后,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遂将该石灰窑转给孙某经营。孙某在向村委交纳了当年的承包费并经营一年后,因石灰质量不过关,销售困难,不愿再继续承包。2008年4月,村委因王某欠交承包费8000元未付而向法院起诉。王某答辩时称,已将石灰窑转包给孙某承包,其与村委的承包合同关系已经终止,村委应向孙某索要承包费,故请求驳回村委的诉讼请求。二、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孙某以自己的名义交纳承包费,是合同义务的转移。王某在承包石灰窑期间,已将石灰窑转给孙某经营,村委虽未与孙某订立合同,但接受了孙某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的承包费。据此,村委与孙某之间已形成新的承包合同关系,王某与村委之间的承包合同关系已经终止。因此,法院应驳回村委的诉讼请求。第二种意见认为,孙某以自己的名义交纳承包费,是第三
    2023-03-03
    131人看过
  • 第三方代为履行债务合法吗
    第三方代为履行债务合法,但是需要有合同的约定代为履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第五百二十三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四条【第三人清偿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
    2023-06-14
    386人看过
  • 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可以要求返还
    (一)如果第三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代为还债协议的,第三人在履行债务后可就协议内容要求债务人返还。(二)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协议,那么,第三人履行义务完全是其一种自愿行为,未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不负有向其支付的义务,第三人不能向债务人追偿。(三)第三人为债务人偿付义务后,债务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获得了利益,符合不当得利的要求,第三人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债务人偿还。一、撤销权的对象是什么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行使的对象是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或者受让人),应视具体情况确定。1、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如单方放弃债务,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2、债务人与第三人通过合同行为移转财产,
    2023-03-09
    391人看过
  • 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转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转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第三人代为履行,主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一)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二)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应当有约定,约定的形式为《民法典》规定的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三)第三人只是合同的履行主体,而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四)第三人不承担合同的继续履行责任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五)债务人不能以第三人履行产生效力对抗债权人,即免除债务人自己的合同主体地位。(六)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第三人承担合同责任,即把第三人作为原合同主体。构成要件是:1、当事人之间有合同关系存在,但在此并不强调合同当事人之间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必强调合同当事人之间与第三人有代为履行的约定,当然,合同当事人之
    2023-05-06
    312人看过
  • 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履行后还有效吗
    一、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履行后还有效吗第三人代为履行是有效需要看合同的具体规定。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只要在合同中有约定,第三人就可以成为合同履行的主体。(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二、该怎样向第三人履行合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交易的需要,许多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就涉他合同进行规定。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可以产生以下法律效力:(一)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如果第三人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过债权人,并协商解决方法,由此所受的损失由债权人承担(二)债务人
    2023-05-06
    250人看过
  • 第三人履行合同的效力,及其代为履行和代为清偿的区别
    一、第三人履行合同的效力第三人履行合同的效力体现在: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后果。如果第三人履行了部分债务或者全部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第三人已履行部分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消灭,债权人不得请求债务人再次清偿该部分的债务。如果第三人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利未实现,债务人的义务仍未履行,债务人将要因此承担违约责任。2.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后果。当第三人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代为履行时,第三人代为履行后,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取决于法律的规定。3.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后果。第三人代为履行后,第三人并不因此对债权人享有对应的债权。因为第三人只是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本身不是合同当事人。如果第三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债权人也不能请求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二、第三人代为履行和代为清偿的区别第三人代为履行和代为清偿的区别有以下三个方面:1.生效条件不同。2.债务人与第三人在
    2023-05-06
    234人看过
  • 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为
    一、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为(一)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二)必须要由非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三)必须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四)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看完以后大致可以基本了解了关于实际履行构成的要件有哪些。在我国《民法典》当中,对于合同的实际履行原则也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情况中有些不可抗拒的因素可能会导致合同当中的部分约定甚至全部约定都得进行变更,所以在履行的时候,要谨遵这个实际履行原则。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的。二、合同实际履行视为合同有效指的是什么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实际履行对合同生效是有影响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实际履行了合同后,另一方接受的,合同就会成立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2023-06-15
    162人看过
  • 执行中第三人代为履行需要先追加为被执行人吗
    一、执行中第三人代为履行需要先追加为被执行人吗《执行规定》中对于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并没有明确规定要将第三人追加为被执行人,只是规定第三人在其应偿还债务范围内对本案的申请人承担责任而己,那么其法律地位也仅限于第三人,所以在执行第三人时,不能再继续变更或追加下去。理由如下:第一,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明文规定。可能有人认为,强制执行第三人时,第三人已成了被执行人,如发现其开办单位抽逃注册资金或投资不实应追加开办单位,但条文并没有如此规定,所以还是要按条文办。我们不能说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就是可以变更和追加的。反之,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我们就不能去随意扩大司法解释,任意扩大可以变更追加的范围。第二,《执行规定》第67条规定“第三人收到人民法院要求其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造成已向被执行人履行的财产不能追回的,除在已履行的财产范围内与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外,可以追究其妨害执
