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赔申请要求
(一)报案方式:网点柜面、电话(报案电话详见附表1)、传真等。
(二)申请人
1、被保险人
2、监护人
3、受益人—保险单指定受益人;
4、法定继承人—保单未指定受益人,身故保险金作为遗产分配。原则:我国遗产继承可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以上申请人均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理赔事宜。
(三)报案时间
1、一般按照各险种的条款具体要求
2、公司要求: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指定和认可的医院见附表1),要在3日内通知本公司;被保险人身故,须在24在小时内通知本公司,待本公司查勘后再善后处理。
(四)索赔时效
索赔时效的起始时间是自对保险人具有请求给付保险金权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人寿保险索赔时效为5年;
2、除人寿保险以外的人身保险索赔时效为2年。
二、对客户提供单证、资料的要求
(一)一个理赔案件,应收取客户的单证、资料包括:
1、保单资料;
2、客户身份资料;
3、填写单证资料;
4、相关证明资料。
(二)以上所提供的单证、资料要求齐全、真实、清楚,提供复印件应提供原件供柜面人员核对。
(三)正常续保的,含有疾病保险责任的险种保单,由于疾病原因造成的保险金给付,出险在观察期内的,需提供上一年度所承保的保单。
三、死亡给付
(一)不同死亡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死亡给付时共同所需的一般资料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合同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或继承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
4、委托他人时应出具《理赔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5、户籍注销证明或殡葬证明;
6、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二)不同死亡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死亡给付时所需的个别资料
1、意外伤害死亡给付
Ø意外伤害死亡原因证明(医学死亡证明)
Ø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Ø工伤死亡事故处理证明
Ø刑事案件,公安部门出具案情证明
Ø必要时尸体检验报告
2、疾病死亡
Ø医学死亡证明书(第二联)
Ø必要时尸体检验报告
3、宣告死亡
Ø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自杀死亡给付
Ø死亡原因证明
Ø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Ø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案情证明
Ø必要时尸体检验报告
(三)死亡给付注意事项
1、境外死亡:应出具所在国使领馆或当地政府机构确认的有效书面死亡证明材料
2、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杀,可按疾病死亡处理
3、按《保险法》规定二年内自杀身亡者不负保险责任
4、宣告死亡
(1)宣告死亡的认定:
Ø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或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
Ø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Ø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
(2)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之日为出险时间
(3)经证实被保险生还,应追回已给付的保险金
(4)下落不明满4年的被保险人宣告死亡,按疾病死亡给付;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或被证明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可按意外死亡给付
四、健康险给付
(一)不同出险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健康险给付时共同所需的一般资料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合同和最后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3、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收据原件、住院病人明细结帐清单或医嘱单、转院证明等;
4、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他人时应出具《理赔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6、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
(二)不同死亡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健康险给付时所需的个别资料。
1、医疗费用
Ø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收据原件、住院病人明细结帐清单或医嘱单、转院证明等。如果承保意外医疗门诊保险需提供门诊病历及原始医疗门诊收据及费用明细。
Ø如果意外医疗费用,需提供发生意外事故的证明材料,如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事故鉴定书、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刑事案件证明书、由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中毒事故证明材料等。
2、重大疾病
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病理报告、心电图报告、冠状动脉造影报告、CT报告等与疾病有关的各项生化检查报告。
(三)健康险给付注意事项
1、医疗费用给付
Ø要在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
Ø如需转非指定医院治疗,需持转院诊断证明到本公司申请,同意后方可转院;
Ø需异地治疗的,要到大连市卫生局开具转诊证明,经本公司同意后方可到异地住院治疗;
Ø第三者责任造成的医疗费用,公司不承担,具体按照险种条款执行;
Ø因意外事故在外地或非指定医院诊治的需出具医院的急诊证明或病历上加盖急诊章。
2、重大疾病给付必要时被保险人应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
五、残疾给付
(一)残疾给付所需资料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3、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4、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5、委托他人时应出具《理赔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6、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二)残疾给付注意事顶
1、残疾(身体高度残疾)的评残鉴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造成身体残疾(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
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如何指定,寿险理赔的时效是多久
89人看过
-
寿险公司索赔指南:如何进行有效理赔?
395人看过
-
人寿保险的受益人是谁,人寿保险该怎么理赔
141人看过
-
定期人寿保险是什么,定期人寿险保如何理赔
54人看过
-
国寿团体医疗保险免责指南
163人看过
-
保险理赔流程:监护人责任险的理赔指南;
169人看过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更多>
-
人寿保险怎么指定受益人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7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受益人一般在人寿保险合同的死亡保险中出现,投保人投保死亡保险的目的在于万一被保险人遭遇事故死亡后使被保险人家属免遭经济上的困迫; 所以在死亡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作为保险金领取人。
-
中国人寿保险团险理赔条款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6明朝时,长安商人贾子龙结交高士真生。贾子龙热心公益,乐善好施,常入不敷出,于是想尽办法筹钱谋利,又常因资金不足向真生借钱。真生劝他量入为出,知足常乐。
-
人寿保险伤残七级理赔标准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311、发生工伤后首先应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在治疗终结或治疗相对稳定后进行工伤鉴定。2、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
-
人寿保险理赔流程如何注意?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6根据中国保险法的最新规定,人寿保险索赔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必须立即通报保险索赔时的第一个环节是通报。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如果保险目标损坏或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保险人、受益人和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自己承担。二、符合责任范围报案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会通知客户发生的事故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三、准备所需的单证保险公司,为了防止有人提出无依据或夸张的理
-
人寿保险个人意外死亡怎样理赔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