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上货物运输托运单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9:15:22
420 人看过
根据托运方式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海运托运单、陆运托运单、空运托运单。
托运单(BookingNote,B/N)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托运单是运货人和托运人之间对托运货物的合约,其记载有关托运人与送货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运送人签收后,一份给托运人当收据,货物的责任从托运转至运送人,直到收货人收到货物为止。如发生托运人向运送业要求索赔时,托运单位必备的文件。运送业输入托运单上数据的正确与否,影响后续作业甚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法律如何规定海上货物运输的托运单?
286人看过
-
海上货物运输收运原则
171人看过
-
海上货物运输主要货运单证及其制作
142人看过
-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知识: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种类
314人看过
-
论海上货物运输中无提单货物的交付
267人看过
-
海上货物运输单证的流转程序
13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国际贸易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海上货物运输
词条
海上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运送货物的一种方式,具有通过能力大、运输量大、运费低廉、对货物的适应性强、速度较低、风险较大等特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 更多>
#海上货物运输
最新文章
#海上货物运输
相关咨询
-
货运条款货物运输货物的相关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货物贸易项下的运输交货或服务贸易项下的服务提供条款。 货物贸易项下运输交货条款: 1.运输或交货方式。 2.货物装运地(港),目的地、交货地(港)。 3.货物是否分批装运、分期装运和转运,未作规定的,视为允许货物分批装运和转运。 4.最迟货物装运日。
-
海洋货物货物运输法规定度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30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一)习惯性航路,指船舶经常(包括季节性)通航的水域。(二)客(渡)船固定航线,指客(渡)船舶根据有关规定,在内河通航水域所选择的固定航行路线。(三)快艇,是指设计静水时速为十八公里以上的船舶。(四)游乐船,是指用于水上游玩的非机动船(含帆船)、排筏、飘伞牵曳船、水上摩托、水上飞机、电瓶船、脚踏船等娱乐船舶、艇、筏。
-
海南货物运输标准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2货物装卸船作业必须严格实行双边交接:由港口库(场)装卸船的货物,由库(场)和船舶双边交接;联运货物车船直取,由换装港和船舶双边交接;由港口驳船外档装、卸船的货物,由驳船和船舶双边交接;由托运人船边直接装船的货物(包括里、外档作业),由起运港会同托运人与船舶双边交接;由收货人船边直取的货物(包括里、外档作业)由到达港会同收货人与船舶双边交接;两艘运输船舶之间实行船过船作业的货物,由港口会同双方船舶实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3经2016年4月7日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自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本次发布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 一是将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修改为“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
货物运输受损如何赔偿货物运输受损的赔付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4-09-04货物运输损害索赔: 1、要确认货物损害坏事实、时间、价值等。 2、看是否有运输合同、托运签收单,货物明细等。 3、看是否由保险公司承保,有则走保险理赔。 4、商业货运公司与邮政货运有区别。 5、如是货物买卖过程中的托运,则需注意货物风险转移时间,运费的承担主体等。 6、建议托运人托运贵重物品或价高物品,尽量投保,并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物流公司托运。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