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买卖人的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6:51:41 299 人看过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具体如下: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法院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

3、瑕疵担保义务。

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担保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的义务。标的物的权利瑕疵,可表现为出卖人未告知该标的物上负担着第三人的权利,或者是出卖人未告知标的物无权处分。

(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具备约定或法定品质所负的担保义务。即出卖人须保证标的物移转于买受人之后,不存在品质或使用价值降低、效用减弱的瑕疵。

一、法律关系构成

在我国审判实践中,所有权保留制度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且对其的设立没有要求必须是书面形式,但从证据角度讲,笔者认为订立书面形式是最好的选择。设立所有权保留买卖的双方应包含以下权利义务:

1、出卖人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享有支付价款和履行其它义务的请求权,还包括当买受人不履行支付价款或其它义务时取回标的物的权利;出卖人的义务则包括了交付、瑕疵担保等。

2、买受人享有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享有履行相应义务后即可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期待权,以及当出卖人行使取回权之后,在法定或出卖人指定的期限内,其得以在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行使的回赎权;买受人的义务则体现在约定的条件支付价款、对标的物妥善保管使用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4: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买卖双方基本义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国际贸易交易中是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买卖双方应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一、卖方的基本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移转货物的所有权。二、卖方的主要义务是对货物的权利担保和品质担保,即卖方应保证他所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保证他对出售的货物拥有合法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权益。三、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此外,买方还应采取一切应采取的行动,以便卖方能交付货物。这在双方以FOB条件成交时尤为重要。因为在FOB条件下,如果买方不及时指派装货船只,卖方就无从履行其交货义务。一、标的物交付中转移风险要具备什么条件标的物交付中转移风险需具备以下条件:1、货物的特定化条件。卖方交付货物的前提之一是特定化货物。所谓货物特定化,是指将货物处于可交付状态,无条件分配到合同项
    2023-03-09
    352人看过
  • 合同中的买卖合同
    合同履行地
    买卖合同管辖权的规定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但如果买卖双方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执行。一、借贷方起诉的条件民间借贷在原告方起诉的条件:1、合同履行地为原告方所在地的。2、借贷双方在书面协议中约定原告所在地为管辖法院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确认该合同无效的管辖确认无效合同的管辖首先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确定管辖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事后达成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未事前约定,事后又无法协商确定管辖权的,适用一般地
    2023-02-22
    132人看过
  • 如何在买卖合同中遵守基本义务?
    1.买卖合同中的卖方称为出卖人,买方称为买受人。2.出卖人应当履行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3.买受人应当履行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的义务。买卖合同生效后有哪些义务依据生效合同所产生的四项义务,如何区分依据其义务的产生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还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可以首先将其区分为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属于约定义务,附随义务和间接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其中,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的区别在于:前者仅能基于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产生,不能经由交易习惯“约定俗成”,后者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产生,又可经由交易习惯这种一般约定产生;前者能够决定合同的交易类型,后者仅具有辅助实现当事人交易意图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附随义务与间接义务的区别在
    2023-07-03
    219人看过
  • 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能否直接解除合同
    在融资租赁中,出卖人不履行义务的,其索赔的并不由作为买受人的出租人行使,而是由承租人直接行使。这是因为,如果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例如不按时交付租赁物或者交付有瑕疵的租赁物,对占有租赁物并享有租赁物使用权和收益权的承租人来讲,将有更直接的影响,同时,出卖人和租赁物都是由承租人选择的,承租人对租赁物更为了解,因此由承租人直接行使索赔权也是现实可行的。在实务中,按照融资租赁的惯例,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索赔权可以分离,由承租人向出卖人索赔,不仅在情理之中,而且对承租人更为有利。这里的“索赔的权利”,包括瑕疵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由承租人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的,应当由出租人、出卖人和承租人三方约定。因为融资涉及出租人、出卖人和承租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特别是在行使索赔权时,直接关系到出卖人如何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仅有出租人和承租人两方约定,由出租人单方将索赔权转让给承租人而没有出卖人的参与,此种
    2023-04-26
    132人看过
  • 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包括
    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下:1、出卖人应当履行交付标的物、物的瑕疵担保、权利的瑕疵担保等义务;2、买受人应当履行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检验标的物等义务。一、请问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吗?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履行合同义务。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下:(一)出卖人的义务: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3、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二)买受人义务:1、支付价款;2、受领标的物;3、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二、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有哪些权利和义务1、出卖人义务(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3)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保证第三人不得和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4)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以外的有关单和资料。2、买受人义务(1)支付价款;(2)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
    2023-02-26
    182人看过
  • 买卖合同买受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义务
    买受人所需要承担的义务主要有:1、支付价款的义务,即按照约定的数额、在约定的地点、按照约定的时间来支付价款。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一项义务,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2)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3)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2、接受标的物并对其进行检验的义务。一、商品房买方违约违约金有什么规定商品房买方违约违约金的规定: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金额,但没有约定。因买受人过错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转让价款的两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情况计算。二、合同不执行,执行该如何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2023-03-09
    206人看过
  • 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有哪些
    (一)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二)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三)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图纸等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四)出卖人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五)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六)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七)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出卖人确定。(八)出卖人享有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2023-08-17
    211人看过
  • 签订履行买卖合同的双方义务
