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商标法律关系剖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8:52:17 442 人看过

近年来,我国证明商标的申请量和注册量逐年上升,由此引发的矛盾和冲突也在日渐显现。如何通过品牌延伸策略扩大证明商标使用范围值得企业关注--

证明商标是商标中的一种特殊类型。目前,世界上约有20多个国家采用了证明商标制度。我国在1993年修正的商标法实施细则中对证明商标制度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4年发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正式确立了我国的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近年来,我国证明商标的申请量和注册量都在逐年递增,因证明商标而引发的矛盾和冲突逐渐显现。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证明商标制度中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予以关注。

一般认为,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即是证明商标权的权利人。在美国、法国等国的法律中,注册人被直呼为所有人。但是,根据有关证明商标的法律规定,证明商标的所有人自己却不能使用该标志,证明商标所有人对证明商标的自行使用往往是导致该商标被注销的理由,并且法律往往禁止证明商标的转让。更重要的是,证明商标所有人不得拒绝任何具备该商标章程所确认的条件的人使用该商标。如此一来,这个所有人就有点名不符实了。

就原产地证明商标而言,其商业价值一方面源于某一地理区域特殊的自然条件,另一方面也源于该区域人们长期劳动的积累,其所形成的独特的自然条件与人文因素相结合的价值形态是难以再造的,它应当是该区域人们的共同财富。

反思证明商标的权利主体问题有重要的实际意义。从我国这几年证明商标的实践来看,已经核准的原产地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很不理想,主要表现在所有人的地位遭到了漠视,众多的生产者、经营者不能理解他们的共同财富被某一主体独占,依然我行我素地自行使用已成为证明商标的地理标志。笔者认为,问题的核心就是要将证明商标的申请权、管理权和使用权回归权利人自己。

在证明商标制度的背景下,一般将注册人和使用人的关系描述成商标权人与商标使用人之间的关系,即许可人与被许可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当明确了证明商标的真正权利人以后,只能说这种描述是牵强附会。

当政府、政府机关或其他政府性组织作为注册人时,其是作为公法人,行使保护消费者利益,对某一行业或经济生活的某一方面进行调控的职权。注册证明商标,仅是行使职权的一种形式和手段。当社会团体作为注册人时,问题就有点复杂。如果注册人是行业协会,证明商标的注册是为了全体会员的利益,证明商标的使用人主要是协会的成员,注册人与商标使用人就是团体与成员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证明商标往往同时具有集体商标的性质。但是,当证明商标的注册人是其他社会团体(比如,科研机构、服务机构等)甚至是企业组织时,注册人与使用人的关系就值得思量了。笔者认为,对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应当作严格的限制。对极少数确需国家从公益的角度进行管理的证明商标,注册人可以是商品原产地的当地政府,或与证明商标涉及的某类商品(或服务)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其它政府性组织。除此之外,只有那些真正能够代表某一行业或某一商品原产地区域大部分经营者利益的社会团体,才应当被允许注册证明商标。注册人应当是一个开放性的团体,允许所有符合其设立目的条件的经营者参加,其法律地位应当被明确为证明商标的管理人而非权利人。只有这样,才能理顺证明商标法律关系,证明商标才会被

认同,证明商标制度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需要指出的是,现在一些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尽管在名义上也是行业或原产地区域性的社会团体,但往往缺乏代表性;有些社会团体的设立是地方政府主导下的产物,其性质根本不是经济性的自治团体。

证明商标权具备可转让性的前提应当是注册人对证明商标享有财产权。然而,不能将证明商标的注册人等同于权利人,注册人对证明商标不能拥有支配性的财产权。实际上,在证明商标存续过程中,注册人一般也不是将商标作为一种财产来经营而使其保值增值。当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为法人时,注册人对其所进行的管理和监督,主要是从消费者利益、市场秩序等公法目的考虑;而当注册人为行业协会时,其对证明商标的管理是基于全体成员或其他经营者的整体利益,证明商标的价值大小也不取决于注册人。而且,由于证明商标制度一般禁止证明商标注册人的营利性使用,很难从商业价值的角度去衡量证明商标本身。更重要的是,由于证明商标与地域的密切联系以及其与消费者利益和与此有关的市场秩序的敏感关系,其可转让的余地很小。为此,美国、法国等国家的相关法律均禁止证明商标转让。

