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的要中止审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4:12:44 92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审理票据纠纷案件时,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不属同一法律关系的票据欺诈犯罪嫌疑线索的,应当及时将犯罪嫌疑线索提供给有关公安机关,但票据纠纷案件不应因此而中止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票据纠纷案件时,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不属同一法律关系的票据欺诈犯罪嫌疑线索的,应当及时将犯罪嫌疑线索提供给有关公安机关,但票据纠纷案件不应因此而中止审理。

第七十五条依照票据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由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贴现或者保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该金融机构与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票据丧失的补救方式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丧失补救方法则既包括普通诉讼程序,也包括公示催告制度。所谓普通诉讼程序,即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般民事诉讼所适用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所谓公示催告制度是丧失票据的人申请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的制度。

1、挂失止付

是指失票人将票据丧失的事实通知票据的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款项的补救办法。见《支付结算办法》第49条。

2、公示催告

是指法院根据失票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告之并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申报权利,如不申报权利,法院即依法作出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的补救办法。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3、提起诉讼

失票人以付款人为被告,起诉。这是对公示催告制度的完善和补充。有时,企业和银行,很难注意到自己的票据是否被公示催告,从而要承担较大的风险。

一、进行票据公示催告的程序

(一)申请。

公示催告程序只能因申请人的申请而开始,申请人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人必须是原合法票据持有人,其他人不能提起公示催告程序。至于申请人因何故对该票据拥有合法权利,则在所不问;

②所申请的票据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

③票据因被盗、遗失、灭失等原因不由原合法票据持有人掌握时,才能申请公示催告。至于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是否已设定权利,则不是法定条件。未设定权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有可能被他人在票据上设定权利,从而使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受损,也可以申请公示催告;

④必须是相对人不明。相对人明确的,都属于票据诉讼。例如,因票据被涂改、伪造等原因,票据付款人拒绝付款的;

⑤申请人必须是票据最后持有人,即票据丧失前持有该票据的人。经过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不得提出申请;

⑥必须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即票据付款人所在地;

⑦必须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二)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不予受理。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三)通知停止支付

为了保证将来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申请的同时,应书面通知票据付款人停止支付该票据,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票据付款人收到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后,应当停止支付。

(四)公示催告

由于票据已被盗、遗失或者灭失,人民法院无人得知该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原来是否归申请人合法持有,或者有无同该票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为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后,应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告利害关系人申报票据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公告内容应包括申请人、所申请的票据、申报期间、申报法院以及在期间内不申报即失权等内容。公告除张贴于人民法院公共告示栏和票据付款人所在地外,还应登载于发行面比较广的报纸,或者通过诸如电视、电台等媒介手段,使大多数人有机会得知公告内容,从而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

(五)申报权利

同票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申报权利。只能向发布公告的人民法院申报,可以书面申报,也可以口头申报。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申报的,无论其有无理由或理由如何,人民法院均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因此时已有明确的相对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依照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提起票据诉讼。

