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安排征地范围内的房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5:51:19 155 人看过

1、征地范围内的房屋如何安置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安置补助标准按照省、自治区综合地价确定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对被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布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被征收土地所在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至少30天,听取被征收农村集体意见和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村民委员会和其他有关方面。

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听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情况。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房地产权证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计算落实有关费用,确保足额到位,并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申请征收土地,应当如实说明。有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申请征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有保障。

土地征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为被征收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农用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地价确定。区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利用、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需、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用地以外的土地、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先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整理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补偿因征收而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财产权及住房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安置相关文章
  • 征收土地后如何安排宅基地
    一、征收土地后如何安排宅基地征收土地后安排宅基地是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兴建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二、国家征收土地怎么补偿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
    2023-06-17
    419人看过
  • 是否可以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房屋
    律师解答:不可以。不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所以,拆迁房屋不可以买卖。
    2024-05-13
    151人看过
  • 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及排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如何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更有效地救济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成为法院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的重点,征收案件诉权保护涉及多方面的问题,但其核心在于受案范围的确定,本文主要就这个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一、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除此之外,笔者认为,司法实践中还应把以下几种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审判中:1、对未登记建筑的认定行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可以看出,这种对未登记建筑
    2023-06-06
    212人看过
  • 企业征地员工如何安排补偿?
    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但如果是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还应按照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补偿。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
    2023-06-02
    138人看过
  • 如何在征地过程中安排听证?
    1、主管部门必须组织听证的情形(1)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2)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3)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4)制定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征地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世瞩目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2023-07-05
    288人看过
  • 安置用地列入征地范围吗
    安置用地会不会列入征地范围农村的安置用地会不会列入征收的范围,由经政府批准的征收方案而定,征收方案有列入的,就可以征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
    2023-06-13
    435人看过
  •  在房屋征收政策范围内,是否允许新建房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拆迁房屋不可以买卖。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拆迁房屋的业主不得在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如果违反规定实施这些行为,将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如果违反规定实施这些行为,将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所以,拆迁房屋不可以买卖。 房 屋 征 收 范 围 规 定 : 禁 止 新 建 扩 建 改 建 房 屋根据房屋征收范围规
    2023-09-03
    355人看过
  •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条例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依法建设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登记;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的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规划;(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还应提交申请人是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批准或者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批准的证明材料。二是办理村民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房屋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告登记事项。公告后无异议或者异议成立的,方可登记。第八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权利人应当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
    2023-05-08
    113人看过
  • 高架桥房屋征收范围
    高速公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一,到当地征收部门查询。一、外嫁女户口迁出集体征地能赔偿吗外嫁女如果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时候,具有征收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主张征收补偿款是给予支持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要结合拆迁政策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征收待遇。二、江山市有哪些要拆迁各地拆迁计划可到当地政府官网公告进行查询。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三、无证房子征收能否按一定标准赔偿无证房屋被征收也是需要给予补偿的,具体标准一般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可以咨询政府相关部门。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您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
    2023-03-11
    216人看过
  • 高速公路多少米范围内房屋要征收?
    一、高速公路多少米范围内房屋要征收?高速公路与房屋距离距离30米以内属于拆迁。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
    2024-01-20
    86人看过
  • 征地范围内坟墓迁移有关工作如何规定
    1、对征地范围内的坟墓迁移按征地面积包干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亩1200元,资金全额下拨到项目所在乡镇,由各乡镇实行迁坟补偿资金专户管理使用,专项用于征地迁坟工作。2、征地范围内成片坟地的征地补偿费、零散坟地(每座按10㎡计算面积)的征地补偿费,必需全额纳入征地项目所在乡镇迁坟补偿资金专户管理使用,专项用于征地迁坟工作。3、征地范围内的坟墓迁移情况登记上报工作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实施。登记情况包括墓主姓名、申报直系亲属姓名及与墓主关系、坟墓所在地等。登记情况、迁坟补偿资金使用情况需在被征地村(居)和征地拆迁项目现场张榜公示。4、具体坟墓迁移工作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迁坟补偿资金的5%为村(居)民委员会迁坟协调经费。5、各乡镇坟墓迁移资金使用情况报区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财政审计部门定期对迁坟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广安征地补偿安置房是怎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
    2023-06-26
    235人看过
  •  房屋拆迁范围如何确定?
    拆迁范围对于房屋被拆迁人的划分,可以总结为以下两点:首先,在拆迁决定和补偿决定作出之前,被列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仍然属于私人财产,拆迁人无权处理;其次,一旦拆迁决定和补偿决定作出,该房屋已经被征收,成为国家财产,拆迁人有权处置。拆迁范围对于房屋被拆迁人的划分,可以总结为以下两点:首先,在拆迁决定和补偿决定作出之前,被列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仍然属于私人财产,拆迁人无权处理;其次,一旦拆迁决定和补偿决定作出,该房屋已经被征收,成为国家财产,拆迁人有权处置。 拆迁房屋怎么划分?拆迁房屋的划分一般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房屋的地理位置、用途、建筑结构、土地使用权等。拆迁房屋的划分应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拆迁房屋应当依法进行评估,并根据房屋的评估价值确定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房屋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
    2023-08-26
    249人看过
  • 长春市内征地补偿安置范围、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十条补偿安置的地上房屋应具有合法审批手续、证明材料或符合相关规定。对拟征地通知书发布以后,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或对房屋及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一条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第二十二条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征收地上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房屋产权调换安置和迁建安置。(一)在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采取货币安置和房屋产权调换安置。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统一建造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住宅,其住宅用地应征为国有并以划拨方式供地。(二)在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外,有集中建设安置住房条件的,应由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建造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住宅。不能安排房屋产权
    2023-06-02
    381人看过
  • 征地范围之内一定拆迁吗
    一、征地范围之内一定拆迁吗产权征拆范围内的房产未必皆需拆迁,若双方无法达成合理补偿协定,则可能面临不搬迁。具体来看,倘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者于固定协议期限内仍无法就补偿达成一致,或屋主身份不明,征收部门可上报至市县政府,依据相关法规及补偿方案做出补偿决定,并公示于征收范围之内。如被征收者对此决定持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二、征地拆迁能否仲裁可行。若被拆迁者或租赁方未能按约完成
    2024-07-15
    479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具体的补偿范围包括: 1、被征收的土地及青苗费; 2、搬迁费用和安置补助费; 3、... 更多>

    #征地补偿安置
    相关咨询
    • 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如何转让?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4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
    •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如何办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7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
    • 征地拆迁安置房在限购范围之内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5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征地拆迁安置房在限购范围之内吗的问题解答如上
    • 社会救助安排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1
      社会救助的范围分为两部分:一是急难、灾害救助。这是暂时的、应急的,被救助者并非都是低收入者。如果接受救助后,被救助者仍面临困难无法解决,就将被当地部门依法纳入低收入贫困群体,接受长期救助。二是一般性的救助,它包括家庭补助、收容安置、伤残病疗补助、失业救助等,通常又分为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救助。
    • 阳泉农田范围内征地如何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02
      1、农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