虽然证明商标被纳入普通商标法中统一管理,但其与普通商标之间存有重大差异。认清这些差异,不仅有助于我们认识证明商标的特质,而且,还涉及到普通商标的具体制度、解决争议的原则和如何适用于证明商标的实务等问题。

商标最本质的功能是区别功能,即区别不同的商品或服务。在这一点上,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是相同的。但是,普通商标的区别功能,直接指向商品的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权人通过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广告宣传等手段,在提高商标信誉的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知名度。在此基础上,商标权人可以通过品牌延伸,使商标的信誉扩大到所有自己生产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上。而对证明商标来说,其区别功能指向的是产品的特点、品质,并不直接指向商品的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对消费者来说,认识证明商标,只是为了对商品的品质或来源进行辨认,不会也不能据此区别不同的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如此,商标权人或使用人也无法通过品牌延伸策略扩大证明商标的使用范围。

普通商标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或品质的标示只能是间接的,否则,就会被认为缺乏显著性而不能注册。在我国,商标中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则构成商标法中的禁止使用的情形。与此相反,表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或品质,正是证明商标的应有之义,它既可以直接表明产品的品质(如纯羊毛标志),也可以直接表明产品的来源(如莱阳梨);在表明产品来源时,可以不受行政区划禁用条款的限制,甚至国家名称也可以使用。

由于对主体的限定,证明商标的申请难以适用先申请原则。普通商标的审核除禁用条款和显著性要求以外,主要是审核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在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证明商标则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必要的监督、检测能力和与特定地域、特定商品的联系。

普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期满未依法办理续展手续的,将被注销。证明商标权作为一种权利,适用其它知识产权的模式对其进行期限限制在理论上并无不可。但是,我们不能不考虑这样做所可能引起的不适当后果。比如,我们很难想象绿色食品、碘盐、绍兴老酒、景德镇瓷器等证明商标因未办理续展手续而被注销。而且,商标法一般规定在商标被注销后的一定期限内,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不予核准。那些影响较大的证明商标如果出现了一个管理失误,可能会带来难以弥补的后果。