(六)判决

在申报期间无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七)对判决可能出现错误的补救

由于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是一种推定的判决,难保一定正确。因此,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有权以申请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票据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票据纠纷相关文章
  •  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刑事案件的中止执行
    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犯罪行为可能构成刑事案件,就会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中止民事案件,等待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再继续审理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属于一般法定的民事案件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无法参加诉讼,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诉讼。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犯罪行为可能构成刑事案件,就会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中止民事案件,等待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再继续审理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属于一般法定的民事案件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无法参加诉讼,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诉讼。 【 审 判 程 序 】 刑 事 案 件 中 民 事 案 件 中 止 审 理 的 程 序 与 救 济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具有重要的程序地位,中止审理程序的行使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诸多原因,如程序不当、法律认识不足等,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程序容易引发
    2023-09-02
    93人看过
  • 中止审理案件是否有犯罪记录
    一、中止审理案件是否有犯罪记录人民法院中止刑事案件审理的,有没有犯罪记录,要看人民法院有没有判处有罪,如果没有判处有罪的,没有犯罪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二、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的流程1,备好身份证原件。2,身份证到村委会(街道办)综治办说明来由(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综治办工作人员就会拿出综治办人员管理表格(统一格式,一式三份或四份),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3,上身份证及村委会(街道办)签字、盖章后的表格到本人户籍地派出所。,派
    2023-06-17
    470人看过
  • 审理过程中发现案由错误怎么办
    可以进行上诉,写明你们理由。如果终审了,可以去法院申请再审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规定:“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性质,首先应适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列出的第四级案由,第四级案由没有规定的,则适用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则可以直接适用相应的第二级案由或者第一级案由。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审判中出现的可以作为新的第三级民事案由或者应当规定为第四级民事案由的纠纷类型,可以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将定期收集、整理、筛选,及时细化、补充相关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中变更案由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导致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相应变更案件的案由。
    2023-06-13
    271人看过
  • 人民法院在受理存单纠纷案件后,发现哪些情况的应中止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2月11日以法释[1997]8号发布的《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在受理存单纠纷案件后,如发现犯罪线索,应将犯罪线索及时书面告知公安或检察机关。如案件当事人因伪造、变造、虚开存单或涉嫌诈骗,有关国家机关已立案侦查,存单纠纷案件确须待刑事案件结案后才能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对于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不影响对存单纠纷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对存单纠纷案件有关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的大小依法及时进行认定和处理。
    2023-06-08
    254人看过
  • 案件审理中发现新罪会怎么样
    在案件审理中,会根据当下的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所以在案件审理中发现新罪也是一件普通的事,但对于很多案件来讲,都会是非常充分的证据才会得到判决的,而在案件审理时发现新罪,会由执法机关移送到检察院进行相关审理。如果证据确凿,那么会在原罪上并入新罪。重新宣判处罚。刑事案件中对新罪和申诉的处理新罪是指罪犯在服刑期间实施的犯罪。漏罪是指执行过程中发现的,罪犯在判决宣告以前所犯的尚未判决的罪行。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1款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根据规定,执行机关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应提出具体意见,并附有关材料,转送原起诉的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如果认为事实出入比较重大或者确有必要的,也可
    2023-04-28
    212人看过
  •  重新审理中止的案件
    在审判过程中,若出现某些情况导致审判活动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继续进行,审判人员将暂停审判活动,直到相关问题得到解决,然后再恢复审判。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后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由法庭自己恢复,也可以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案件文号仍用原来的案号。在审判过程中,若出现某些情况导致审判活动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继续进行,审判人员将暂停审判活动,直到相关问题得到解决,然后再恢复审判。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后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由法庭自己恢复,也可以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案件文号仍用原来的案号。 【恢复审理】中止事由消失,案件文号不变3. 【恢复审理】中止事由消失,案件文号不变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当事人或法院工作人员可能会提出恢复审理的申请。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中止审理的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恢复审理时
    2023-08-27
    338人看过
  • 案件中止审理后怎样再审理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一、刑事案件
    2023-04-06
    169人看过
  • 二审案件是否在审理过程中?
    二审判决应为执行的依据。一审判决作出后,一旦当事人提出上诉即不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决作出后,尽管是维持一审判决,但二审判决毕竟是终审判决,肯定是生效的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民事诉讼二审审理范围是什么?根据新民诉法规定,二审案件的审理范是:与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这个范围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审理内容既包括事实审也包括法律审;二是审理范围受上诉范围的限制。至于为什么要作这样的修改,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1.二审程序不是一审程序的简单重复,它所要解决的主要是一审程序已经审理,但仍然存在争议的问题。而一审程序已经解决的,没有争议的问题(即当事人未上诉的部分),二审
    2023-07-07
    15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不到案中止审理吗?
    一、犯罪嫌疑人不到案中止审理吗?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是: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根据
    2023-04-20
    61人看过
  • 刑事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的区别
    一、刑事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刑事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二、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的区别刑事案件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在于:1.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
    2023-06-19
    216人看过
  •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纠纷案件的审理规范
    (一)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纠纷案件的类型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纠纷案件是指当事人因行使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而提起的诉讼,根据《票据法》、《票据司法解释》以及《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规定,司法实践中的非票据权利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票据交付请求权纠纷、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票据损害赔偿请求权纠纷、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及汇票回单签发请求权纠纷。对于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纠纷案件的审理,其争议焦点往往在于举证责任的承担与分配方面。由于票据法的非票据权利与票据权利有所不同,该权利可以与票据相分离,所以行使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时,原告一般情况下无须提示票据,只是在某些情况下要证明其曾经持有过票据等。(二)票据交付请求权纠纷的审理规范1、票据交付请求权纠纷的基本内容票据交付请求权,是指票据债务人履行了票据义务后要求票据权利人交付票据的权利,包括付款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款项后,要求持票人将票据交付给付款
    2023-06-06
    132人看过
  • 合同纠纷案件中能审理侵权吗
    不可以。如果基于合同的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是竞合关系,也即虽然基于同一基础事实,但是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起诉,不可以重复主张,即使重复主张,法院也应当释明,告知当事人作出选择,不能同时审理;如果并非竞合关系,而是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诉讼,也是需要分开起诉,分开审理。一、产品质量责任竞合分类1.产品责任与加害给付缺陷产品致人损害,包括对该产品买受人的损害和对第三人的损害。缺陷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害,该第三人与产品制造者、销售者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其损害赔偿关系,只能是侵权责任,应当以侵权损害赔偿确认其性质。缺陷产品致该产品的买受人损害,在产品销售者、制造者与买受人即受害人之间,原本存在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就是这种合同关系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发生缺陷产品造成损害之后,在受害人与加害人之间产生两个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一是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二是违约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前者依据法律而发生
    2023-06-28
    152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中涉嫌经济犯罪就必须中止审理吗?
    一、民事案件中涉嫌经济犯罪就必须中止审理吗?民事案件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是必须要中止审理的。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二、涉嫌经济犯罪中止审理规定是什么?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
    2023-04-29
    475人看过
  • 复核审程序中发现新证据的处理
    对于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根据《解释》第三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证据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照该《解释》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审理后依法改判。基于严格证明和自由证明的区分,对于定罪事实和不利于被告人的量刑事实,需要通过庭审质证的方式来决定是否采用,因此,《解释》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所指的后一种处理方式,在实践中主要是指复核审期间出现新的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证据。对于此种情形,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审过程中可以针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新证据征求原公诉机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各方均没有异议的,可以在审理后依法改判。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解释》第三百五十条规定,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有意见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期间一旦发现新的证据
    2023-04-21
    173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纠纷分为票据权利纠纷和非票据权利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是两大类票据权利纠纷之一,另一类票据权利纠纷是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 更多>

