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在何种情况下,检查院不会起诉。具体来说,如果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或者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或者证据不足不起诉,检查院将不会起诉。
如果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被判有罪的人将会被开除公职。
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有下列情况时,检查院就不会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证据不足不起诉的。
素材中提到的几种情况,哪些可能导致法院不立案?
根据素材中提到的几种情况,可能导致法院不立案的有:
1. 当事人没有完全符合起诉条件,如未满18周岁、精神病患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 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
3. 当事人无法提供必要的证据,如缺乏证据链、证据不充分等;
4. 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5.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在起诉前已经与对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和解或者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已经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了纠纷。
以上情况可能导致法院不立案,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如果以上情况成立,法院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如果以上情况成立,法院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被判有罪的人将会被开除公职。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有下列情形时,检查院就不会起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猥琐儿童是否必须入狱?
488人看过
-
醉驾犯罪被拘是否必定入狱
447人看过
-
失火意外是否会导致入狱?
403人看过
-
是否在嫖娼后被判入狱?
67人看过
-
保释后是否还需要入狱?
262人看过
-
失信人已入狱,其欠款是否偿还?
57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入狱后是否会通知家人?河北在线咨询 2024-12-07判决结果公布后,法律并未要求将判决结果通知罪犯家属,而是将判决书寄给罪犯本人。不过,如果罪犯已经在监狱服刑,监狱方面必须在第5天之内通知罪犯的家属。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负责将罪犯送到监狱,并在罪犯进入监狱后进行约2个月的集中训练。训练期满后,监狱将决定如何分配罪犯到各个监狱。当罪犯确定被分配到某个监狱后,该监狱必须在收到通知后的第5天内向罪犯家属发送一封通知书。 当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
-
被定罪的人是否都必须进入监狱服刑?江西在线咨询 2024-12-02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在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符合第二项规定情形,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
-
失业保险个人是否必须交失业保险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2需要的。 1、在职的时候,失业保险有一部分是个人缴纳的,从工资中扣除; 2、如果离职了,处于失业状态的期间,个人是不用缴纳失业保险的。 城镇户口的职工个人是需要按照1%的比例承担失业保险,农村户口的个人不承担; 无论哪种,企业都是承担2%的,领取失业保险时,城镇户口的按核定月数领取,农村户口的是一次性领取。
-
入职三天后离职是否必要?新疆在线咨询 2024-12-04新员工入职并参加数日后决定辞职的,也需要按照相应的离职程序进行办理。虽然离职意向仅在公司工作了一天,但仍然需要遵循规定的离职手续程序。如果涉及解雇或结束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解雇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核实文件,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妥善处理劳动者的个人档案和社保关系。同时,劳动者也需要遵守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按照既定规程完成工作移交事项。
-
北京公租房办理失业后是否可以入住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9北京的公租房有哪些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