目前,我国在证明商标制度之外,还有一套行政规章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这套规章包括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7月发布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的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这样,就形成地理标志由两套法规、两个部门同时管理的局面。笔者认为,商标法属于国家法律,在位阶上高于行政规章。既然商标法已将地理标志的保护纳入证明商标制度,有关行政规章中与其冲突的规定即应失效,对地理标志双重管理的局面应当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3: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明商标相关文章
  • 解析法律关系的本质
    医疗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1、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包括国家、机构和组织以及公民;2、行政案件中的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查明事实;3、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能够明确区分;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责任承担等没有实质分歧。医疗法律关系分类第一,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负有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这四种,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根据患者人身损害的不同,可分为四类,即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以及四级医疗事故,患者在主张赔偿时,人民法院应根据医疗机构不同的责任以及患者受到的人身损害的后果来结合得出相应的赔偿金额。第二,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2023-07-04
    92人看过
  • 公司法律关系中的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权责范围差异剖析
    第一,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一般指的公司,也就是社会组织,具有法律赋予的人格,而法定代表人则是自然人,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第二,两者所指向的对象不同。法定代表人只能是确定的一人,而法人代表是不确定的,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既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受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行使职权的其他人。第三,产生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产生。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律或章程规定依法定程序产生。第四,权限不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要受到授权范围的限制。第五,登记、变更的程序不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法律程序。而法人代表不需要登记,变更也不需要程序。第六,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法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时造成他人损失或其他法律后果的,由法人承担,只有超出委托权限范围所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才由法人
    2023-07-11
    316人看过
  • 二者证明的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或借用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借物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贷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或借用合同关系。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可能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或者正在把物品、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即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已经存在,打欠条的目的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当事人在借款时有的写“欠条”,在诉讼中还需向法官解释“欠”款原因及用途,并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一、约定利率的效力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能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
    2023-03-22
    360人看过
  • 房屋装修法律问题大剖析
    房屋装修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四方面。一是,签订合同前装修公司有意压低施工报价,但施工到一定阶段变相收取额外费用;二是,订购的装饰材料品牌与销售人员宣传不符,欺骗消费者;三是,施工人员操作不当或因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四是,因装修公司管理不善,与其内部员工产生矛盾,导致未能按合同约定为消费者提供水电图示等资料信息。除家用电器、服装鞋帽依旧为消费投诉热点外,今年第三季度市民投诉还集中在房屋装修和家具类上,尤其是这两类消费纠纷更可能造成消费者较高的经济损失。市消协昨天对外发布了今年第三季度全市消费投诉分析,其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据统计数据显示,第三季度全市消协共接待消费者电话咨询3148人次,同比上升1.3%;受理投诉695件,较去年同期上升23%,帮助消费者挽回了122万余元经济损失。而从投诉性质分析,商品质量依旧是市民消费投诉的重点,占到了全部投诉量的70.79%。房屋装修问题繁多前不久,消费者李先
    2023-06-10
    269人看过
  • 关于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法律辨析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二者的区分不仅涉及劳动法律关系本身的理论明晰,甄别二者的差异,对于做好劳动人事工作,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显得特别重要。关键词:劳动关系劳务关系1劳务关系的界定及其法律特征实践中,劳务关系的涵盖面非常广泛,各行各业均可以包容其间。劳务关系或曰劳务合同的概念也很宽泛,目前尚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定义。有学者将劳务关系定义为:劳务关系是指法人之间、公民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关于提供劳动服务而成就的法律关系。[2]亦有学者认为:劳务关系是当事人双方就一方提供活劳动给另一方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3]笔者认为,劳务关系应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务关系是指一切与提供活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合同标的是劳务。在这种关系下,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且对等,在相互关系的处理上主要遵循传统的民法原理,受民法的调。而且,这种关系项下的大部分合同都已成为有名合同
    2023-06-09
    189人看过
  • 法人责任剖析
    我国有法律规定,法人违法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般情况下,法人不承担责任,但在民商活动的过程中,若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1、因经营错误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法人若侵害公司财产,要承担侵权的责任;3、因为违法行为被判罚款、拘留甚至会承担刑事处罚。法人代表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比如罚款、拘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023-07-01
    57人看过
  • 深入剖析法律权利的意义
    法律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法律权利,是一个和法律义务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一切法律权利都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享有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申诉或请求保护。犯罪嫌疑人具有的什么法律权利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申请回避的权利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
    2023-07-04
    233人看过
  •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剖析
    劳动者的集体合同的效力包括: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他。集体合同中的内容是什么集体合同中的内容如下: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劳动安全与卫生;5、补充保险和福利;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7、职业技能培训;8、劳动合同管理;9、奖惩;10、裁员;11、集体合同期限;1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1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14、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1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
    2023-07-06
    62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剖析
    首先写明双方基本信息,离婚原因,接着孩子、财产等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写明。一定要明确知道对方财产数量。不确定就声明:离婚时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的财产,是指双方确认真实总额不超过多少万元的,如日后发现超过部分则视为隐匿,归另一方所有。违约金不必约定过高,最多不能超过年24%这个合法的上限。最后签字盖章,标注时间。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应么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应。只要离婚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侵犯他人的利益,且双方签订协议的行为意思表示真实,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该离婚协议经过双方签字确认,注明签订日期后,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依法具有法律效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3-07-05
    399人看过
  • 恶意抢注商标的法律关系
    遇到商标被抢注了可以采取如何应对措施: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被抢注的商标。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我国《商标法》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
    2023-07-22
    487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的法律特征分析
    承揽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始终处于平等的地位,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具有独立性,提供的是一种独立性劳动,并不存在支配服从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员接受雇主的管理,支配。雇主可以随时安排指挥雇主的工作,身份上具有隶属性。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是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
    2023-07-07
    129人看过
  •  公章证明与法律效力的关系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地位,是法人的象征,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在当前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是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公章可以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情况说明盖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地位,是法人的象征,在当前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是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盖 公 章 的 法 律 效 力 是 什 么 ?公章是企业或组织在办理各种法律事务时,需要盖章确认的重要工具。公章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认可:公章是企业或组织的有效法律凭证,在一些法律行为中,公章盖入具有法律效力
    2023-09-03
    458人看过
  • 剖析劳动关系中赔偿责任的具体细则
    劳动关系赔偿责任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种赔偿责任;1、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有:因其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再经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期间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劳动者的赔偿责任有:违法了解除劳动关系、或违反保密条款、竞业限制等行为。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哪些具体程序?(一)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二)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三)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四)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五)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六)给职工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七)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八)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以后,还要将该决定送达劳动者,而这一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如
    2023-07-05
    485人看过
  • 剖析刑法第八十条的法律后果
    该法条的内容是有关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方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是从裁定减刑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狱的规则、接受教育改造,并且在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那么就可以依法减刑。但是要注意减刑后实际执行期限不能够少于十三年。刑法中的立功什么意思刑法中的立功1、立功的主体是犯罪分子。刑法第68条之所以使用“犯罪分子”而不使用“犯罪嫌疑人”一词,意味着立法者认为尽管犯罪嫌疑人在判决生效前还不能被称为犯罪分子,但立功作为一种对应予定罪量刑的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罚的制度,其适用对象最终仍是犯罪分子,故干脆以犯罪分子称之。这样称呼也有利于排除最终被宣告无罪的犯罪嫌疑人成立立功的可能。这表明,如果一般公民有“立功”表现,值得表彰,但不属于量刑意义上的立功;如果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宣告无罪,与一般公民无异,其“立功”表现也
    2023-07-03
    480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比如星级酒店标志证明商标等。... 更多>

