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8 15:37:19 340 人看过

一、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的区别

在于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客体是刑法规定的四类人员的公务活动。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从客观方面看,前者主要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的。而后者主要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进行骚扰的破坏行为。

而从主观方面看,前者是具有妨害公务的故意,而后者的故意往往表现为多种。

二、犯寻衅滋事罪一般会怎么处理

寻衅滋事罪会被判处刑罚,具体处罚规定是:行为人构成该罪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法定行为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行为构成要件上分析,聚众斗殴罪是由聚众和斗殴两个复合行为构成的犯罪,且两者相互依存,存在因果关系,即为实施斗殴而聚众,聚众的目的只能是斗殴,而不能是其他。所谓二人为伙、三人成众,这里的聚众是指为实施斗殴而聚集三人或三人以上的行为,既可包括有预谋的纠集行为,也可以包括临时纠集行为。而寻衅滋事罪可以聚众为之,也可单独为之,对于是否聚众无具体要求。

2.从犯罪主体上分析,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实施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实施聚众斗殴犯罪的主体往往具有一定的黑恶背景,或为一定数量的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团伙,具有群体性;而寻衅滋事罪的卞体既涵盖了上述群体,也包含一些普通的个体,较之前者广泛。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聚众斗殴犯罪时应注意将其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引发的互相斗殴甚至结伙械斗相区分,对于后者中后果不严重的,不宜认定为聚众斗殴罪,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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