    2023-04-22
    206人看过
  • 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是不是连带责任
    第一,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无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债务的协议都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移转不生效。但是,在第三人代替债务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债务的协议,并没有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也就是说,协议仅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且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也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从这个意义上讲,债务并没有真正在法律上发生移转。第二,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完全成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如果是债务的全部转让则第三人将完全代替债务人的地位,债务人将退出该合同关系,原合同关系也将发生消灭。即使是部分转让,第三人也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务人。但是在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情况下,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债的当事人。对于债权人来说,他只能将第三人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而不能
    2023-03-01
    189人看过
  • 合同由第三人代为履行时有什么要求
    第三人即非缔约当事人,世非合同当事人,无需参与合同的订立或在该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只需第三人单方表示其愿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情务的协议即可产生效力。合而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具有拘束力,第三人可以同意履行,也可以拒绝履行。故在此意义上讲,第三人仅为履行主体而非义务主体,对于合同的债权人而言,他只能将第三人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而不能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对待,当第三人拒绝履行时,由合同债务人负责履行。第三人虽非合同当事人,不承担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第三人的不适当履行出于恶意,给债权人造成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责任。而且,债权人也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第三人代为履行条款对债权人具有拘束力,即第三人一旦同意履行,视为债务人的履行,债权人不得拒绝。如果第三人不履行,债旁人在履行期限内没有履行;或者第三人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债务人
    2023-02-26
    361人看过
  •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概念及其特征《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由该条可以得出,所谓第三人代为履行,是指第三人依照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其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就此所订合同,通常称为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即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其法律特征如下:(一)第三人即非缔约当事人,世非合同当事人,无需参与合同的订立或在该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只需第三人单方表示其愿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情务的协议即可产生效力。(二)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具有拘束力,第三人可以同意履行,也可以拒绝履行。故在此意义上讲,第三人仅为履行主体而非义务主体,对于合同的债权人而言,他只能将第三人作
    2023-06-14
    371人看过
  • 第三人代为履行,为何买方要支付二次货款
    案情:2005年10月,文华公司在溧水县承接了砂上线混凝土省级道路改造工程,当年10月1日进场施工,因该工程需要大量水泥,于某打电话给史总希望水泥业务给他做,10月4日,史总与于某协议,每吨230元,于某说不够本钱,史总说你在文华公司又不是这一笔业务,等工程完了每吨再付5元运费补贴,他同意了。2005年10月12日,于某开始向工地送水泥,到10月18日送了206吨,史总于10月18日下午开出20000元转帐支票(编号00964609)作为首期款给于某。2005年10月20日,于某送来的水泥达到了300吨,但是此后收料员再打电话给于某要货,于某却迟迟没有送来,史总就通知他不要送了,并要他于15日内来结算。以后,文华公司自行到水泥厂买水泥了。2005年10月26日,文华公司开始直接到××××水泥厂购水泥,10月27日,史某带一帮人拦截了水泥车,当时史总向××镇派出所报了警,并电话通知了于某。这
    2023-04-23
    410人看过
  • 第三人代为履行后追偿权怎么行使
    可以直接向第三人要求履行或者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第五百二十四条【第三人清偿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6-14
    174人看过
  • 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转移的要点包括哪些
    第三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联度。如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存在直接的三角债关系,则可以认定为债务转移,因为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履行存在着厉害关系,不仅是为协助履行的行为更是完成个人合同义务的需要。此种情况并未加重第三人的责任,而债权人若是知道此种关系,心理上有接受第三人为合同主体的心理基础。认定为债务转移对双方而言并无不妥。如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知道该关系接受第三人履行的,也可以认定为债务转移,理由同上。当人这里讲的债权债务都是可以转移的。但如债权人不知其合同关系,而是默示受偿的,则要考虑另外一个因素。第三人有无承担履行不能的意思表示,若在上述情况下第三人有愿意承担履行不能责任的意思表示,而债权人又默示受偿的则可以认定为债务转移。因第三人有承担合同后果的意思表示(抵押、担保等)而债权人有受领之行为,有受偿之保障,对双方并无大碍。一、抵押担保是否就是连带责任抵
    2023-03-07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第三人是不是代为履行义务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09
      第三人仅在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有权代为履行。比如说,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时,次承租人代为支付,而后取得对承租人的债权。
    • 第三人有权要求法定代为履行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4
      第三人仅在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有权代为履行。比如说,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时,次承租人代为支付,而后取得对承租人的债权。
    • 第三人有权要求代为履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4
      第三人仅在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有权代为履行。比如说,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时,次承租人代为支付,而后取得对承租人的债权。
    • 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转移的区别?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转移的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债务转移,是指合同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并经债权人同意,将其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或合同义务转让。 在进行债务转移是应注意哪些事项呢首先我们必须区分一下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转移的根本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替代履行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次生性债务关系。在这两重债务关
    • 请问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2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在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告债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四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