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八大欺诈行为横行全国楼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1:51:26 414 人看过

买房必须交付高昂的楼宇智能系统费用才能收楼;在售楼人员天花乱坠的大肆鼓吹下,消费者缴纳了不买房就再不能收回的诚意金……近年来,不良房地产商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花招层出不穷。广东省物价局日前对全省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后,揭批了房地产商八大欺诈行为,这些欺诈行为在全国房地产市场普遍存在。

黑招一:新建商品房销售没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或者没有按规定明码标价,导致信息不对称。

案例:彭小姐看中了在广州市白云山附近的一个高档楼盘,选好中意的房屋后,要求比较一下同一楼盘不同楼层、朝向、户型的房屋房价,遭到售楼小姐的拒绝,售楼小姐还不允许彭小姐将相关资料带回去与家人共同商量。后来彭小姐得知,单位一位同事也有意购买此处住宅,两人一比较价格,每平方米的售价竟相差了六百元。

黑招二:在房价外另行收取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建设费用,变相提高房价。

案例:张先生近日购买了广州市开发区的一套房,已准备收楼,但售楼部突然要求消费者支付一套楼宇智能系统的费用,价格为6800元,否则不让张先生收楼。

黑招三: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收费不规范,经营者强制或串通

其它部门,随意或变相收取各种名目的中介服务费。相关代收代付或预收项目及费用也比较混乱。

案例:刘小姐最近购买了一处二手房,可在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等业务时,被莫名其妙地收取了评估费、测量费、公证费等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达两万元之多。还有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将楼盘委托给中介公司代理销售,本来应是开发商向中介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可消费者在购楼时却要另行向中介公司支付占房价一定比例的所谓“综合服务费”。

黑招四:有的经营者在还没有办妥新建商品房相关的用水、用电手续之

前就交付使用,使消费者购房后长期使用临水、临电,并由此引发用水、用电价格纠纷。

案例:王女士在入住新房一年中发现,家中的水电费用总是居高不下,一到用电高峰期还经常被停电,而且家里的电器经常被毁。后来,她与小区中其它业主调查发现,原来开发商没有办妥新建商品房的用水、用电手续之前(即楼盘没有通过综合验收)就交付使用,所以购房后长期使用临水、临电。小区业主为此在楼盘打出了抗议横幅,并几次到开发商公司集会示威。

黑招五:有的经营者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就以内部认购、登记名义预收诚意金等。

案例:广州楼盘在房屋刚刚开建、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就搞内部认购、收取诚意金的情况比较普遍。李先生看中了广州珠江新城的一处刚开建的住宅,并按照要求交纳了一万元的诚意金。可李先生在咨询了购房业内人士后,查知这个楼盘还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在今后在建的两三年内,还不知道楼盘能不能通过验收、能不能公开销售,于是李先生改变了购房的计划,并要求退还这笔诚意金,却被售楼小姐拒绝了。

黑招六:以赠送或减免物业服务费为名推销

商品房,在消费者购房后又不切实兑现销售时的各项承诺,引发价费纠纷。

案例:广州市南兴花园的业主们近期正在为物业管理费的问题进行维权活动。购房之初开发商为吸引消费者作出承诺,将物业管理费从原定每平方米1.5元降至1.2元,其中的差价由开发商补给物业公司。可如今楼盘销售几年,开发商不再给物业公司补贴,管理费又要涨至每平方米1.5元,引发了小区业主的不满。

黑招七: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蒙骗消费者,实施价格欺诈。

案例:消费者李小姐今年国庆时看到广州市一家楼盘的销售广告称,如在黄金周期间认购即可享受“连环折扣优惠”,其中在宣传资料上还表明E1-2104单元折实单价为每平方米9571元。李小姐在看楼后,选定了E1-1204房。经过洽谈,售楼小姐称房价肯定在每平方米9571元以内。可是到了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时,李小姐发现其定购的房屋销售单价竟为每平方米10191元,同样的位置、座向、面积,价格竟出现如此差异。

