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录像的录制者享是哪些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5 11:24:07 385 人看过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著作权人的义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自使用该作品之日起2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声明不得对其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应当在该作品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时声明。
    2023-06-08
    344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吗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
    2024-04-25
    358人看过
  • 怎样认定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和侵权?
    近年来,侵犯海外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案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在我国大力整顿音像市场的大背景下,对此类案件审理的研究,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本文探讨的案件限于权利主体的住所地在海外,包括我国境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怎样认定原告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人一件录音录像制品,涉及到多项著作权及邻接权,如原作品(包括词、曲、舞蹈等)著作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权,应注意他们之间的区分。在诉讼中,被告经常有意无意地将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与词曲作者的著作权相混淆,并称其已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交纳了费用,已取得使用的许可,以此作为对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人的抗辩。实际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收取的是支付给词曲作者的报酬,上述情况只意味着被告已取得词曲作者的许可并已支付报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告请歌手、乐队使用该词曲重新制作音像制品,则不构成对原告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侵犯;但如果被告直接复制了
    2023-06-08
    241人看过
  • 什么是录音录像版权
    一、什么是录音录像版权这是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录制的录音录像制品依法享有的一种独占性权利,属于著作邻接权。具体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二、什么是录音录像作品?录像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的,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的,需要借助专门的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如电影、电视、录像带等。摄制这种电影、电视、录像带的制作人,在制作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想象力和独创性,表现在对表演者的表演动作的创造、置景、配音、摄制技术的运用,剪接等具体活动中,通过这种充分发挥个人的想象力和独创性制成的录像,就是作品。三、录音录像制作者和录音录像著作权人是什么关系录音录像制作者与谁签订合同应当根据情况而定,首先对于录音录像制作者在使用他人的作品中不得侵
    2023-06-15
    470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可以取得著作权吗
    1、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的录音录像的作品享有著作权。2、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律师补充:1、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法律依据】《著作权》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
    2023-05-06
    120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复制发行权的含义是怎样的
    录音制作者权,是指录音制作者对其录制的录音制品依法享有的一种独占性权利,属于著作邻接权。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复制发行权是指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一、出租著作权的法律作用著作权中出租权的主体是指依法对作品享有出租权的权利人。即作品的创作者和作品的传播者,它包括两类:一类是普通主体,即享有真正版权的人,包括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另一类是特殊主体,一般是指传播作品的邻接权人。中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出租权的主体为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录像制品制作者、录音制品制作者等邻接权人。二、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包括哪些?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包括: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
    2023-03-29
    212人看过
  • 录制录音录像遗嘱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且见证人不能是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法律要求见证人需全程参与“录音录像遗嘱”的订立,见证人需亲自在场。若见证人委托他人代为见证,则受托人为遗嘱的见证人。2、通过录音设备、录像设备对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声音、影像完整录制和保存,录像遗嘱需要录制遗嘱人和见证人清晰完整的正面肖像。3、录音录像遗嘱必须有指定的内容,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4、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像中记录年、月、日。在记录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其一,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必须在录像中记录年、月、日;其二,遗嘱所记录的年、月、日三要素必须齐全,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律师补充: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对录音录像遗嘱的真实性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请司法鉴定的方式解
    2023-05-06
    375人看过
  • 私下录制的录音录像能当证据吗
    一、录音录像能当证据吗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只要符合两点条件就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第一: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的;第二:不是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根据以上规定,偷录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到你朋友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二、录音录像证据具有证明力的条件1、录音
    2023-04-16
    325人看过
  • 侵犯录音录像著作权怎样赔偿,录音录像侵权的赔偿原则
    一、侵犯录音录像怎样赔偿音像制品侵权一般侵犯的是著作权,那么其赔偿应当适用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那么根据该规定赔偿的计算方式有三种:1、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计算;2、以侵权人违法所的计算;3、法定赔偿,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这三种计算方式是有顺序的,第一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计算,第二以侵权人违法所得计算,第三进行法定赔偿。只有在前一种方式无法计算时,再考虑下面的计算方式。二、录音录像侵权的赔偿原则音像制品的侵权属于民事案件,最终是要落实到赔偿上的,著作权侵权赔偿和其他知
    2023-04-21
    443人看过
  • 关于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作品的规定
    法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释义:本条是关于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作品的规定。录音录像制品是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完成的,必然要和作品的著作权人发生多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有三种情况:一、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对使用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情况规定了法定许可。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修改为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两种规定的区别在于:按照修改前的规定,第一,只要作品已公之于众,不论其是否已被出版、表演、录音、广播,都可以不经
    2023-06-08
    128人看过
  • 邻接权——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法将录像分为录像作品与录像制品两种。智力创造性强的为录像作品,录制老师的讲课等智力创作简单的为录像制品。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有表演者表演的,还应取得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录像制品所载的作品的著作权依归归著作权人享有,录像制品制作者对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录像制品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像制品,享有邻接权。在人身权方面,录像制作者有权在其制作的录像制品上署名。例如,北京高校音像出版社有权在其制作的录像制品上署制作者的名称。在财产权方面,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以复制等方式使用并获取报酬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这种邻接权的保护期间为50年,截止于录像制品制作完成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录像制品录制后超过50年,该权利不再受保护。
    2023-06-05
    109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需要与谁签订著作权合同?
    1、与作品的著作权人签订合同。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2、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3、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时,必须注明剧、词、曲作者、表演者姓名,尊重作者、表演者的署名权和肖像权。以拍摄一个短剧为例:制片方首先要与剧本作者、短剧中所含歌曲的词、曲作者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并一定要审慎查明这些作品是不是原始作品,即是不是经过改编、翻译等再创作的作品。如果属于这类作品,还要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签订合同。这样才能保证
    2023-06-22
    70人看过
  • 录音录像是著作权上的作品吗
    是的,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构成侵权。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赔偿损失,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案中,若委托人的实际损失与鼓风机公司的违法所得均无法确认,则法律赋予了裁决者50万元幅度内的损害赔偿自由裁量权。同时,侵权人还应当向权利人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一、
    2023-03-17
    438人看过
  • 证据录音录像的要求
    一、证据录音录像的要求证据录音录像的要求:1.录音、录像证据必须合法取得;2.录音、录像虽未经对方同意,但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获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3.录音中谈话人身份明确;4.录音的内容限于与案件相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行为或活动;5.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二、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怎么填写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填写需要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如果所诉的案件没有证据,是经不起人民法院审查和被告人辩驳的。只有列举出足以证实事实真实的可靠的有关证据,才能达到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目的和诉讼的预期效果。在诉状中,应当列述的证据,有三项内容:1.提交有关的书证、物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材料;2.说明书证、物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的来源和可靠程度;3.证人的证言内容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三、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关于举证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关于举证的
    2023-05-22
    4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哪些权利?权利的保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 录音录像的录制者是否有权利使用他人的录音录像制品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 录音录像的录制者对其所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使用包括哪些限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1、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2、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
    • 录音录像的录制者享是什么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31
      录音录像的录制者享有的是以下著作权权利: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 什么是录制者权,录制者享有哪些权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
      出版者的权利义务有哪些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