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案例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1-18 10:26:15 187 人看过

【案情】

?李某、某旅游公司和某经贸公司三方于2001年初签订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某汽车租赁公司其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1)李某个人以实物(主要是汽车)出资,折价250万,旅游公司和经贸公司各以现金75万出资,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

(2)李某负责公司的设立和筹办事务;

(3)公司设立后,由李某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2001年3月,李某以某汽车租赁公司的名义与某汽车制造厂订立购车合同。约定:(1)汽车制造厂向汽车租赁公司出售单价为10万元的越野吉普车25辆,总计250万元;(2)2001年6月30日前交货。(3)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首期购车款100万元于交车之日支付,余款最迟于2002年3月1日前付清。同年5月,李某向有关部门递交了汽车租赁公司的设立报批申请,6月12日,李某以汽车租赁公司的名义接收了汽车制造厂交付的汽车,并支付了部分款项。7月,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后,李某即以汽车租赁公司的名义办理了该批汽车的过户登记手续。截止2002年3月1日,总计付款210万元,尚欠40万元未付,由李某以汽车租赁公司的名义出具了欠条,但欠条上只有李某的个人签名,未盖公章。

2002年5月,李某病故。汽车制造厂向汽车租赁公司索要余款。汽车租赁公司拒绝支付。理由是:(1)合同虽然是以汽车租赁公司的名义订立的,但当时汽车租赁公司并未成立,实际上是李某的个人所为;(2)李某后来出具的欠条未盖公章,只能视为是个人行为;(3)根据投资协议、验资证明和公司章程,汽车应为李某的个人出资,其所欠的债务应由李某个人承担。由于双方对此有较大分歧,汽车制造厂遂以汽车租赁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