黑招八: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或捏造虚假信息,就地起价,哄抬价格。

案例:一些楼盘开盘时,常会出现人满为患、排队抢购的局面。广东省物价局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开发商采取花钱雇人排队买楼等不正当手段捏造虚假信息,就地起价,哄抬价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5: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开发商对买房者卖房的行为是否有欺诈行为
    开发商存在卖房欺诈行为的认定: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一、买房买房时我们会遇到哪些购房陷阱?1.内部认购陷阱。很多期房楼盘在开始销售房屋之前都会进行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指开发商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这主要是开发商用来试探市场反应的;2.宣传陷阱。开发商会通过一些广告宣传来吸引购房者的注意,开发商往往会把远期规划描绘的很宏伟;3.热销假象。销售人员为了尽快与购房者达成交易,也为了抬高房价,还会
    2023-04-05
    470人看过
  • 探讨如何界定开发商售房欺诈行为
    开发商存在卖房欺诈行为的认定: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开发商卖房欺诈如何预防(一)商品房买卖中欺诈行为的防范:在商品房买卖中,必须具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该许可证,那么这样的房屋再好也不能购买。没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一般是建在城郊交界处的集体土地上,这一类的房屋属于非法建筑的,不能办理有关证件,如果购买这样的房屋只能拥有使用权,自己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任何保障,所以
    2023-07-20
    404人看过
  • 购房过程中开发商什么行为是欺诈
    一、购房过程中开发商什么行为是欺诈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二、何时开发商要双倍赔偿出现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
    2023-04-18
    410人看过
  • 房产开发商有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呀
    房产开发商有以下行为可属于欺诈:开发商故意隐瞒五证不全的;开发商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真实质量的;开发商虚假宣传的。一、购房合同可以抵押吗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不可以抵押。合同签订后,如果开发商没通知购房者就把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经抵押事实,导致无法购买该商品房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开发商要支付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金。不管是先抵押后卖房,还是先卖房后抵押,开发商都构成欺诈,要承担赔偿责任。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一、订立合同后卖家擅自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订立合同后卖家又将该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资格;四、开发
    2023-04-10
    109人看过
  • 开发商有欺诈行为的法律上怎样赔偿
    一、开发商有欺诈行为的法律上怎样赔偿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房地产纠纷也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如果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做出了欺诈行为,依照第49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但在实践中出现的房地产纠纷案中,不乏有认为开发商在售房过程中有欺诈行为而要求双倍赔付者,但胜诉的却寥寥无几,其原因就在于对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行为的理解存在问题。对于一般商品而言,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看其是否符合以下几点:1、行为的手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3月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对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应当采用客观方法,即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时所采用的
    2023-06-07
    430人看过
  • 开发商卖房欺诈的行为应该怎么认定
    对于商品房这一较为特殊的商品而言,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不能简单轻易地把某些开发商的行为定性为“欺诈”而要求其双倍赔偿。那么,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行为中的“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出现以上几种情况的,并且开发商是故意或明知的,购房者可以以开发商作出欺诈
    2023-02-19
    310人看过
  • 起诉开发商价格欺诈是合理的行为吗
    是合理的行为。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一旦出现价格欺诈的行为的视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一、哪些情况属于构成了价格欺诈?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
    2023-03-31
    497人看过
  • 买房时如何警惕开发商的欺诈销售行为
    从法律上来讲,对于已抵押物的出售,并不绝对禁止,只要履行必要的法律义务后,就可以出售。但是,房产商在未告知购房者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下,隐瞒事实,将房屋出售给购房者,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开发商隐瞒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以欺诈方式出售该房屋,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其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2个方面:一是返还财产。在合同被宣布无效时,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经将财产交付对方,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将已取得财产归还对方。二是赔偿损失。由于房屋已经抵押,买房者再次使用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时,银行出于自身放贷风险的考虑,可能会拒绝向买房者提供贷款。第二种危害是增加了潜在的风险。如果开发商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可就该房屋行使
    2023-03-02
    391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房产开发商会有欺诈行为?
    房产开发商以下行为属于欺诈: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3、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4、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等。一、如果买到腰线房可以申请退房吗当事人在买房时,开发商和销售没有明示为腰线房的,属于售楼人员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存在一定欺骗成分,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撤销。退房分两种情况:约定退房: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有约定退房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双方另行协商约定违约责任后退房。法定退房:开发商出现以下情况,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1)延迟交房;(2)规划变更;(3)房屋质量不合格;(4)房屋面积误差超出3%;(5)开发商把房子作抵押。二、按揭买房房产证什么时候给呢通常来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你购买的是期房,应当在房屋交付后三个月
    2023-06-21
