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处理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19:13:07 113 人看过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中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劳动纠纷处理范围,包括以下情形:

①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②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③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该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法院审判。

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劳动法》,在第10章《劳动争议》内肯定《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各项内容,并特别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再通过仲裁、法院审判程序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2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纠纷相关文章
  • 劳动纠纷的诉讼受案范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几年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
    2023-08-15
    396人看过
  •  劳动纠纷解决的地域范围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职责和劳动争议的管辖问题。根据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两个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管辖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则可报送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地区内发生的劳动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两个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送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 劳 动 纠 纷 解 决 方 式 : 双 方 协 商 、 上 级 劳 动 部 门 指 定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有两种:双方协商和上级劳动部门指定。双方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就解决劳动争议自行达成协议。而上级劳动部
    2023-09-06
    284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纠纷,劳动纠纷是指什么?
    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属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劳动争议事件适用法律解释2》第7条,以下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1)劳动者要求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引起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3)劳动者对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的障碍等级鉴定结论或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4)家庭和个人和家政服务人之间的纠纷(5)个人工匠和帮助劳动者学徒之间的纠纷(6)农村承包经营者和雇佣者之间的纠纷。劳动纠纷找什么部门解决劳动纠纷需要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解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隶属于当地人社局的执法部门,主要职责就是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如果劳动者和公司出现了劳动纠纷,可以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解除,如果仍然
    2023-08-05
    365人看过
  • 哪些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社保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仲裁范围
    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包括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缴纳问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工资发放问题以及劳动关系认定等等。社保纠纷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出现社保纠纷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一、哪些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有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二、社保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社保纠纷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出现社会保险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三、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
    2022-06-08
    170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劳动纠纷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如下:一、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二、举报投诉可分为保护权益举报和检举揭发举报:1、保护权益举报是指举报人认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申请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保护的行为;2、检举揭发举报是指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向劳动保障部门检举揭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保护权益举报:1、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事实;2、举报人是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个人和组织。四、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不予受理:1、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属于劳动争议的;2、举报人已就同一事实和请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3、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已终了2年以上的。劳动监察大队可以跨区受理吗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
    2023-08-06
    405人看过
  • 劳动调解怎么调解,劳动调解的纠纷范围
    一、劳动调解怎么调解劳动调解的调解步骤如下: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2.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3.进行调查。案件受理后,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做了调查工作。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调查争议所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他们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察看和翻阅有关劳动法规以及争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等。4.实施调解。实施调解是指通过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调解会议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关部门或个人也可以参加。5.调解协议的执行。调解协议达成后,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应按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自觉地执行。二、劳动调解的纠纷范围劳动调解的纠纷范围如下:1.劳动合同争议:
    2023-04-28
    220人看过
  • 劳资纠纷应急预案,劳资纠纷应急预案范围是什么
    现在简单分析一下劳动争议:一是企业要主动全面检查问题,包括全面统计可能涉及劳动争议的员工,梳理员工的请求,判断员工的请求是否合理合法,企业是否可以独自处理,比如企业独自处理需要支付多少费用等等。其次,发现问题并总结后,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管理层应决定处理方案。处理方案形成后,公司应成立专门部门负责方案的实施。方案形成后,公司应积极与劳动者沟通协商,争取在劳动争议群体性事件爆发前处理好事情。最后,企业在做这些事情的同时,要同时向劳动部门做出反应,争取劳动部门尽快介入,在政府的介入下解决问题。海门市劳资纠纷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目的及依据1.2指导思想1.3适用范围2事件分级2.1一般劳资纠纷突发事件2.2较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2.3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2.4特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3处置原则4应急机构及工作职责4.1指挥机构4.2市处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4.3成员单位职责5应
    2023-08-07
    295人看过
  • 劳动纠纷的时效范围是多长时间
    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欠薪已经近7年了可以劳动仲裁吗拖欠工资几年,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否则超出劳动仲裁时效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2023-06-28
    168人看过
  • 劳动纠纷的举证范围有哪些
    一、劳动纠纷的举证范围有哪些劳动纠纷的举证范围有:1.当事人身份信息的证明材料,如姓名、地址等;2.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3.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二、劳动纠纷仲裁需要请律师吗劳动纠纷仲裁不一定需要请律师,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劳动仲裁要请律师,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也可以自己申请法律援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指定或当事人选择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对于争议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清楚的是可以不需要律师。三、劳动纠纷的管辖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
    2023-09-01
    128人看过
  • 哪些属于劳动争议纠纷范围
    一、哪些属于劳动争议纠纷范围以下属于劳动争议纠纷范围: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及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5.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6.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7.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因返还订金、保证金、提押金(物)发生的争议或因办理职工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发生的争议;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它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纠纷必须先仲裁吗劳动争议纠纷必须先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
    2023-04-25
    242人看过
  • 商铺经营范围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从其根本意义来说,即是指各方在自愿且平等的基础之上,进行深入沟通和有效协作,从而达到彼此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寻求到最佳的问题解决之道;2.调解,则是通过引入第三方的中立力量,借助于劝导、启蒙及教育等多样化手段,以期消弭纷争,进而达成公平合理、妥善全面的问题解决方案;3.仲裁,则是在公正的理念引领下,依托于专门设立的组织机构作出准确且权威的判断,继而就有关权利和义务的协商结果制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4.若经充分协商后,纠纷依然无法得到妥善解决,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依法选择向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8-17
    211人看过
  • 劳务纠纷能不能属劳动监察范围
    一、劳务纠纷能不能属劳动监察范围劳务纠纷属于劳动监察范围,但下列事项不属于劳动监察的范围:(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支付补偿金,或者对劳动者造成损害依法应当给予赔偿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的规定处理。(2)已经提起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不属于劳动监察的处理范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或者诉讼程序办理。二、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有哪些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
    2024-01-10
    152人看过
  • 哪些劳动纠纷在劳动仲裁调解范围内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一、劳动仲裁律师费收费标准是多少?一般劳动仲裁的诉讼是根据额度的大小来计算的,涉及到财产种类的收费一般都是一万元以下的,收取的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的不到十万元的是按照5%-6%收取代理费用的,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缴纳一定的代理费,即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是退不了的。办理设计财产关系的法律案子,律师事务所经过委托人的协议同意,这样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取的费用是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标准额度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
    2023-03-23
    475人看过
  • 劳动仲裁范围之外的纠纷类型
    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的纠纷:1.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2.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3.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受案范围是什么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
    2023-07-04
    32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 更多>

    #劳动纠纷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纠纷处理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样的原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6
      劳动争议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
    • 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的管辖范围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13
      1、对劳动纠纷和争议的管辖范围规定如下: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
    • 劳动纠纷律师费标准范围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9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 口头居间合同纠纷的受理范围范围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20
      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 以下标准可作参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
    •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劳动纠纷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14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如下:   一、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二、举报投诉可分为保护权益举报和检举揭发举报: 1、保护权益举报是指举报人认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申请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保护的行为; 2、检举揭发举报是指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向劳动保障部门检举揭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