【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由设立中公司订立的合同引发的纠纷,要对其进行正确的法律适用必须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一、设立中公司的法律性质。本案涉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问题就是设立中公司的法律性质问题。关于设立中公司的法律性质,即其能否在法律上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从而享有特定的权利,承担特定的义务,公司法理论至今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认识。参考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立法例,我们认为将设立中公司定性为一种非法人组织是比较恰当的,也可以较好地与我国目前的立法协调起来。一般认为,非法人组织的构成要件是依法成立、拥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不具有独立的民事责任能力。设立中公司作为一种非法人组织,其构成要件既有一般非法人组织的共同特点,又有其特殊性。首先,非法人组织的依法成立通常包含两层含义,即在实体上该组织是法律允许成立的组织,在程序上必须履行法定的核准登记。由于设立中公司只是一个过渡的阶段,要求其核准登记不免使公司设立的过程过于繁琐和冗长,因此无须进行登记。但为了使发起人之间的内部合同具有公示性以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使国家有关机关对设立中公司进行有效的法律监督,对这种内部合同采取公证的形式是很有必要的,这也是德国等一些国家的做法。其次,非法人组织拥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由于不具有独立人格,设立中公司对该财产或经费不享有独立的所有权,发起人之间对该财产形成按份共有关系,对公司成立以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再次,由于名称预先核准制度的存在,设立中公司可以以公司的“名称”进行与设立行为有关的活动。对设立中公司进行如此定性,将其归入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所规定的“其他组织”中,也使这一理论与法律实践很好的衔接了起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分析
    1、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可以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3、当保证为连带保证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偿还债务。4、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一般公司可以当担保人吗公司作为一种法人,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作担保人的,但是需要经公司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需要在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
    2023-07-06
    241人看过
  • 抽逃出资法律分析及责任承担
    1.抽逃出资行为公司成立后,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便转化为公司的财产,公司发起人、股东也就丧失了出资的所有权。因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其出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出资。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侵犯公司财产的行为。由于公司的财产遭到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也因此受到损害。可见,抽逃出资的行为是具有一定社会危害行为。所以,《公司法》对实施这种行为的公司发起人、股东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2.抽逃出资行为的行政责任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3.抽逃出资行为的刑事责任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
    2023-06-09
    312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须具备哪些条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要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据该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包括两层意思: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须具备哪些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须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50人以下。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1人。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
    2023-04-11
    73人看过
  • 分公司责任人承担法律风险吗
    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法律风险吗公司责任人不承担法律风险。因为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均听从总公司指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吗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还是有效的,前提是之前总公司已经赋予了分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的权利。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虽然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分公司超越总公司的授权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该合同一定是无效,除非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明知
    2023-06-04
    137人看过
  • 区政府未承担复议举证责任的案例与分析
    案件当事人陈某、王某声称,某区政府在他们不知情和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未经法定程序,注销了其在该区建有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并为第三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书,为此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区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复议机关提交相关证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复议机关撤销了该区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行为。[评析]本案涉及不履行举证责任导致行政行为无效的问题。举证责任是指承担该责任的当事人必须对自己的主张提出主要的事实依据,以证明其确实存在,否则将承担败诉后果的法定义务。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承担对其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的举证责任。本案中,某区政府注销陈某、王某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并进行变更登记,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书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
    2023-12-06
    486人看过
  • 法律解析公司欠债法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一、法律解析公司欠债法人应承担何种责任公司欠债法人应承担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责任。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民事人,其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因此公司欠款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2.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券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法人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产生的欠款,实质为个人欠款的,执行完公司财产后,公司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4.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
    2023-08-24
    228人看过
  •  2021年有限责任公司占股51%的案例分析
    该段内容讲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和决策权。占股51%的股东具有决策权,但在处理重要事务时,必须经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占股51%表示具有决策权。在处理重要事务时,必须经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占 股 5 1 % 有 什 么 决 策 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占股51%的股东具有以下决策权:1. 出席股东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4. 审议批准公司的预算、决算。5. 审
    2023-09-08
    351人看过
  • 分析无限连带责任承担的法律依据
    无限连带责任承担方式如下: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在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再分担责任。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对公司债务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对公司债务股东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除非股东有过错行为。《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禁止关联交易】公司的
    2023-07-11
    167人看过
  • 补充责任的权责如何分配及承担比例分析
    没有确定的比例,主要看主责任人的负担能力,如果主责任人能够完全负担,则补充不用承担责任,如果主责任人不能负担,则补充责任人需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需要承担补充责任的主要是安全保障义务人。连带责任按份责任补充责任的区别按份责任是指多数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一定份额的民事责任。至于按份责任中各个责任人之间责任份额的大小与多少,应由法律规定或者通过当事人自行约定。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推定各责任人承担相同的份额。连带责任是因违反连带债务或者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责任,各个责任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补充责任,是指在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其应负的民事责任时,由有关的人对不足部分依法予以补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
    2023-07-07
    218人看过
  • 发起人设立注册公司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一、发起人设立注册公司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什么发起人设立注册公司需要承担以下责任:(一)发起人就公司设立行为须承担的资本充实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发起人就公司设立行为须承担的出资违约责任;发起人不依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三)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须承担的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四)发起人对公司须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
    2024-01-28
    368人看过
  • 冒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的责任承担
    咨询我在一家公司做财务工作,最近我收到我居住地法院的传票和民事诉状,一家我从未听说过的公司将我作为被告告上法庭,理由是我作为该公司的股东,没有履行100万元出资义务,要求我补足100万元出资。我本人根本没有成立过任何公司,对该公司更是闻所未闻,后来到该公司登记的工商局查询,才得知有人冒用我的名义与他人登记设立了一家公司,在该公司工商登记中,股东身份资料中确实有我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但股东签字都是伪造的,同时我也回忆起在2008年2月,我不慎将身份证遗失,不排除拾到该身份证的人拿着去设立了公司。请问律师,像这种别人冒用我的名义设立公司,我是否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该公司要求我补足出资的请求法院是否会支持?专业回复通过您的叙述,我们认为,如果确实如您所述,系他人冒用您的名义设立的该公司,则该公司起诉要求您补足100万元出资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主要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2023-06-09
    172人看过
  • 分公司权利义务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的合同义务由总公司承担是可以的,当然有一些公司当中的义务的话,也是可以由分公司自己来履行的,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及民事责任承担。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总公司与分公司法律关系是什么1、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此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相当于代理人,分公司的行为可以代表总公司,子公司的行为却代表子公司自己。分公司虽然也有营业执照,虽然也有法人,但是公司却没有法人资格,只有总公司有法人资格,而分公司简言之就是分支机构。3、二者是从属关系,总公司要为分公司的行为负责,看看代理吧,其实和公司的一个部门一样。《中华人民共
    2023-07-07
    381人看过
  • 分析精神病司机对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承担
    一、分析精神病司机对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承担有精神病史的人出现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如下: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或行政责任;2.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应当承担行政、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由其本人以及监护人共同承担,同时,应当吊销精神病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什么发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项目包括: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
    2023-11-29
    242人看过
  • 公司法典型案例分析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公司法典型案例分析A公司因未还款被B公司起诉,法院判决要求三股东清算公司财产。大股东承认借款,小股东拒绝还款,认为自己不是股东。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解散,股东需清算公司财产。法院依法判决,股东应按投资比例承担债务。二、法定清算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应组织清算。清算是公司终止前必经的法律程序,确保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A公司的法人代表被逮捕后,公司陷入停顿,未清算,影响债权人利益。法院认定,股东为法定清理人,直接起诉股东合法,有助于纠纷解决。三、股东的法律责任案件审理中,重点关注三个方面:1.股东被起诉的合法性;2.未出资者的股东身份;3.出资不足股东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公司清算中承担责任。法院判决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股东需清算公司财产,在此基础上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2024-01-13
    24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违法设立保险公司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7
      非法设立保险公司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哪些人承担公司设立失败的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08
      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 1、连带赔偿责任,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设立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体,只能改由实施设立行为的发起人承担。由于发起人之间的关系近似于合伙关系,即由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生费用和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 2、对已收股款的返还责任,在采取募集设立公司的情况下,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
    • 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责任的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18
      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责任的法律规定如下:1、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 公司设立失败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怎么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07
      公司设立失败的要承担法律责任,所有发起人对于在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应当及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设立公司设立失败了企业找谁承担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7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份负有返还股份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的,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