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0:35:45 228 人看过

证监发[2010]91号

各上市商业银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推进上市商业银行在交易所债券交易试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应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规定业务范围内的债券现券交易。

二、试点期间,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涉及的债券登记、托管及结算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依据现行规则办理。

三、对于试点启动后新发行的债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双方关于跨市场债券品种的转托管业务协议,办理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债券跨市场双向转托管业务。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此前下发的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如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5: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银行相关文章
  • 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关于临时调整债券回购抵押比率的通知
    发布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文号:各会员单位:为控制债券回购市场风险,经研究决定,本所对国债及企业债回购中用以抵押的国债及企业债现券折算比率进行临时调整,并从2003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各债券品种折算比率如下:简称代码到期日期现券面额(元)比率综合券(元)国债9661019662006.06.141001:1.26126国债9731019732007.09.051001:1.24124国债9951019952007.08.201001:1100国债9981019982009.09.231001:0.9898国债9041019042010.05.231001:0.9898国债9051019052007.11.141001:0.9696国债9031019032008.04.241001:1100国债9171019172021.07.311001:1.04104国债918101918
    2023-06-05
    210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境内美元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有关事宜的通知
    银发[2004]146号国家开发银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我行同意国家开发银行于2003年9月19日发行的境内美元债券(以下简称“该期美元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投资者范围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具有外汇经营资格的中资金融机构均可投资该期美元债券。二、交易方式该期美元债券的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三、结算方式该期美元债券交易流通的结算方式包括见款付券、见券付款和券款对付三种。四、具体交易安排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负责确定该券种的代码等要素,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通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该期美元债券的交易流通暂不通过同业中心的交易系统进行。投资者须于每周二前将其上周的该期美元债券的交易情况报同业中心备案。五、有关信息披露
    2023-06-07
    132人看过
  • 是否需要在证券交易所上注明“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交易所的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交易所的字样。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类似名称。本规定的目的是明确定义和区分不同的证券机构,使证券交易所的名称不被滥用或冒用,以确保证券交易所和其他证券机构明确其职能和业务范围。证券交易所章程应包括的内容1、设立目的;2、名称;3、主要办公及交易场所和设施所在地;4、职能范围;5、会员的资格和加入、退出程序;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7、对会员的纪律处分;8、组织机构及其职权;9、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10、资本和财务事项;11、解散的条件和程序;12、其他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零四条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交易所的从业
    2023-07-02
    238人看过
  •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问题的
  •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吗?
    一、企业债究竟是在证券交易所还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交易所场内交易,参与者比较广泛,适合不同投资者,只要通过交易所开户都能参与交易(例如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央企财务公司、企业、个人投资者),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顾名思义主要是一些银行类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的地方(不过现在已经放开了一些准金融机构进入,但个人投资者是不能进入交易的,而一般企业只能通过代理机构参与),一般在这个市场交易的单项金额比较大,所以交易方式也有不同,而在交易所交易是通过交易系统撮合,自动完成债券交割和清算,交易双方都不清楚对方是谁,跟买卖股票一样。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是通过双方询价交易,双方自主完成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就是两个银行间彼此讨价还价面对面交易;起初,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债券交易系统提供公开报价和对话报价两种报价形式,交易双方通过交易系统界面进行格式化询价,达成一致后确认成交,然后根据双方约定的清算路径,自行清
    2023-06-03
    361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要求各证券交易场所对国债回购与证券交易实行分帐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发字[1995]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证管办、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各证券交易中心:为加强对国债回购交易风险的控制,决定各证券交易场所必须对国债回购与证券交易实行分帐管理。具体内容包括:1、各有关交易场所和清算机构应为参与国债回购交易的会员设立单独的清算帐户,与其它证券清算帐户分开,并单独收取清算保证金。应监督会员严格实行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的分帐管理,不得挪用客户资金。2、各有关交易场所和清算机构不得为回购交易提供担保,也不得动用证券营运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会员的证券交易保证金)为回购交易垫付清算资金。3、严格审核会员的资金情况,根据各个会员的资本金和自有资金情况对其回购交易实行控制。4、各有关交易场所应就国债回购交易编制单独的业务统计表,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各有关交易所见此文后应立即研究
    2023-06-05
    245人看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发布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银行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本所鼓励关联交易比重较大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四条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023-04-27
    133人看过
  • 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调整问题
    为灵活主动、便于相机调控,更好适应实际需要,《征求意见稿》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和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第十八条)。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申报纳税地点,以及税款补缴和退还等事项作了规定。股权转让印花税问题对于买卖、继承、赠与等行为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上市公司按照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按照2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二三年七月十七日新地税函[2003]295号)
    2023-08-18
    244人看过
  • 普通债券在我国哪个交易所上市?
