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归谁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2-16 05:44:04 63 人看过

滥用职权是属于渎职的行为,可以由监察委员会进行管辖,也可以由检察机关进行管辖,经调查有滥用职权事实的,就会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二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下列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0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领导滥用职权下属不管是玩忽职守吗,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一、领导滥用职权下属不管是玩忽职守吗领导滥用职权下属不管是玩忽职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一是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二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3.三是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4.四是主观方面为故意。三、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在哪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
    2023-06-22
    164人看过
  • 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
    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符合这两点的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罪。一、非法占用土地认定标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徇私的目的如果行为人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过失致使土地被非法征用、占用,并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的,应当以玩忽职守罪定罪。如果没有徇私目的,而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的,则只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可构成犯罪,但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滥用职权罪。(二)行为人在实施本罪行为中如果收受贿赂或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共同贪污有关费用如土地征用、占用费用的,又可能触犯他罪如受贿罪、贪污罪,
    2023-04-07
    369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
    2023-03-16
    325人看过
  • 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刑事判决书公诉机关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男,1949年6月2日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汉族,大学文化程度,系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副主任(副处级),住西安市长延堡杏园小区杨家村第三干休所1号楼2单元4层东户。2004年6月8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被西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2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西安市看守所。辩护人许松柳、车晓刚,陕西再创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西检诉二字(2004)5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于2004年9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孙成群、钟志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许松柳、车晓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审理中,本院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一个月。现已审理终结。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一)受贿罪:1、2003年3月,被告人张某在担任
    2023-06-11
    329人看过
  • 城管滥用职权如何投诉
    到当地的城管队的主管部门反映,或到当地纪委反映,构成犯罪的,到检察院检举。城市管理是指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以及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二)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三)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作为经费来
    2023-03-11
    460人看过
  • 某房管局长滥用职权案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赣州原房管局长李良勇滥用职权案2010年7月21日,赣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赣江路项目、滨江四期项目正式启动。赣江路地块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2万平方米,是赣州市组织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然而,该项目启动后,赣州市民却发现,在这次改造中,连接福寿沟治水工程配套的几口水塘却被填平,还建起了三幢电梯高楼,房产开发商以每平方米9000多元销售给拆迁户。原房管局长李良勇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83.314万元,并使国家遭受3530万余元的损失。2010年8月30日,(江西)赣州市中院一审宣判,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李良勇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因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决定
    2023-06-17
    228人看过
  •  滥用管理公司罪:证券职权罪和职权行为特征
    出现工商管理部门或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注册申请或股票发行、上市申请、违法许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金融秩序的情况时,应予立案。以下情况之一出现时,应予立案:1、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注册申请、违法许可、注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许可、严重损害公众利益、严重扰乱金融秩序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注册申请或股票发行、上市申请、违法许可、严重扰乱金融秩序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公司金融监管与公司设立金融监管与公司设立是两个重要的议题,涉及到公司法和金融法的相关规定。在金融监管方面,公司设立需要满足监管要求,如注册成立公司、制定公司章程、招募股东等。同时,公司也需要遵守金
    2023-12-28
    62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行为负有查处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
    2023-06-11
    63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的定义:职权与职务滥用所构成的罪名
    1、滥用职权罪;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3、私放在押人员罪;4、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5、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6、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7、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8、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渎职罪包括哪些种类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有35个罪名。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可以将渎职罪分为以下三类犯罪:(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
    2023-07-18
    380人看过
  • 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
    我国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如下:第一、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第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第三、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四、主观方面属于过失。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是如何构成的?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是由以下要件构成的: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后果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二、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会构成玩忽职守罪吗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不构成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玩忽职守罪构成要件:1
    2023-03-14
    497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是什么 如何正确认定滥用职权罪
    一、滥用职权罪是什么(一)滥用职权罪的概念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滥用职权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二、如何正确认定滥用职权罪1、本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于普通法条,此外,本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触犯特别法条时,也可能同时触犯本条的普通法条
    2023-01-24
    195人看过
  • 怎样处罚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要怎样处罚
    一、怎样处罚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1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2.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3.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盗窃、
    2023-06-03
    205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最高判几年,滥用职权罪如何判刑
    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一、一般监狱能减刑多少时间在监狱内服刑的犯罪分子,若表现良好,适用减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有期徒刑刑期的二分之一。《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二、依法判处死刑能够减刑吗依法判处死刑不可以减刑,因为只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前述人员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三、刑期7年的
    2023-03-13
    462人看过
  • 警察职务犯罪归谁管辖
    法律综合知识
    一、警察职务犯罪归谁管辖警察职务犯罪一般由犯罪行为地的公安部门或人民检察院进行侦查和处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二、警察职务犯罪由哪个机关审判警察职务犯罪由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
    2024-01-21
    22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滥用公司职权罪就是滥用职权罪了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1
      1、犯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一般会判得重。 2、《刑法》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判罪标准是,犯此罪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中国刑法滥用管理职权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9
      中国刑法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
    • 哪些是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我父亲滥用职权犯了罪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9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l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滥用职权罪怎么处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2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赞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
    • 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0
      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符合这两点的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