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销售劣药罪法条规定是哪些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2.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和劣药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3.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也不同。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而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大,因而生产、销售假乡罪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前者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后者为无期徒刑。
另外,行为人既生产、销售假药,又生产、销售劣药,均构成犯罪的,应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十八条
-
哪些属于生产销售劣药罪
118人看过
-
涉及劣药生产与销售罪行的法律规定
391人看过
-
生产销售劣药罪需要满足哪些必要条件?
105人看过
-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没收违反规定吗?
252人看过
-
避免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方法
236人看过
-
劣药生产、销售罪的司法量刑
53人看过
-
-
哪些是销售劣药罪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31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
-
什么叫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09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质药物、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起诉:(1)受轻伤、受重伤或死亡的;(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
哪些标准可以认定是生产销售劣药罪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13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 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方面。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
-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司法解释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8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2、实施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