    #票据纠纷
    相关咨询
    • 按理一审民事纠纷中判决后发现犯罪能中止审理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31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审判中发现涉嫌犯罪,刑事犯罪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和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诉讼: (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与诉讼; (二)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一方当事人终止,未确定权利义务承担人的; (四)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与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
    • 一审民事发现犯罪是否中止审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1
      【法律意见】 《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 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2.审理
    • 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审判中新犯罪事实应如何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3
      关键看新发现的事实是否能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如果证据可以充分证明被告人在在犯罪过程中暴力伤害被害人,就会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诉讼请求:如果证据不充分,就会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 就是在调查过程中刑事犯罪发现漏罪中止审理后怎么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对漏罪的数罪并罚,执行“先并后减”原则,首先对漏罪进行判决,确定漏罪的执行刑期,再与前罪判决的执行刑期合并计算总和刑期,决定数罪并罚的执行刑期,最后减去前罪已执行完的刑罚,剩下的就是犯罪分子还应当执行的刑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
    • 在审理离婚纠纷一案的过程中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8
      自从小甜甜布离婚以后,她经常出现在NBA的现场。对于小甜甜的这个行为,媒体爆料称,布兰尼之所以到现场观战,并不是因为她对于篮球何等感兴趣,而是想近距离的欣赏沃顿的风采,两人已经在私下里秘密约会。!对于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了多年的小甜甜来说,这点绯闻算的了什么,她根本就没有把这个放在心上。反而,沃顿在得知了这个新闻以后就像热锅上的蚂蚁,迫不及待的出来公开否认这个消息。“这个消息是假的,虽然我觉得布兰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