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奖励假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05:20:42 219 人看过

奖励产假是国家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优惠政策,其费用不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的期限,应该是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限。生育保险基金在支付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药费,以及生育引起疾病、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之外,再支付奖励假期的生育津贴,会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提取比例增高,加重参保单位的负担,影响生育保险事业的发展。

计生关系是什么意思?

一、计生关系是什么意思

1、计生关系是指父子关系或者母子关系等等,计生管理是落实计划生育和女工政策的人员,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是什么

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如下:

1、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自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目以上。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包括基本产假和延长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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