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应该秉持什么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26 13:06:41 82 人看过

一、劳动仲裁开庭应该秉持什么原则

1.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先行调解是仲裁的必经程序,但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应及时裁决。

2.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法定回避情节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都可以自动或申请回避。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均为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组成。为保证裁决的客观公正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仲裁裁决。

4.一次裁决原则。是指任何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都是最终裁决,当事人不服裁决的,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仲裁,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实行一次裁决原则可以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要求有哪些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有以下书写要求:

1.申诉书中要写明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2.写明申诉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3.请求仲裁的事项,一定要明确具体,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4.等等。

三、进行劳动仲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劳动仲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仲裁时效期间内;

2.申请了与被申请人之间争议为劳动争议;

3.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5.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6.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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