    #证明商标
    相关咨询
    • 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问题剖析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1-14
      一、夫妻共有财产 (一)共有财产的概念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
    • 新商标法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证明商标的定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介绍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6
      新《商标法》在第3条明确规定了注册商标包括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并在第3条第二、三款,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定义作了具体规定:“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
    • 非婚关系的法律分析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6
      【同居】非婚同居财产关系的法律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于非婚同居的态度是:凡未经法定结婚程序而结合的二人共同生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也不干涉,但鼓励同居当事人自愿补办结婚登记。2004年的《婚姻法解释(二)》彻底否认了非婚同居关系本身的可诉性,即不承认同居当事人之间存在身份关系。就非婚同居的财产关系而言,同居当事人之间可以在同居关系解除时根据契约约定自行处理,没有约定且不能自行处理的,可根
    • 分析商标代理机构与地方工商局的关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3
      商标专用权不能自然产生,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才能获得。 2000年国家商标局曾下发专文,要求各地工商局与商标代理完全脱钩,不得参与商标代理事务。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专业的、完全开放的商标代理市场。即便如此,不少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前还在犹豫:是自己直接去国家商标局申请呢,还是通过代理机构办理呢基于大家对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好处还没有足够的认识,笔者总结以下几条,以供企
    • 证明有关标准与证明责任有何关系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8
      证明标准和责任本质上是一物两面的概念,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考察同一诉讼现象所获得的不同概念。①证明责任的答案是谁应该提供证据证明具体事实。证明标准回答问题是证明当事人应提供多少证据。②证明责任确定提供证据的主体。证明标准确定了提供证据的内容。③证明标准是在证明责任的基础上产生的。证明责任在诉讼中演变为特定的时间点或状态点,在诉讼中表现出证明标准的价值。④两者没有真正的证明责任制和标准制。总之,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