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新政带来的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办?浙江省为了审理房产纠纷案例,出台了《关于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特别是针对因限购、限贷等新政因素导致的房产纠纷的审理意见。
房产新政频出,买房卖房官司不断
省高院出台指导意见为房产纠纷划出是非线
本文结合常见案例为你一一解读
无论是去年4月的房产新政国十条,还是今年1月的新国八条,对房产交易来说都影响重大,不可避免造成了一系列关于买卖房合同纠纷:已签了合同的买卖双方反悔了或者贷不出款了,怎么办?有些人超过了规定的购房套数,买不成了,怎么办?
各级法院对这类官司如何处理存在较大争议。昨天,几经调研走访并十易其稿的我省法院《关于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下称《意见》)由省高院发布执行,十三条指导意见为这类纠纷划出了是非线。
房产新政并非不可抗力
司法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新政属于不可抗力,认为买卖双方可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高院《意见》认为,调控政策不属于不可抗力。因为根据法理,只有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三大要件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可是自去年国十条来,中央和地方频频出台政策,调控目标非常明确,完全称不上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
对这种调控政策,高院认定为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也就是买卖双方都没有错,法院允许当事人提出解除合同,也酌情承担出卖人实际付出的费用等合理损失。
即使解除合同也要支付合理的中介费
《意见》第九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请求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支付其已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合理报酬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对未予明码标价、虚假误导、混合标价、捆绑标价、炒卖房号、赚取差价,以及其它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收费,不予支持。
限贷和限购处理不一样
省高院民一庭庭长许惠春强调,对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规则不能滥用,在现实中,有些买卖双方只是受新政的间接影响,却想借此转嫁自己本应该担负的交易风险,所以《意见》明确只有符合纯粹因受限贷、限购、禁购等调控政策的直接影响,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下,才可以适用这个规则。
-
安徽省高院针对劳动纠纷案件出台指导意见
343人看过
-
烟台产假新指导意见
411人看过
-
北京域名纠纷多高法出台指导意见
272人看过
-
浙江小产权房买卖纠纷
424人看过
-
浙江绍兴出台意见指导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审理
446人看过
-
浙江出台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指导意见
75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浙江:关于返还财产纠纷的诉讼指导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09在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方式包括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起诉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必须属于人民法
-
房产证的新政策出台了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01办理流程的一般手续(1)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有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明书向房地产交易所进行买卖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收到交易所办理户口手续的通知后,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印鉴等,缴纳手续费、权利税、印花税后才能办理户口手续。(3)办理买卖户口手续后,买方应持有房地产交易所发行的房地产销售合同,在3个月内向住宅所在地市或区(
-
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指导意见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26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
-
赔偿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3第一条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过错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医疗过错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因医疗事故以外原因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第二条发生医疗损害时,患者一方可选择以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或以医疗过错损害赔偿为由起诉。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已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应属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患者一方以医疗事故为由起诉要求医疗
-
办理房屋的指导意见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0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的房屋委托书是指委托人为了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房屋的购买、出售、互换、继承、受遗赠、租赁、抵押等事宜而单方签署的法律文书。第三条委托人申请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应当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第十一条适用《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委托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和资格证明;(二)房屋委托书文本;(三)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