    我国公司债券一般在银行间、交易所以及银行柜台市场三种场所进行交易。其中,银行间市场主要是我国各类型银行相互之间的债券交易市场,可以有效的调节银行之间的货币流通和供应量。一般政府主体发行或者批准发行的国债,地方债及企业债在该市场流通交易。非交易流通公司债券的转让过户为完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下同)市场信息披露机制,提高市场透明度,拓宽公司债券投资主体,推动公司债券市场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现就公司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债券可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但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或发行章程约定不交易流通的债券除外:(一)依法公开发行;(二)债权债务关系确立并登记完毕;(三)发行人具有较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机制,近两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四)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五)单个投资人持有量不超过该期公司债券发行量
    2023-07-19
    55人看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节假日休市安排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节假日休市安排的通知28日04:07证券时报【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0条各会员单位:根据中国证监会《关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10〕128号)的精神,现将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休市安排(一)元旦:1月1日(星期六[9.73-1.72%股吧研报])至1月3日(星期一)为节假日休市,1月4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二)春节:2月2日(星期三)至2月8日(星期二)为节假日休市,2月9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三)清明节:4月3日(星期日)至4月5日(星期二)为节假日休市,4月6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4月2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四)劳动节: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为节假日休市,5月3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五)端午节:6月4日(星期六)至6月6日(星期一
    2011-07-25
    430人看过
  • 证券法关于禁止的交易行为
    《证券法》规定了7类人员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如发行证券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与证券交易的社会中介机构及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等。我国关于证券交易的法律规范,通过执法实践的检验,有关规定是比较准确的。由于违法证券交易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挫伤投资者信心,因此,必须严格执法,予以及时、有效查处。《证券法》规定的禁止交易行为,指的是内幕交易、操纵价格、恶意炒作,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等违法证券交易行为。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活动,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禁止交易行为。凡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均属内幕信息。《证券法》规定了8种信息为内幕信息:如公司分配股利或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公司债务
    2023-04-24
    477人看过
  • 关于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证券交易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1]29号各基金管理公司,各托管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进一步加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监管,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基金运作中证券交易行为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从业人员应当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明确自身的法律主体性质;竭诚为基金投资人服务,在证券投资交易活动中应当与其他社会投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二、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更新投资理念,调整和规范现有的投资决策制度。三、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调整和完善内控制度和各项决策程序,明确各个岗位对保证规范交易行为的责任;要对公司职员强化职业操守规范,对基金经理等主要投资管理人员,加强法律意识、行业规范、品行操守等方面的监督和约束,并通过完善的制度确保其守法合规,严格自律。基金经理必须对其管
    2023-06-06
    65人看过
  • 交易所的债券交易简介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报价单位以张(面值100元)为报价单位,即每百元面值的价格,价格是指每100元面值国债的价格委托买卖单位以手为交易单位,每次交易最小数量是1手,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10张),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价格最小变化档位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涨跌幅限制不设涨跌限制交易方式国债T+0交易,T+1资金清算。企债和可转债是T+1交易费用投资者委托证券商买卖债券时,向证券商交纳佣金,最高不得超过成交金额的2%,债券交易不征收印花税。
    2023-06-09
    99人看过
  • 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终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情形?
    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情形包括: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三、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一、证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三)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另依2007年8月14日《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32条规定,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项应当遵守所在证券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2007年9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
    2023-04-10
    360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银行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 更多>

    #商业银行
    相关咨询
    • 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是证券交易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9
      不是的,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只是证券交易的一种方式。证券交易方式的分类: (一)按交易场所的不同而划分:1.场内交易 2.场外交易 (二)按交易主体的不同划分:1.相对买卖:一个买主对一个卖主交易的最原始交易方法;2.拍卖标购:一个卖主对众多买主,或众多卖主对一个买主。3.竞价买卖:众多的买主与众多的卖主。 (三)按交割时间不同划分:1.当日交易 2.普通日交易 3.特约日交易 (四)按证券经营者不同
    •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12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采用哪些方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5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 怎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条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 证券法施行前依照行政法规已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依据证券法第236条的规定,证券法施行前依照行政法规已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继续依法进行交易。证券法施行前依照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金融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经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完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证券法规定的要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证券法颁布施行前,有关部门和机构依照各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准了一些证券上市交易。这些证券无论其过去批准的条件和程序如何,只要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