    (1)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买方应注意以下几点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买卖合同标的物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保证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提前说明,该出卖物是其拥有所有权和合法处分权的财产,如果卖方未将标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权利的情形预先告知买方,则买方有权请求降低价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2)确定标的物有无质量缺陷。卖方出卖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不定期,如果标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检查即可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接受标的物的当时提出;如果标的物有隐蔽缺陷(即需要经过技术鉴定或在物的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缺陷,买方有权拒收。买方已接受的,卖方应根据情况承担降价、修理、更换、退货、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但是,
    2023-06-14
    67人看过
  • 买卖合同生效后有哪些义务
    一、买卖合同生效后有哪些义务依据生效合同所产生的四项义务,如何区分?依据其义务的产生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还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可以首先将其区分为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属于约定义务,附随义务和间接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其中,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的区别在于:前者仅能基于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产生,不能经由交易习惯“约定俗成”,后者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产生,又可经由交易习惯这种一般约定产生;前者能够决定合同的交易类型,后者仅具有辅助实现当事人交易意图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附随义务与间接义务的区别在于,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附随义务,违反了附随义务,债务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间接义务则有所不同,一方面权利人通常不得请求履行,另一方面违反它也不发生损害赔偿责任,仅使负担该义务的一方遭受权利减损或丧失的不利益。买卖合同
    2023-05-03
    400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及其法律意义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标的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标的物描述与规定分析:也许商务人员认为合同的标的物已约定清晰明确,但法务人员需要提示是否存在其他理解,即各方就标的物的外延是否清晰界定。如双方合作某一款产品,该产品技术、数量、销售领域等能够清晰并防止今后因交易环境的改变,可能导致各方对合同的标的物及范围作偏离各方已达成的共识,进而影响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
    2023-07-17
    212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对应的是什么人?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对应的是出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补吗签订买卖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房屋买卖合同能不能补,法律是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被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二、房地产买卖契约是什么房地产买卖契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
    2023-06-22
    178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介的义务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中介的义务是什么?房屋买卖中介的义务是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依法交纳税费;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提供当事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所有真实情况;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房屋买卖中中介可以做受托人吗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购房方可以委托房屋中介提供签订购房合同,所以房屋中介可以作为受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三、房屋买卖未成功中介要赔钱吗房屋买卖未成功中介不要赔钱。
    2023-04-30
    204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以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有哪些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有: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性国际性的标准则采用第一种情况,即交易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处于不同的国家。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买卖的标的物是货物《联合国198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则采取了排除法,即将下列产品排除在该公约的适用范围之外,(1)供私人,家属或家庭使用而进行的购买;(2)经由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3)根据法律执行应进行的买卖;(4)各种债务券或者货币的买卖;(5)船舶、汽垫船或收音机的买卖;(6)电力的买卖。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性质为买卖所谓买卖合同,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是指由卖方将货物的所有权转换给买方,以换取买方的金钱作为对价。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有哪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包括三个方面: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货物拥有所有权或有权转让货物所有权;2.卖方保证所售货物不存在任何未
    2023-06-24
    434人看过
  • 买卖二手房要讲“先合同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及目前的实际操作,二手房买卖中的先合同义务主要有以下五项内容:瑕疵告知义务即二手房的提供者,不管是上家还是中介公司应当将房屋的瑕疵状况告知购房人,不得隐瞒。如该房屋是否设定抵押,房屋是否有质量问题等,都应当如实告诉下家。否则,因为该瑕疵而造成签订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则要向下家赔偿损失。合同订立通知义务对于影响房屋买卖合同订立的重要事项,一方应当如实通知对方。如下家要告诉上家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大致状况等。在二手房买卖磋商过程中,有些人并不是房屋产权人,而是背着家里人把房屋拿来挂牌上市,结果造成签约不能或合同无效,使下家因此失去了与其他人订立合同的最佳时间机会。有的下家经济条件一般,等磋商到签订合同时,才通知对方自己需要以房屋作抵押办理贷款,使上家措手不及
    2023-06-09
    374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出卖人的义务属于买卖合同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0
      属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
    • 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对合同有何义务?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4
      买受人最主要的义务就是按期足额支付房款啊,另外根据情况可能会要求买受人配合按期收房、提供贷款材料、提供过户需要的材料并配合办理贷款、过户相关手续等。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多或少的义务。
    • 合同买卖关系中卖受人是不是有义务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19
      买卖合同买方的义务主要包括: 1、交付目标物。交付目标物是卖方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 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品交付由买方实际占有的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转让和占有变更和简单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的最终目的是获得目标物的所有权,将目标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是卖方的另一个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与其他涉及财产转移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
    • 买卖合同的类型有哪些?买卖合同中双方有什么义务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4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对于买卖双方来说,买卖合同都是在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也是为以后出现纠纷提供一个解决的办法。那么,买卖合同的类型有哪些?买卖合同中双方有什么义务?买卖合同中要注意什么?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林树昌律师解析。买卖合同的类型有哪些?分期付款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
    • 买卖合同里的买卖合同行使什么权利义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9
      试用买卖合同双方负担以下权利义务: (一)买受人有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权利 (二)买受人负有遵守试用期间的义务 (三)出卖人有要求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试用标的物的权利 (四)出卖人负担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并许可买受人试用标的物的义务;试用期满买受人认可标的物的,出卖人有将标的物所有权移转于买受人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