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7 14:33:15 373 人看过

1、法律界定的范围不同。

2、实施的主体不同。

3、组织形式有区别。

4、资金保障不同。政府采购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并有坚实的政府采购资金作采购项目的保障;

由国库统一集中支付,减少了拨款环节,避免了资金流失占用和拖欠资金等弊端,维护了政府形象。而招投标不具有上述特点。

5、服务结果不同。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政府内部的服务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全部免费服务,同时对政府采购资金的节余部分全部归财政,充分体现了反腐倡廉目的,这是招投标企业所无法做到的。

政府采购的法定程序

(一)行政事业单位要向财政部门提出专项申请

凡申请更新、报废汽车,以及申请购买专项设备,必须分别提供能基本保证工作所需的详细的规格性能要求,以便进行招标(其中对汽车要写明座位数、颜色、燃油、金额等),可以注明品牌、型号、产地作政府采购时参考,但不准申请购买超标车及豪华汽车;专用的设备要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配置要求、参考产地及金额等。专项设备以经济、实用为主。以上申请项目,经财政部门核准后,通知购货单位,由财政部门组织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

(二)成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由财政部门成立专门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供应。招标会上购货单位必须到场,参与招标的全过程,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三)签订合同

招标会结束后,购货单位随即与中标供货单位签订合同,由财政部门进行监督。合同签订后,财政部门即将所需款项根据资金的不同性质拨给申请购货单位。中标供货单位必须保证质量,按合同规定供货。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将款付给供货单位。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财政部门除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外,还要邀请人大、纪检、工商、法院等单位组成招标委员会,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监督,并请公证部门公证,同时,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标相关文章
  • 招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
    在起草政府采购法的过程中,一些同志不同意将政府采购中的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法的调整范围,理由之一就是在已经颁布实施的招投标法中对工程采购已作出了规定。招投标法对工程采购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在这个法中对工程采购活动已经作出一些规定,就可以不把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法的调整范围?。虽然招投标法对工程采购作出了某些规定,但是,这个法代替不了政府采购法,还是觉得将政府采购中的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法的调整范围为好。为了妥善解决各方面的不同认识,使当前正在进行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一个完整的概念,我想引用招投标法的一些条言语,再次谈谈个人的看法。招投标法第一条是立法宗旨,明确规定: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了适用范围,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从这两条可以清楚地看出,制定和实施招
    2023-06-05
    71人看过
  • 政府工程采购的招标投标
    政府工程采购的招标投标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财预字99[376]号政府采购的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其中政府工程采购占全部政府采购的65%左右。由此可见,政府工程采购在政府采购中占有很重要的比重,规范政府工程采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行政府工程采购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防止政府采购中的腐败行为,而实行工程招标投标是实现政府工程采购目的最有效的手段。因此,工程招标投标是政府工程采购的主要方式,并已成为政府工程采购的法定方式。《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融资的项目,必须进行扣标。”这就是说,政府工程采购已纳入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招标范围,政府工程采购彩招标投标方式,即工程招标投标,已成为《招标投标法》的法定采购方式。(一)我国工程招标投标的特点工程招标投标是工程项目发包人通过招标投标、报价竞争
    2023-06-07
    277人看过
  • 招标标准与政府采购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国企采购算不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这里采购主体显然不包括国有企业。因为企业是生产经营性单位,作为市场主体应当由市场规律来调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第三条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
    2023-07-05
    383人看过
  • 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法的区别是什么
    (一)、规范的主体不同政府采购法规范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招标投标法规范的主体则无限制,凡是在我国境内的任何主体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强制或自愿),包括私人企业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并且,招标投标法不但规范招标(采购)主体,也规范投标(销售)主体,这与《政府采购法》规范的主体很大不同。实践中,招标投标法许多条文是针对强制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及相关的货物、服务)而言,不适合当事人自愿招标的情况。(二)、规范的行为性质不同政府采购法,规范的是政府采购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包括招标采购,还包括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行为。学术界常被视是一种行政行为,认为政府可以利用采购政策干预采购市场。招标投标法,规范的是招标投标行为。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公开选择卖方一种交易方式。仅指“标买”,不包括“标卖”。是一种民事行为同时从行为的过程看,政府采购行为要比招标投标行
    2023-04-17
    275人看过
  • 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区别
    一、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二、采购合同和采购订单的区别企业采购部门向原材料、燃料、零部件、办公用品等的供应者发出的是采购单,这张采购单对于供应商来说就是他们的订单。那么采购单和采购合同区别有以下两点:1、采购单是做为向
    2023-03-25
    249人看过
  • 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法的区别是什么
    一、规范的主体不同政府采购法规范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招标投标法规范的主体则无限制,凡是在我国境内的任何主体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强制或自愿),包括私人企业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并且,招标投标法不但规范招标(采购)主体,也规范投标(销售)主体,这与《政府采购法》规范的主体很大不同。实践中,招标投标法许多条文是针对强制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及相关的货物、服务)而言,不适合当事人自愿招标的情况。二、规范的行为性质不同政府采购法,规范的是政府采购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包括招标采购,还包括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行为。学术界常被视是一种行政行为,认为政府可以利用采购政策干预采购市场。招标投标法,规范的是招标投标行为。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公开选择卖方一种交易方式。仅指“标买”,不包括“标卖”。是一种民事行为同时从行为的过程看,政府采购行为要比招标投标行为来得长
    2023-04-12
    363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标
    词条

    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 更多>

    #中标
    相关咨询
    • 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的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06
      1、法律界定的范围不同。 2、实施的主体不同。 3、组织形式有区别。 4、资金保障不同。政府采购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并有坚实的政府采购资金作采购项目的保障; 由国库统一集中支付,减少了拨款环节,避免了资金流失占用和拖欠资金等弊端,维护了政府形象。而招投标不具有上述特点。 5、服务结果不同。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政府内部的服务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全部免费服务,同时对政府采购资金的节余部分全部归财政,充分体
    • 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关系是怎样的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11
      1、招标投标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招标投标活动,但对于符合招标投标法第3条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强制招标标准及限额的,必须强制招标甚至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法适用于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有交叉。招标投标只是政府采购法的一种方法,除此以外,还有
    • 政府采购与公开招标的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08
      1、法律界定的范围不同。政府采购是涵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其中服务项目的采购属政府采购独有,如会议定点、加油、修车、保险、印刷等。招投标使用的是资金性质不同,其范围只有建设工程和相关货物,不包含服务。2、实施的主体不同。遵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依法在每一个行政区划单位成立一个政府采购中心管理政府内部的采购事务,是一个纯服务性机构,承担实施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
    • 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法的区别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5
      1、政府采购法属于实体法、招标投标法属于程序法。我国采取两法并立的立法模式,并不能导致两法内容的互相排斥; 2、是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关键要看采购主体及资金来源,而不是采购的对象。
    • 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法的区别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2
      1、政府采购法属于实体法、招标投标法属于程序法。我国采取两法并立的立法模式,并不能导致两法内容的互相排斥; 2、是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关键要看采购主体及资金来源,而不是采购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