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是指公司的董事,由股东会选出的董事和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出的职工代表组成,董事的任期有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得连选连任。
《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监”是指公司的监事,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得连选连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高”是指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
董监高履职中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327人看过
-
哪些人法律禁止担任公司的董监
203人看过
-
查询公司董事、监事与法定代表人指南
217人看过
-
公司法董监高兼职受限制吗?
309人看过
-
公司董监高的义务与责任
78人看过
-
公司破产董监高有什么影响
206人看过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
公司法中的董监高什么时候减持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6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董监高减持规定上市公司股
-
2022年具体哪些人法律禁止担任公司的董监高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131、法律禁止担任公司的董监高的人有,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对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没有超过三年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进行登记。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
公司法董监高任职达到底是哪些意思呀?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5《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所以,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监事。换句话说,只要是公司监事,就不可能同时为公司董事或高管。
-
公司减持董监高是否合法?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0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不超过持有数量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董监高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公司法中的有限责任公司中董监高的职责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五十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