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作为共同财产时的处理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6:50:21 84 人看过

(一)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对所有权无争议的处理情况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格进行分割。

(一)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部分,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比如一方购买房屋时花费50万,经过双方出资装修后,房屋升值30万,总价值80万,那么升值的30万则应该平均分割;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根据最新的民法典司法解释,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哪一方负责抚养子女等因素判决由哪一方当事人使用。待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自己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

如果父母只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产判给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因房价上涨所产生的增值部分,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同理,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在婚后父母部分出资,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下,不论房产登记在夫妻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出资人有证据证明该出资仅仅为自己子女赠与借贷,否则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2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买房属于哪一种财产?有哪些情况?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当事人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后购买房产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不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算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所以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双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
    2023-07-07
    255人看过
  • 哪些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哪些为个人财产
    一、哪些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哪些为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罪吗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不是违法行为,属于过错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
    2023-05-06
    183人看过
  • 共有房产的所有权情况有哪些?
    属于共有财产的情形如下:1、共同购买,除夫妻有特别约定外,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2、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3、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的房屋;4、两人以上共同继承的房屋,因房屋不可分割,由继承人共同继承;5、因拆迁补偿形成的房屋共有。夫妻一方死亡共有房产是什么样的情形夫妻一方死亡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认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人:共同房产按照照约定或法律规定,确认生存一方的份额占比,再将剩余的部分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再有继承人自行约定份额,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
    2023-07-07
    337人看过
  • 《民法典》按份共有房产财产分割有哪些情况
    一、《民法典》按份共有房产财产分割有哪些情况按份共有房产财产分割的情况有:1、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情况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2、无其他约定的情况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产是按照房产证约定的份额来分配的,但是共同还贷的部分任然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二、共有财产分割的特征有哪些共有财产分割的特征有:1、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2、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3、各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平等。按份共有房产怎么分割按份共有的房屋根据共有人的要求,共有四种分割方式,如直接分割房屋、房屋作价补偿、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和房屋变价分割。1.直接分割房屋能够区分成彼此独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对房屋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2.房屋作价补偿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
    2023-08-01
    335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作为共同犯罪处理,不作为共同犯罪处理
    以下情形不作为共同犯罪处理,不构成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一人有刑事责任能力,另一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同共实施的犯罪活动的,不能认定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一是必须二人以上是;二是必须有共同故意;三是必须有共同行为。一、必须二人以上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能成为单独共同行为的主体,同样也不能成为共同犯罪的主体。因此,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同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共同犯罪”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责任由具备主体资格的人承担。一个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唆使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共同行为的,也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责任由具备主体资格的人承担。二、共同犯罪故意共同犯罪的故意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各个共同犯罪人对该罪都有故意。第二层意思是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意思联络,意识到了在协同共同行为。在共
    2023-02-04
    273人看过
  • 离婚哪些情况财产不能共有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都要进行分割夫妻间的财产怎样分割,首先要以书面的约定为准。无法按照约定的情况下,才按法律规定的财产归属分割财产。(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如商标权、著作权等),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2)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3)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4)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
    2023-03-02
    98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房产在哪些情况下不能作为共同财产?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7
      1、算。因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 2、也是你和你先生及婆婆的共同财产(因为结婚后你先生与你的财产状况实际上是共有的)。 3、如果是写着3个人的名字的话,就3个人对该房子拥有共同的产权。 4、看购房合同,如果是在办理结婚证之前签的购房协议的话,就是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不是看房产证上登记的日期的)。或者你们私下有相关的协议也是可以把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该协议不能对抗善
    • 房产共同共有情况房产共有应该如何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7
      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是不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共有。房屋共同共有区别于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 1、房屋的所有权不划分所有权份额,各所有权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这里必须注意,平等的权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额,共同共有是没有份额区分的。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导致产生共同共
    • 夫妻共同财产共同产权的情况下一方有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0
      有处置权,但应分情况考虑。 一、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当然有权处分,但是重大事项还是需要征得对方同意。
    • 共同财产不应视为同居共同财产的情况的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7
      下面为大家解答不应视为同居共同财产的情况:些财产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共有房产归共同财产,哪些情况可否执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0
      夫妻双方都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批准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和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共有人提起分析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分析诉讼。诉讼期间暂停财产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