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1 10:01:04 169 人看过

成立房屋买卖合同的要件是:

(一)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

(二)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四)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流程有什么

首先是商品房网上签约;网签之前一般先进性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然后去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备案号;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最后需要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

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一共三份。一份在买方手中,一份在卖方手中,一份交给购房合同备案中心进行备案。签订购房合同的,持有合同的各方,应当妥善保管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后续还要用于房屋登记等。购房合同的具体份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决定份数。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卖方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或二手房达成的协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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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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