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劳工在中国就业发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是会受理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决定受理案件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基本条件
(一)受理条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主体条件
上面提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指:
1、中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
2、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的工人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非工勤人员;
4、军队、武警部队的机关、事业组织、企业与无军籍的职工;
5、用人单位与一部分离退休人员及其聘用的离退休人员;6、中国境外企业或劳动者与境内劳动者或企业在中国境内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的。
(三)时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外国劳动者来华就业
415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外省的劳动仲裁案件
256人看过
-
在中国就业的外籍劳动者是否有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
118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不予受理
206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争议,哪些人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437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工资争议?
242人看过
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 更多>
-
在中国就业的外籍劳动者是否有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41、有提起你的仲裁的权利,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2、因此,外籍人员若与本市用人单位发生工资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交有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有关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30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由此确定,本案中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被申请人所在地即F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申请人与被申请
-
哪些争议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受理临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福利、工伤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聘用协议发生的争议;(四)因经济性裁减人员发生的争议;(五)因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六)因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七)依法应当
-
劳动合同无鉴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8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在受理范围之内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因此,即使劳动合同无鉴证也应受理。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如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3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