    111人看过
  • 购房过程中开发商的欺诈行为是怎样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开发商欺诈行为有哪些1、在出售现房的时候,如果开发商把这些质量不好的房子当作高质量的房子销售,那就是一种欺骗。2、开发商用合格的房屋当做优质工程从中骗取优质工程加价。3、在销售房屋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房屋不能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4、虚标清盘价、便宜等欺诈的价格销售房屋。5、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或者冒充其他开发商的名
    2023-07-23
    187人看过
  • 严惩欺诈上市行为
    欺诈上市时有发生。有些公司在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及上会稿中存在重大遗漏,且在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有些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虚增资产和业务收入。证监会依法对此类公司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为上市公司敲响警钟。首发申请文件存重大遗漏XX案件中,XX在2012年4月12日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及上会稿中存在重大遗漏,且在2009年至2011年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具体事实如下:XX通过多种手段虚增2011年利润总额1,521.07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6.13%。XX虚增2010年利润总额289.15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0.89%。XX2009年虚增利润总额251.9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4.87%。此外,XX2009年至2011年虚增固定资产,其中,2009年虚增固定资产227.68万元,2010年虚增固定资产648.73万元,2011年虚增固定资产264.5万元。XX在2012年
    2023-04-24
    271人看过
  • 售楼人有欺诈行为可以退房吗
    1、售楼人有欺诈行为可以退房。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民法典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一、售楼部置业顾问对其口头宣传与承诺应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1、售楼部置业顾问对其口头宣传与承诺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售楼部置业顾问的口头宣传与承诺,还不是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销售策略,正如应该售货员在吹嘘其商品是全世界最好的由于,口头的推销与书面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有区别的。2、房
    2023-02-26
    388人看过
  • 开发商未告知公摊面积是否构成了欺诈行为
    不属于。未说明公摊面积是否构成撤销认购书的法定理由众所周知,建筑面积中肯定包含公摊面积,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认购书不是具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摊面积不是认购书必须记载的内容,在原告没有询问公摊面积的情况下,被告没有向其主动说明的义务,故被告不存在欺诈的故意。至于公摊面积是否合理,则不属于民事案件审理的范围。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从认购书的性质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门市房买卖认购书仅对房屋的单价、付款优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及违约定金进行了约定,是为了将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签订的合同,因此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而在预约合同中,双方仅需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其标的是双方当事人
    2023-06-13
    198人看过
  • 开发商构成欺诈该怎么进行判断
    对于一般商品而言,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看其是否符合以下几点:1、行为的手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3月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对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认定,应当采用客观方法,即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加以判断,并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欺诈行为,如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等。2、行为的后果。制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目的是遏制经营欺诈和维护市场秩序,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实施这种制裁的充分、必要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概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损害发生。依此法精神,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3、行为的主观方面。欺诈,是指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但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中规定了五种情况下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
    2023-04-02
    49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怎样判断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如何判断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0
      第一,“欺诈”本身是一个主观的概念,难以形成客观的标准。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买受人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四)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五)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
    • 房产开发商欺诈行为的几种类型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2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
    • 开发商有欺诈行为,可否双倍赔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
      “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房地产纠纷也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如果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做出了“欺诈行为”,依照第49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但在实践中出现的房地产纠纷案中,不乏有认为开发商在售房过
    • 开发商在什么情况下有欺诈行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2
      这种行为应当是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31.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
    • 如何正确的判断开发商的欺诈行为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9
      在商品房市场中,开发商构成欺诈须具备四大构成要件: 1、须有隐瞒真相,制造假象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当事人陷入错误; 3、须有欺诈故意; 4、实施欺诈之人为相对人或者第三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出现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